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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138期 | 欧盟对梯瓦和塞法隆“反向支付”处以6050万罚款
发布时间:2020-12-04

  目录


  国内动态


  1.悦达投资与长久物流因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分别被行政处罚30万
  2.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等四家驾校因涉嫌垄断协议行为被行政处罚143.8万
  3.2020年11月16日-11月22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九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5.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多地交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6.福建省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外动态


  1.延缓廉价仿制药进入市场,欧盟对梯瓦制药和塞法隆处以6050万欧元罚款
  2.软件开发商Intuit 70亿元收购金融技术平台Credit Karma需进行资产剥离
  3.英国迅速开展对双相药物的反垄断调查
  4.英国对比价网站对保险公司使用广泛最惠国条款处以1790万英镑罚款
  5.CMA对英国政府对其在线平台和数字广告市场研究的回应表示欢迎
  6.ACCC就谷歌收购Fibit作出的承诺征集意见


  国内动态


  1.悦达投资与长久物流因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分别被行政处罚30万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悦达投资与长久物流设立合营企业悦达长久物流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投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物流)。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月19日对悦达投资与长久物流设立合营企业江苏悦达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长久物流)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悦达投资、长久物流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悦达投资、长久物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


  三、违法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该交易系设立合营企业,悦达投资持有合营企业51%的股权,长久物流持有合营企业49%的股权,双方共同控制合营企业,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悦达投资2018年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亿元;长久物流2018年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亿元,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新设合营企业悦达长久物流已于2019年9月5日完成工商登记,在此之前未向我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悦达投资与长久物流设立合营企业悦达长久物流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四、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给予悦达投资和长久物流各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2011/t20201123_323816.html>


  2.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等四家驾校因涉嫌垄断协议行为被行政处罚143.8万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7月对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等四家驾校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0年11月2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对4家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定远县南方驾校培训有限公司、定远县庆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安徽十八岗驾校培训有限公司。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31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材料,反映定远县四家驾校涉嫌垄断经营。经初步核查,发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以下简称“定远驾校”)、定远县南方驾校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驾校”)、定远县庆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峰驾校”)、安徽十八岗驾校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八岗驾校”)涉嫌存在垄断违法行为。2019年7月9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三、违法事实及理由


  (略)。


  四、听证情况


  2020年3月2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皖市监竞争听告字〔2020〕1号)。2020年5月8日,根据当事人申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依法组织了听证会。当事人在听证期间提出申辩意见:一是四家驾校不构成垄断行为。四家驾校的行为并没有损害本地区消费者的选择权,驾驶培训是一个全国性的市场,消费者的可选择范围并不限于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如果消费者认为定远的驾校价格高了,也可以选择周边的驾校进行学习,四家驾校所占的市场份额也达不到垄断程度,所以四家驾校共同签订的《定远县驾培联合会会议纪要》内容,不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三条所称的垄断协议;二是认为个别分训场没有按照统一价格收取学员培训费,调查人员在取证过程中没有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因此不能说明四家驾校实施了统一价格。三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四家驾校目前处于停工停训状态,恳请省市场监管局能够以教育为主,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针对当事人陈述申辩,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经复核研究认为:一是四家驾校构成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首先,四家驾校均在定远县内经营驾驶员培训业务,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其次,四家驾校共同签订了以固定定远县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会议纪要》,明确约定统一收费标准,并付诸实施,达成并实施了书面垄断协议。再次,四家驾校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直接排除了四家驾校之间在驾驶员培训收费价格方面的竞争,四家驾校无需再通过价格调整来吸引学员,扰乱了定远县驾培市场竞争秩序,同时抬高了定远县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因此,四家驾校的行为符合垄断协议行为的法律构成,与其是否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无关联性,故对其提出的不构成垄断行为的意见不予采纳。二是垄断行为实施期间(2019年2月19日至8月31日),四家驾校共招收学员4227人,其中未按照统一价格收费的学员为115人,占比2.72%。上述极少数学员未按照统一价格收费的事实,不影响本案定性。三是鉴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比较大,目前四家驾校经营状况十分困难,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对四家驾校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予以采纳。


