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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149期 | 电池巨头LG能源诉SKI锂电池相关商业秘密案侵权在美获胜
发布时间:2021-02-26

  目录


  国内动态


  1.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共计22829.5万
  2.云南蒙自四通泰兴供水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被行政处罚2495422.79元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5.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


  国外动态


  1.欧委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西门子收购瓦里安医疗交易
  2.电池巨头LG能源诉SKI锂电池相关商业秘密案侵权在美获胜
  3.诺贝丽斯收购爱励后,欧盟委员会采取最后措施,保留对前爱励旗下工厂的剥离
  4.加拿大并购申报标准2021年降至9300万加元


  国内动态


  1.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共计22829.5万


  根据企业实名举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对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7家水泥企业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2021年1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8家涉案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57.2万元并处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计14172.3万元,罚没款共计22829.5万元。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和公司)、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临朐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本机关接到实名举报,反映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临朐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上述7家企业以下统称成员企业)以及淄川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后变更为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3月16日退股),于2017年2月共同发起成立了联和公司。成员企业以联和公司为平台,共同达成并实施了固定商品价格等多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造成相关区域内水泥价格共同上涨,影响了下游企业的正常经营,恳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019年4月19日,本机关对联和公司及相关成员企业正式立案调查。期间,本机关进行了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书证、电子数据等材料,对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召开反垄断专家论证会进行了研究论证。本机关还多次与联和公司及成员企业沟通,听取其陈述意见。


  三、违法事实及理由


  (略)


  四、经济学分析


  (略)


  五、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情况


  (略)


  六、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联和公司以及成员企业的涉案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规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的规定,鉴于联和公司和成员企业在被本机关立案调查后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并因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向本机关提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申请。本机关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结合新冠疫情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以及国家扶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对涉案企业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予以采纳。本机关决定处罚如下: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2102/t20210209_326018.html


  2.云南蒙自四通泰兴供水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被行政处罚2495422.79元


  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的问题线索,2018年12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对蒙自四通泰兴供水有限公司涉嫌垄断问题立案调查。2021年1月21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2495422.79元。现予公告。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蒙自四通泰兴供水有限公司。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8年12月3日,本局收到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的“当事人利用垄断地位提高供水设施建设价格;拖延办理居民小区用水手续而以非居民用水价格向开发商收取水费”问题线索后,于2018年12月开始对当事人、红河州建设集团(以下简称“红建集团”)、红河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蒙自弘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丰公司”)、蒙自富泓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泓公司”)、红河州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公司”)、红河州涵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涵达公司”)、蒙自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海公司”)、蒙自鼎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基公司”)、红河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公司”)、红河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公司”)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以下简称“房管处”)、蒙自市质量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蒙自市政府、蒙自市水务局、蒙自城镇自来水公司等16家单位进行调查。


  三、违法事实及理由


  (略)


  四、案件性质及自由裁量理由


  当事人凭借在红河州政府划定的供水区域内独家供水的市场地位,将由其进行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水设施施工建设作为履行抄表到户义务的前置条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禁止性规定。限制了交易相对方的自主选择权,损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严重防害供水设施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违法行为虽经蒙自市政府及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多次协调,但仍自2014年持续至2018年,长达4年之久,且对多家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应从重处罚。


  五、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本局于2021年1月13日向当事人发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云市监价告〔2021〕1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蒙自四通泰兴供水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2018年度你公司销售额41590379.99元百分之六的罚款,计2495422.79元。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2102/t20210218_326110.html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与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新设企业案
  (2)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山东省国欣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3)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与SSH JV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4)阿奇立克公司收购日立环球生活方案株式会社部分业务案
  (5)凯德置地中国私人有限公司(CL China Pte.Ltd.)和三菱地所株式会社(Mitsubishi Estate Co.,Ltd.)新设合营企业案
  (6)安大略省教师退休基金会委员会与KKR公司收购索米电网拓普科私人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


  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0年10-12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日照市卫健委)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20年2月6日,日照市卫健委为了规范全市非急救状态下病患的转院、出入院车辆接送业务,发布了《关于印发<日照市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日卫发〔2020〕4号),该通知中规定:建立起市场化非急救转运服务平台并投入运营;逐步规范全市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实现非急救转运服务与院前急救的分类管理、有序运行。由日照市公交车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和国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开展试点工作,搭建非急救转运服务运营平台。


  为搭建涉案文件中的平台,日照市公交车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和国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日照市国济好护送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济好公司),经营范围中包括:转院、出入院接送服务。日照市卫健委将具有竞争关系的非急救转运公司指定为全市非急救转运车的平台管理方和运营方,导致原本在日照市某地正常经营的三家非急救转运车公司在涉案文件发布后不再被当地医疗机构接纳,其正常运营业务停滞。


  虽然,日照市卫健委发布涉案文件是出于规范全市非急救转运车的行业管理,但是涉案文件将具有竞争关系的非急救转运公司指定为全市非急救转运车的平台管理方和运营方,直接导致了原本在市场上经营的非急救转运车公司无法再正常开展业务。因此,日照市卫健委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2020年12月24日,日照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急救转运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明确:“支持鼓励合法市场主体面向出院患者和社会提供非急救转运服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日卫发〔2020〕4号文件自行废止”,该通知已在日照市卫健委网站进行了公示。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qlpc/202102/t20210208_326008.html


