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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170期 | 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处罚5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7-30

  目录


  国内动态


  1.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行政处罚50万元
  2.上半年全国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3.2021年7月13日-7月18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2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
  5.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度年中执法稽查暨法制工作推进会,通报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国外动态


  1.美国亚马逊卖家对其固定价格销售DVD和蓝光光盘表示认罪
  2.欧盟对因美纳拟收购思为诺的交易展开深入调查
  3.德国对Facebook收购Kustomer是否应当申报展开审查


  国内动态


  1.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行政处罚50万元


  2021年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1月25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7月12日,腾讯以估值(略)的业务(主要是QQ音乐业务)投入中国音乐集团,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的单独控制权。2016年12月,整合后的中国音乐集团更名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2017年12月6日,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违法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本项集中前,中国音乐集团由自然人(略)共同控制。本项集中后,腾讯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腾讯2015年全球营业额为1028.63亿元,中国境内营业额为962.51亿元,中国音乐集团2015年全球及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017年12月6日,腾讯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向本机关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以上事实,有腾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架构图、股权关系图、《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表》、腾讯年报、《腾讯相关问题的书面说明》、《股份认购协议》等证据证明。


  (二)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规定,同时考虑平台经济特点,在经济学分析和问卷调查基础上,本案相关市场界定为交易双方存在横向重叠的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是指通过电脑端、手机端或者其他智能终端的程序或网站,以在线播放或下载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版权音乐录音制品播放服务的平台。网络K歌、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等虽也提供与网络音乐相关的服务,但其核心功能、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市场进入等与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不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由于音乐版权的授权受各国著作权法规定限制,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中国的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获得授权的音乐版权传播范围一般为中国境内,且主要面向中国境内用户,因此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中国境内。


  经深入研究,本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集中后实体在相关市场具有较高市场份额。


  2.集中减少相关市场主要竞争对手。


  3.集中可能进一步提高相关市场进入壁垒。


  调查同时发现,中国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发展较为迅速,腾讯主要竞争对手(略)的市场份额也呈现较快速度增长,由集中发生时的不足6%增长至近18%,增长200%左右,说明竞争对手对其竞争约束有增强的趋势。此外,网络音乐播放平台与其他平台之间近年来呈现出一定的动态竞争和跨界融合趋势,一些拥有广泛用户基础的短视频平台,如果再获得足够数量的音乐版权资源,在未来有可能成为相关市场的竞争者。


  以上事实,有第三方机构统计数据和行业分析报告、《问卷调查报告》、《经济学分析报告》、腾讯和相关方提供的《授权协议》和《转授权协议》、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方的回复意见等证据证明。


  四、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相关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


  (二)处以50万元罚款。


  (三)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


  (四)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效机制。


  以上措施期限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算,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须在十日内对照上述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市场监管总局审核。市场监管总局三年内有权通过监督受托人或自行监督检查腾讯及其关联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三年到期后不再报告。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2107/t20210724_333020.html


  2.上半年全国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这是记者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的。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从公布的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来看,主要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包括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等方式“刷单炒信”;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刷手”,利用专业技术软件等手段帮助“刷单炒信”;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炒信”。


  在电商平台上,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xw/mtjj/202107/t20210723_332988.html


  3.2021年7月13日-7月18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21年7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7月13日-7月18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11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2107/t20210720_332909.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2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收购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瑞科Chestnut私人有限公司与世邦魏理仕GCL GP私人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住友商事株式会社收购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股权案


  (4)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5)安宏国际资本公司收购弗兰克林爱尔兰顶层有限公司(Franklin Ireland Topco Limited)股权案


  (6)厦门源峰镕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等经营者收购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案


  (7)玛鲁哈日鲁株式会社收购海洋食品流通株式会社股权案


  (8)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收购安徽天璇智能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股权案


  (9)索尔维集团与新光合成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0)AIG全球房地产投资公司和Long Term Multifamily Properties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1)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与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2)CMA中国第二私人有限公司收购申宁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index_1.html


  5.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度年中执法稽查暨法制工作推进会,通报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7月20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度年中执法稽查暨法制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以及上半年案件查办情况、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等内容,部署了下半年工作重点。