  五、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构成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考虑到当事人能够配合本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相关事实,违法行为影响范围较小,持续时间较短,并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之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2011/t20201124_323848.html


  3.2020年11月16日-11月22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20年1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1月16日-11月22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6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2011/t20201124_323846.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九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安博凯直接投资基金JC第四有限合伙收购神州租车有限公司股权案


  (2)新疆天山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收购新疆伊犁钢铁有限公司股权案


  (3)联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收购城发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股权案


  (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康明斯电力新加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5)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维京游轮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案


  (7)加拿大公共部门养老金投资委员会与英杰华永久资本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8)华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Asia Food Growth I Fresh Limited收购City Super (BVI) Limited股权案


  (9)王季文收购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


  5.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多地交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0年11月2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提到,一些地方和单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搞变相涨价现象有所抬头,加重了企业负担。


  国家三令五申要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搞变相涨价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收费,坚决整治涉企乱收费。但督查发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涉企乱处罚、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加重了企业负担。河北、福建、河南等地部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违规组织货车驾驶员培训或指定货运企业到指定机构检测,并捆绑收费。河北省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强制要求当地“两客一危一货”驾驶员每年完成固定学时的应急培训课程,并以此作为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的必要条件。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共培训99123人次,收费1486.85万元。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推动“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安装指定公司开发的“安途帮”APP。驾驶员需通过该平台远程接受安全培训,每月缴费30元,目前已培训企业驾驶员3.6万人。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强制要求本辖区内的货车在指定的宏宇机动车检测站办理车辆性能综合检测。宏宇机动车检测站利用垄断地位,在检测费之外每车捆绑收取60元的维修费和外检费,增加了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负担。浙江、新疆等地一些公安交管部门增设货车注册登记审批条件、将二手车上牌落户与安装GPS设备挂钩并违规收费。浙江省嘉兴市一些公安交管部门将货车接入“车主惠”等第三方监控平台作为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每辆车需缴纳2800元设备费,以后每年还要缴纳700多元的服务费,且部分交管部门要求办事企业提供24项材料,远超《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提供的材料数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车管所将安装GPS设备与二手车上牌落户挂钩,强制要求新购二手车落户车主到指定的两家代工点安装GPS设备,每台违规收取281元。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搭车”发展会员,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规定,“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督查发现,连云港市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未与市场监管局脱钩,协会会长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任。该协会利用租赁市场监管局办公场所的便利开展代办营业执照等中介业务,并借机发展会员、收取会费,且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2018年至2019年,该协会共收取会费952万元,其中会员活动费支出仅占2.2%,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房屋租金,且向市场监管局支付的房租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水平,存在变相利益输送。浙江省杭州市部分区县违规向工程车协会委托审批事项,相关协会借机变相强制吸纳会员并收取会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规定,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事项作为行政行为前置条件,应实施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督查发现,杭州市萧山区、杭州高新区(滨江)交管部门将工程车协会验车手续作为工程车通行证审批业务的前置条件,却未在办事指南中公开列出;萧山区工程运输车协会、高新区(滨江)工程车自律协会在办理验车手续时,变相强制物流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个别金融机构借提供融资之机违规向企业收费。2012年《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2019年1月,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通过渤海信托向岳阳某公司提供融资10亿元,与融资人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收取1230万元财务顾问费;通过该行与渤海信托、渤海信托与融资人分别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分3年向融资人补充收取贷款利息(即额外保管费)合计3300万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http://www.gov.cn/hudong/ducha/2020-11/23/content_5563571.htm>


  6.福建省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的研究,更好地协调处理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迎接质量工作考核,日前,经福建省政府同意,建立了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指导;研究拟定并统筹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省反不正当竞争重大事件;组织开展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读宣传普及;完成福建省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福建省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播电视局、网信办、银保监局、证监局、通信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http://scjgj.fujian.gov.cn/yw/sj/202011/t20201123_5455959.htm