  5.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


  引发热议的抖音诉腾讯案有了最新进展。


  2021年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该案是自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据了解,2018年4月起,腾讯旗下微信以“互联网短视频整治”为由,封禁了抖音、火山、快手等30余款短视频App的分享链接。但2018年8月后,腾讯推出的微视及腾讯参与投资的快手等App都被陆续解封,可以在微信内正常分享和播放,但抖音、火山等字节跳动旗下App仍处于封禁状态。同期,腾讯先后推出了十几款短视频产品,引发了业内对于腾讯打压字节跳动的猜测。


  2021年2月2日,在遭遇腾讯封禁三年后,抖音向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要求解封。腾讯回应称:字节跳动系“恶意构陷”,认为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腾讯将继续提起诉讼。


  当晚,抖音针对腾讯的声明表示,腾讯所谓“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并不属实。微信、QQ不仅有完备齐全的用户好友关系,而且已经深入用户生活的各个领域,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设施,与此同时,腾讯长时间封禁抖音,涉及数亿用户。抖音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作为今年八大重点经济工作任务之一的背景下,该案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将产生极大影响。
  (来源: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fdt/202102/335920.html


  国外动态


  1.欧委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西门子收购瓦里安医疗交易


  当地时间2021年2月19日,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公告称,根据欧盟《并购条例》,欧委会附加限制性批准了德国西门子公司(Siemens AG,下称“西门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Siemens Healthineers,下称“西门子医疗”)收购美国瓦里安医疗系统公司(Varian Medical Systems,下称“瓦里安公司”)的交易(下称“拟议交易”)。根据附加限制性条件,西门子公司应完全遵守其提供的保证,以确保该公司的医学成像和放射治疗解决方案与第三方解决方案之间的互操作性。


  西门子医疗是支持放射治疗计划和交付的医学成像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


  瓦里安公司是计划和提供放射治疗的放射治疗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


  放射疗法是一种肿瘤疗法,它使用高剂量的辐射杀死癌细胞并缩小肿瘤。放射疗法涉及医学成像和放射疗法解决方案之间的图像和数据交换,这些解决方案是高度互补的,并且是集成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因此,成像和放射治疗解决方案之间的互操作性至关重要。目前,事实上的行业范围内的标准(称为DICOM)促进了这种互操作性。


  欧委会的调查


  拟议交易于2020年12月23日进行了申报,在英国和欧盟《脱欧协议》(Withdrawal Agreement)规定的过渡期结束之前,欧委会的调查同时涵盖了欧洲经济区(EEA)和英国地域范围。欧委会担心,拟议交易如最初申报,将会封锁欧盟和英国下列市场上的市场竞争:


  (i)医学成像解决方案市场,即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磁共振成像扫描仪和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以及


  (ii)放射治疗解决方案市场,包括用于进行治疗的放射治疗设备(即线性加速器,近距离放射治疗设备和质子治疗设备),肿瘤学软件(即治疗计划软件和肿瘤学信息系统)和运动管理设备。


  特别是,欧委会的调查发现,最大的医学成像解决方案供应商西门子医疗与最大的放射治疗解决方案供应商瓦里安的合并,可能封锁双方竞争对手在欧洲经济区和英国下列相关市场的竞争。这可能是由于互操作性下降而导致的。


  (i)西门子医疗的成像解决方案与第三方放射治疗解决方案之间,以及


  (ii)瓦里安放射治疗解决方案与第三方医学成像解决方案之间。


  因此,由于拟议交易而导致的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封锁,可能会导致产品选择的减少以及创新的损失,从而损害客户和患者。


  拟议救济方案


  为了解决欧委会的竞争关切,西门子医疗集团致力于继续遵守事实上的全行业互操作性标准(DICOM),并确保(i)其医学成像解决方案与竞争对手的放射治疗解决方案之间以及(ii)其放射治疗解决方案之间的互操作性,以及通过向第三方和客户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帮助,向竞争对手提供成像解决方案。这些承诺的最初期限为十年,如有必要,欧委会可决定再延长五年。西门子上述承诺完全解决了欧委会的竞争顾虑。因此,欧委会认为,经承诺修改的拟议交易将不再引发欧洲经济区和英国的竞争关注。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1_704


  2.电池巨头LG能源诉SKI锂电池相关商业秘密案侵权在美获胜


  当地时间2021年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下称“ITC”)公告称,其决定确认首席行政法法官的初步裁定(第34号命令,下称“命令”)认定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经修正),ITC对这项调查颁布了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和制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该等命令禁止部分锂电子的电池、电池单元、电池模块、电池组及其组件的进口(进入美国市场)。特此终止调查。