  据统计,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上半年共立案9448宗,同比增长36.32%;结案10088宗(含2020年立案),同比增长55.01%;到位罚没款9277.11万元,同比增长128.11%;移送公安案件89宗,同比下降13.59%。


  市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在推进会报告中指出,上半年全系统稽查和法制队伍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本职业务工作中,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执法稽查服务民生作用进一步凸显,执法稽查整体效能和服务两个大局能力显著提升。下一步,要继续围绕上级关心、媒体关注、百姓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强化执法创新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加强执法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最后,李忠肯定了2021年上半年全系统稽查执法和法制工作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并就下半年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力抓好总局部署的“铁拳”“惊雷”等重点专项,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执法,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二是要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在公平竞争领域改革示范,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三是要加快推进执法稽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管办分离改革和智慧稽查建设,推动信息化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四是要加强执法稽查规范化建设,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体系,提升防风险能力。他强调,全系统要扎实推进稽查执法和法制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服务“双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圳市场监管执法的典型案例全面展现了市市场监管局近两年在打击电商平台经营者垄断、直播带货销售假冒化妆品、房地产项目虚假广告、医疗卫生服务收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等违法领域上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守护民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1)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修改交易规则未依法征求意见且未依法公示案;(2)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微商销售假冒化妆品案;(3)深圳市某餐饮有限公司食物中毒及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4)深圳市某财务代理有限公司虚假登记案;(5)某文化传媒公司网络侵犯美国电影协会等单位影视作品著作权案;(6)深圳市某中医诊所生产销售假药案;(7)黄某、李某经营添加1,4-T二醇的KT饮料案;(8)深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9)深圳市某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案(10)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生产与其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载明生产产品不一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fdt/202107/349869.html


  国外动态


  1.美国亚马逊卖家对其固定价格销售DVD和蓝光光盘表示认罪


  当地时间2021年7月23日,美国田纳西州的一名亚马逊市场卖家对其固定价格销售DVD和蓝光光盘的行为表示认罪。根据在诺克斯维尔法院提交的法庭文件,大卫·坎普被指控与他人合谋以固定价格在亚马逊市场销售DVD和蓝光光盘,时间至少从2018年5月持续到2019年10月29日。大卫·坎普是目前调查中第一个被指控,也是第一个表示认罪的个人卖家。


  根据罪项信息,大卫·坎普与其合谋者达成固定价格协议,在亚马逊市场维持DVD和蓝光光盘的销售价格。亚马逊市场是一家电子商务平台,在销售亚马逊自有商品的同时,也为第三方商家提供销售全新产品或二手产品的平台。亚马逊市场由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所有并运营。


  根据《谢尔曼法》规定,针对个人违反该法的犯罪行为,法院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和100万美元刑事罚金。最高罚款可增加到行为人犯罪所得收益的两倍或受害人所遭受损失的两倍,如果这两个数额中的任意一个高于法定最高罚款(100万美元)。联邦地区法院将在考虑《美国审判指南》(the U.S.Sentencing Guidelines,USSG)和其他法定因素后作出判决
  (来源:美国司法部)
  https://www.justice.gov/opa/pr/amazon-marketplace-seller-pleads-guilty-price-fixing-dvds-and-blu-ray-discs


  2.欧盟对因美纳拟收购思为诺的交易展开深入调查


  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根据欧盟《合并控制条例》(EU Merger Regulation,下称《合并条例》)对因美纳(Illumina,译注:基因测序巨头)拟收购思为诺(GRAIL,译注:癌症早筛领域“独角兽”公司)的交易开展深入调查评估。欧委会担心该拟定收购可能会减少新兴市场(即基于测序技术的癌症筛查测试开发与商业化)的竞争与创新。


  因美纳是一家全球性健康科技公司,是用于遗传分析和基因组分析的新一代测序(NGS)与基因芯片技术的领先供应商,这些系统包括NGS仪器、耗材和辅助服务。思为诺是因美纳的客户,依靠NGS系统开发癌症筛查检验服务。