  国外动态


  1.延缓廉价仿制药进入市场,欧盟对梯瓦制药和塞法隆处以6050万欧元罚款


  当地时间2020年11月26日,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公告称,其已对两家制药公司--梯瓦制药(下称“Teva制药”)和法塞隆制药(下称“Cephalon制药”)处以合计6,050万欧元的罚款,因为前述两家公司同意在Cephalon制药的主要专利到期后,将廉价的非专利版法塞隆睡眠障碍药物莫达非尼(Modafinil)的进入市场的时间推迟数年。相关协议早在Cephalon制药成为Teva制药的子公司之前就已达成。该等协议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规,而且维持莫达非尼的高价也对欧盟的患者和医疗系统造成了重大伤害。


  莫达非尼(Modafinil)是一种用于治疗日间过度嗜睡,特别是与嗜睡症有关的药物。它是Cephalon品牌“Provigil”最畅销的产品,多年来占Cephalon制药全球营业额的40%以上。尽管莫达非尼的主要专利已于2005年在欧洲到期,但Cephalon制药仍持有一些与莫达非尼的药物组合物有关的次要专利,其目的是确保获得额外的专利保护。


  本次的处罚决定涉及专利和解协议,根据该等协议,Cephalon制药促使Teva制药不能将更便宜的莫达非尼推出市场,从而换取对Teva制药有利的一揽子商业交易和一些现金支付。Teva制药拥有与莫达非尼生产工艺相关的专利,准备以自己的仿制药进入莫达非尼市场,甚至已经开始在英国销售其仿制药。之后,Teva制药与Cephalon制药达成相关协议停止更廉价的仿制药进入市场,并且不挑战Cephalon的专利。


  欧委会的调查发现,几年来,这项“反向支付”协议排除了Teva制药这个竞争对手,即使Cephalon的莫达非尼主要专利已到期很长时间,它仍可以继续收取高价。虽然一般而言专利和解可能是合法的,但欧委会认为Teva和Cephalon之间的和解协议是非法的。Teva承诺不参与莫达非尼市场,不是因为它确信Cephalon专利的实力,而是因为Cephalon向其支付了巨额利益。支付巨额利益主要通过许多附带交易中,如果Teva不退出市场,将无法获得该利益。


  反向支付协议造成的损害


  作为达成和解协议时最具实力的仿制药竞争对手,Teva公司进入市场被推迟,这意味着Cephalon不会面临来自廉价药物的竞争。如果没有“反向支付”和解协议,Teva制药可能会更早进入市场,进而可能降低莫达非尼的价格。


  仿制药进入市场将价格竞争引入市场,这可能导致价格下跌高达90%。当Teva制药在2005年短暂进入英国市场时,它的报价确实比Cephalon制药的Provigil的价格低50%。


  反向支付协议也可能对创新产生不利影响。非专利药的竞争促使制药公司将精力集中在开发新药上,而不是通过人为地维护市场垄断性来最大化其旧药物收入。


  处罚金额


  关于处罚金额,欧委会特别考虑了侵权的持续时间及其严重性。与在其他“反向支付”案例中一样,一般罚款方法不适用于仿制药公司,因为根据限制性协议,这些仿制药公司未实现对受影响产品的任何销售。因此,欧委会对Teva制药的处罚金额,略低于对Cephalon制药的处罚。


  欧委会对Teva制药和Cephalon制药的罚款分别为3,000万欧元和3,050万欧元,总计为6,050万欧元。


  侵权从2005年12月到2011年10月,几乎影响所有欧盟成员国和欧洲经济区国家,侵权行为一直持续到Teva收购Cephalon并成为同一集团。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0_2220>


  2.软件开发商Intuit 70亿元收购金融技术平台Credit Karma需进行资产剥离


  当地时间2020年11月25日,美国司法部(下称“司法部”)要求对软件开发商Intuit公司以70亿美元收购金融技术平台Credit Karma的交易附加限制性条件,要求剥离Credit Karma的报税业务。司法部表示,如果不进行资产剥离,拟议交易将大大减少对“数字自行报税(digital do-it-yourself tax preparation)”(简称“报税业务”)产品的竞争,该产品是美国纳税人用来准备和提交联邦和州纳税申报表的软件程序。司法部称剥离完成后,将保持报税业务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当天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提起了民事反垄断诉讼,以阻止Intuit公司对Credit Karma的收购。同时,该部门提出了一项拟议的和解方案,该方案如果得到法院的批准,将解决起诉书指控的竞争损害。