  基于LG化学公司(包括LG化学公司及LG化学密歇根公司)提起的申请,ITC于2019年6月4日启动了本次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申请方为LG化学有限公司(LG Chem,Ltd.,下称“LG化学公司”)、LG能源解决方案有限公司(LG Energy Solution,Ltd.,下称“LG能源公司”)和密歇根州LG能源解决方案有限公司(LG Energy Solution Michigan,Inc.)(统称为“申请方”或“LG公司”)。LG公司还称,在某些锂离子电池、电池单元、电池模块、电池组、电池组的组件及其组件的进口和销售中,由于滥用商业秘密对美国特定行业形成破坏或严重损害的威胁或实际损害(根据第337条第(a)(1)(A)款),从而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修订版)(美国法典第19条)第337条。该申请,经补充后,指称韩国SK创新公司(位于韩国首尔的SK Innovation Co.,Ltd.,下称“SKI公司”)和SK电池美国公司(位于佐治亚州亚特兰大的SK Battery America,Inc.,下称“SK电池美国公司”)作为被申请方(统称为“被申请方”或“SK公司”)。不公平进口调查办公室(下称“OUII”)也被指定为此次调查的参与方。


  2019年11月5日,LG公司要求法院对被申请方SKI公司做出缺席判决,鉴于此前法院的第13号命令,该命令部分驳回了申诉方的请求,由于SKI公司涉嫌损毁,LG公司则要求对被申请方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法庭技术检查。被申请方反对该动议,OUII支持该动议。


  2020年2月14日,行政法官颁布第34号命令,认为被申请方SKI公司损毁证据,并且适当的补救措施是判定被申请方缺席败诉。该命令指出,申诉方没有寻求普遍排除令,因此不存在任何诉讼案件,因此终止了调查。(略)


  ITC进一步确定了适当的救济方案:(1)有限排除令,禁止某些锂离子电池、电池单元、电池模块、电池组及其组件的进口;(2)针对被申请方的禁止令。


  救济令自发出之日起十年内到期,并涵盖LG公司在2020年1月22日提出的商业秘密。(略)该命令使SK可以为福特汽车公司的EV F-150计划和美国大众汽车公司的锂离子电池、电池单元、电池模块和电池组的国内生产组件进口四年。美国在北美地区的MEB线为期两年,以允许这些第三方为这些计划过渡到新的美国国内供应商。


  该命令还允许SKI进口用于起亚汽车EV电池维修和更换的物品,该等商品为本次命令颁布之前已经出售给美国客户,并且初装有SK电池。调查终止。


  (来源: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https://www.usitc.gov/system/files/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159_notice_02102021sgl.pdf


  3.诺贝丽斯收购爱励后,欧盟委员会采取最后措施,保留对前爱励旗下工厂的剥离


  根据欧盟《并购条例》,欧盟委员会已采取最后措施以保留诺贝丽斯(Novelis)剥离在比利时迪弗尔(Duffel)的前爱励(Aleris)旗下工厂。为了在2019年获得收购爱励的许可,诺贝丽斯提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剥离该工厂,但未能在这些承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即使期限得到了延长。


  由于违反了委员会2019年批准决定的这一条件,该决定和承诺不再适用。因此,委员会采取了临时措施,以保持竞争。


  诺贝丽斯后来根据临时措施,按照委员会的授权将迪弗尔工厂出售给Liberty House。2021年2月18日通过的决定将通过对诺贝丽斯采取最后措施来保持竞争。这些措施包括与2019年批准决定最初所附的承诺类似的义务,还包括确保被剥离的迪弗尔工厂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力和自主性。


  根据《并购条例》第8(4)(b)条,为了尽可能恢复诺贝丽斯和爱励交易之前的情况,委员会已下令采取若干措施,诺贝丽斯必须遵守这些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一项不得再收购措施,阻止诺贝丽斯重新收购迪弗尔工厂的全部或部分,以及一项不招揽诺贝丽斯公司客户或长期订单的措施。它们还复制了承诺通常要求的其他保障措施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保障措施和义务变得不适用。该决定还规定了过渡性协议、关于受托人委托的措施以及关于为工厂利益提供投资资金的措施。最后,如果诺贝丽斯未能遵守这些措施将按日计算罚款。


  诺贝丽斯总部位于美国,是一家全球半成品铝制品制造商和铝回收商。其在北美、南美、欧洲和亚洲运营着多个制造工厂。诺贝丽斯是总部位于印度的铝和铜供应商印度铝工业有限公司(Hindalco Industries Limited)的子公司。


  爱励总部位于美国,是一家全球半成品铝制品制造商。其在北美、欧洲和亚洲运营着多个生产设施。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1_687


  4.加拿大并购申报标准2021年降至9300万加元


  加拿大竞争局宣布,2021年合并前申报标准由2020年的9600万加元降至9300万加元。


  根据《竞争法》,各种规模和在所有领域的合并都须经竞争委员审查。当目标公司在加拿大的资产或产生于加拿大资产的销售额超过9300万加元,以及当交易方及其关联公司在加拿大、进出加拿大的所有资产或总销售额超过4亿加元时,通常必须提前将交易申报竞争局。


  委员审查这些交易,以确定是否会大幅减少竞争。
  (来源:加拿大竞争局)
  https://www.canada.ca/en/competition-bureau/news/2021/02/pre-merger-notification-transaction-size-threshold-decreases-to-93m-in-2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