  欧委会的初步担忧


  根据初步调查,欧委会对本次交易给基于NGS的癌症筛查测试的开发与供应带来的影响表示关注。欧委会担心,因美纳收购思为诺后,可能会凭借其在NGS系统上的领先地位采取纵向的市场投入封锁手段,而该类NGS系统是那些基于NGS技术进行癌症筛查测试开发与商业化的关键性投入。初步调查表明,鉴于因美纳在NGS系统供应中的领先地位,因美纳有采取上述市场封锁手段的能力,并且有经济上的动机来封锁市场以限制思为诺的竞争对手。


  这种封锁策略可能会对思为诺的竞争对手和欧洲患者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阻碍创新,减少了患者、医生和医疗系统对于产品的选择,削减创新功能与产品性能,并增加了基于NGS技术进行癌症筛查领域的市场进入障碍。


  欧委会现将继续展开深入调查以确定初步竞争担忧是否得到证实。拟收购交易已于2021年6月16日申报至欧委会,欧委会将在90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29日前)作出决定。开展深入调查并不预断调查结果。


  移送申请


  2021年4月19日,欧委会接受了法国、比利时、希腊、冰岛、荷兰和挪威的移送申请,根据《合并条例》调查评估因美纳对思为诺的收购。虽然拟收购交易没有达到《合并条例》规定的营业额门槛,也未在任何成员国进行申报,但符合该条例第22条规定的移送标准。欧委会特别指出,拟收购交易影响了单一市场内的贸易,并可能对上述成员国境内的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且该移送程序适当,因为思为诺的竞争重要性并非反映在营业额上。


  企业与产品


  因美纳总部位于美国,其开发、制造、销售的NGS系统应用于各种医疗设备,可以筛查癌症或为癌症患者选择适当治疗方法。2020年因美纳全球营业额为30亿美元,在欧洲通过直营和分销两种方式销售其NGS系统;


  思为诺总部同样位于美国,从事基于基因组测序和数据科学工具的血液癌症筛查。思为诺由因美纳于2016年创立,并在同年分离出来。目前,因美纳仍然是思为诺的最大(非控股)股东,拥有其14.5%的股份。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1_3844


  3.德国对Facebook收购Kustomer是否应当申报展开审查


  当地时间2021年7月23日,德国联邦卡特尔局(下称“卡特尔局”)发布其已启动调查程序,以审查Facebook对初创公司Kustomer的拟收购计划是否属于德国反垄断审查(German Merger Control)的范围。Kustomer位于美国纽约,为企业客户提供云客户管理平台服务。


  卡特尔局正在审查Facebook–Kustomer并购案是否适用反垄断申报制度。官方已经要求Facebook和Kustomer提供相关信息,以确定该拟议并购是否达到德国反垄断审查的交易价值门槛。立法者于2017年在《德国竞争法》(GWB)第九次修正案中引入了这一标准,以弥补反垄断审查体系中的漏洞,即如果(在合并时)营业额很少或没有营业额的公司、资产以超过4亿欧元的价格被收购,则卡特尔局可依据竞争法对该并购进行审查。此类并购中的高价收购往往表明,被收购的公司有着巨大市场竞争潜力的创新商业理念,故此类收购可能需要预防性的反垄断审查,特别是在保护技术市场的创新潜力和创新竞争方面。当前启动的审查程序是为了确定该收购是否会产生国内影响,以及目标公司是否在德国境内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活动。这两项均为德国反垄断审查的标准。如果审查结果表明拟定并购需要在德国进行申报,那么只有在卡特尔局事先审查并批准了该申报后才能实施并购。


  在奥利地竞争主管部门将本案移交至欧委会后,欧委会目前正在对该案进行平行审查。德国没有加入提交移交申请的行列,因为根据卡特尔局的一般惯例,提交移交申请需要当事人依据国内竞争法进行并购申报,而这一点在本案中仍有待澄清说明。
  (来源:德国联邦卡特尔局)
  https://www.bundeskartellamt.de/SharedDocs/Meldung/EN/Pressemitteilungen/2021/23_07_2021_Facebook_Kustomer.html;jsessionid=FF8DD3D521CE5973760FFF4D333549C9.2_cid381?nn=3599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