  根据起诉书中的指控,Intuit公司的TurboTax在报税业务的税收准备产品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自从四年前进入市场以来,Credit Karma报税业务已成为具有重大竞争影响力的竞争者。与包括Intuit公司在内的其他供应商不同,Credit Karma报税业务从来不对其产品收取费用,无论个人的税收准备需求有多复杂。这种永久免费的商业模式使Credit Karma报税业务能够与对TurboTax的付费业务形成激烈的竞争,这有助于限制TurboTax的价格并推动Intuit公司提升TurboTax产品服务。Intuit公司和Credit Karma的合并将消除这种竞争,可能会导致更高的价格,更低的质量以及减少报税业务消费者的选择。


  根据拟议的和解协议,Intuit和Credit Karma必须将包括Credit Karma报税业务在内的资产出售给Square公司,包括相关软件和知识产权。预计Square公司也将雇用某些主要的Credit Karma雇员,这些雇员继续服务Credit Karma报税业务。Intuit和Credit Karma已同意向Square提供某些过渡支持服务,而Square将会把Credit Karma报税集成到自己的服务平台(Cash App)中。


  Intuit公司是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的特拉华州公司,为个人和小型企业提供税务准备、会计、薪资和个人理财解决方案。Intuit旗下的TurboTax品牌主要提供报税业务产品。2020年,大约有4100万的个人使用TurboTax提交个人联邦纳税申报表。Intuit通过其TurboTax成为最大报税业务产品提供商,这些产品可为美国联邦和州纳税申报单。2019年,Intuit收入超过65亿美元,其中包括TurboTax,其销售收入超过25亿美元。


  Credit Karma公司是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特拉华州一家私有公司,提供在线和移动个人理财平台。Credit Karma的平台为个人提供免费的信用评分,信用监控和报税业务以及其他产品和服务。Credit Karma拥有超过1亿客户,在任何给定的月份中,都有超过3500万的客户积极参与Credit Karma平台。Credit Karma报税业务是税收准备业务。它是为美国联邦和州纳税提供报税准备产品的第五大提供商。到2020年,大约有200万人向Credit Karma 报税业务提交了纳税申报表。


  Square公司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特拉华州,提供商业和消费者金融服务及工具。Square拥有消费金融服务平台Cash App,为超过3000万用户提供点对点汇款服务、借记卡产品以及股票和加密货币投资服务。Square公司2019年的收入超过47.1亿美元。
  (来源:美国司法部)
  <https://www.justice.gov/opa/pr/justice-department-requires-divestiture-credit-karma-tax-intuit-proceed-acquisition-credit>


  3.英国迅速开展对双相药物的反垄断调查


  当地时间2020年11月24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公告称,其上个月对制药公司Essential Pharma(下称“Essential制药”)展开了反垄断调查,CMA怀疑该公司可能通过停止向英国患者供应治疗双相障碍的药物Priadel而滥用了其支配地位。如果停止供应Priadel,这将使得患者必须使用其他更昂贵的药物进行治疗,如Camcolit,后者也由Essential制药公司生产。


  CMA的调查开始后,Essential制药暂停了停止供应Priadel的计划,并与英国卫生和社会护理部(下称“卫生部”)进行了价格谈判。这导致其最近与卫生部达成协议,同意修订的Priadel的价格,并且修订价格仍将低于其替代药物。


  目前,Essential制药还向CMA提出了正式承诺,以解决有关Priadel的战略方面的竞争担忧。这些拟议的承诺将持续五年,包括继续按照与卫生部商定的条件提供Priadel药品。这将意味着该公司不可以无正当理由威胁停止供应Priadel以提高价格。


  CMA的初步观点认为,拟议的承诺可以解决其竞争方面的顾虑,并且在正式接受之前,正在征求社会的意见。该承诺如果被接受,本次调查将正式结束。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cma-takes-swift-action-in-bipolar-drug-investigation


