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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徐伟、江宁、王馨仝律师代理的盗窃案不予起诉
发布时间:2021-04-15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徐伟、江宁、王馨仝律师代理的盗窃案被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两位当事人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本案事实较为清楚,但是否应当被起诉,各地办案机关标准不一。当事人家属委托律师时,首次取保候审申请已经被公安机关拒绝,前景不容乐观,此时委托京都律师,无疑是寄予了深厚的期望。


主动出击,争取取保候审,为不起诉打下良好基础


  接受委托后,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了解。本案中,嫌疑人涉嫌多次盗窃,但无前科、涉案金额较小。律师分析认为,必须争取获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同时加强有利案例的检索,整理后供公安机关参考。律师以此思路做足了准备,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随即批准申请,当事人重获自由,也为不起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深入分析,全面完善意见,终于争取到不起诉


  在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期间,律师对同类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京都视点|信息时代自助购盗窃的特殊性——以物美、盒马被盗为例》一文,深入论证了此类案件与传统盗窃案的区别之处,并将研究成果吸收进了辩护意见。


  而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律师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虽然当事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但律师在仔细阅卷后仍然发现,公安机关指控的盗窃次数存在错误。由此,律师基于在案证据材料,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理论观点、司法实践、刑事政策等角度全面完善辩护意见,充分论证不予起诉的必要性,并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法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律师提示,增强法律意识,提升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占小便宜”有可能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