  4.英国对比价网站对保险公司使用广泛最惠国条款处以1790万英镑罚款


  当地时间2020年11月19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下称“CMA”)公告称,经调查发现比价网站Compare the Market(下称“CM比价网”)在与房屋保险公司的合同中使用的相关条款违反了竞争法,CMA对CM比价网处以1,790万英镑的罚款。


  CMA经调查认为,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之间,CM比价网通过在其平台上对房屋保险销售商施加广泛的“最惠国”条款,违反了竞争法。


  相关条款禁止房屋保险公司在其他比较网站上提供较低的价格,并保护CM比价网在其他地方不受损害。这些条款还使得CM比价网的竞争对手难以扩展并挑战该公司已经强大的市场地位,因为其他价格比较网站都被禁止在价格上击败它。


  结果,限制了价格比较网站之间以及通过这些平台销售的房屋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CMA发现,这很可能导致更高的保险费。


  CM比价网使用的相关条款


  ●禁止受合同约束的保险公司在其他价格比较网站上提供更便宜的交易。反过来,这限制了所有在价格比较网站上竞争的房屋保险公司的竞争压力;


  ●竞争对手的比较网站在获得高于CM比价网的价格优势方面受到限制,例如,通过降低佣金费用以鼓励这些保险公司在其平台上报价更低的价格;


  ●CM比价网本身受到的竞争压力有所减弱。如果没有这些条款,CM比价网将不得不更加激烈地竞争才能从房屋保险公司获得较低的价格,例如,通过降低收取的佣金费用。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cma-fines-comparethemarket-17-9m-for-competition-law-breach>


  5.CMA对英国政府对其在线平台和数字广告市场研究的回应表示欢迎


  当地时间2020年11月27日,英国政府原则上接受了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进行的为期一年的研究结果。该研究致力于引入新的竞争前监管制度,以应对Google和Facebook等科技巨头的市场支配力。


  在对这项研究的回应中,政府还概述了将于2021/22在CMA内建立一个数字市场部门,以使CMA能够实施该制度的关键要素。


  CMA的数字市场工作组将于今年年底前就新监管制度的设计向政府提供建议。然后,将由政府采取行动并提出立法以建立该制度。


  在今年7月发布的在线平台和数字广告市场研究的最终报告中,CMA概述了破坏竞争并巩固Google和Facebook的市场支配力的诸多因素。


  这些问题的规模和性质使CMA得出结论,需要一种新的竞争前监管制度,以便人们可以继续从创新的新服务中受益;竞争对手可以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竞争,而出版商不会发现自己的收益受到了挤压。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cma-welcomes-government-response-to-digital-advertising-study


  6.ACCC就谷歌收购Fibit作出的承诺征集意见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正在就谷歌向ACCC提供的拟议法院强制执行承诺征求意见,该提议是关于谷歌拟议收购Fitbit, Inc(Fitbit)的。


  拟议的承诺将要求谷歌:


  ●10年内不得将通过Fitbit和谷歌可穿戴设备收集的某些用户数据用于谷歌的广告目的,并且ACCC可以选择将此义务延长10年;


  ●保持第三方(例如健康和健身应用程序)对通过Fitbit和谷歌可穿戴设备收集的某些用户数据的访问权限长达10年;和


  ●保持第三方可穿戴设备与Android智能手机之间的交互性水平达10年。


  ACCC于2020年6月18日发布了一份问题声明。该问题声明突出表明了人们的担忧,即谷歌可能会限制竞争对手的可穿戴设备访问重要的谷歌服务(例如Google Maps和Google Play应用商店),或限制它们与安卓智能手机的交互性。


  也有人担心拟议收购可能使谷歌获得与健康相关的独特且重要的数据访问权限,这可能会增强其广告服务的定位能力。


  ACCC要求在2020年12月9日之前就拟议的承诺提交意见。
  (来源: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https://www.accc.gov.au/media-release/consultation-begins-on-proposed-google-fitbit-underta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