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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172期 | 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嫌哄抬价格的汽车芯片经销企业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1-08-13

  目录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嫌哄抬价格的化肥企业立案调查
  2.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嫌哄抬价格的汽车芯片经销企业立案调查
  3.2021年7月26日-8月1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9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5.反垄断局与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召开视频会议
  6.欧盟竞争总司副总司长特别顾问德克·范尔格斯为反垄断骨干人才培训班授课
  7.山寨影院侵权被判三倍惩罚性赔偿
  8.四川“铁拳”出击罚没2.67亿元


  国外动态


  1.美国FTC调整合并审查程序,以应对合并申报激增问题
  2.欧盟委员会对Facebook拟议收购Kustomer展开深入调查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嫌哄抬价格的化肥企业立案调查


  针对化肥市场哄抬炒作、价格快速上涨的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涉嫌哄抬钾肥等化肥品种价格的生产和经销企业立案调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化肥价格秩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xw/zj/202108/t20210804_333385.html


  2.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嫌哄抬价格的汽车芯片经销企业立案调查


  针对汽车芯片市场哄抬炒作、价格高企等突出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监测和举报线索,对涉嫌哄抬价格的汽车芯片经销企业立案调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关注芯片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xw/zj/202108/t20210803_333318.html


  3.2021年7月26日-8月1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21年8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7月26日-8月1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26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2108/t20210803_333354.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9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法国电力集团与法国信托投资局新设合营企业案
  (4)铂金资本集团收购索理思集团部分业务案
  (5)山东浪潮工业互联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6)黄冈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7)黑钻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特种化学品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8)北京德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大信商用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案
  (9)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V GP,Ltd收购AI Dream 1(Cayman)Limited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


  5.反垄断局与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召开视频会议


  2021年7月30日,反垄断局应邀与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召开视频会议。双方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近期总局反垄断执法案件、互联网平台合规自查工作、反垄断执法中的经济学分析及数据收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平台经济领域的竞争倡导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行了探讨。双方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反垄断领域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gjhz/202108/t20210802_333308.html


  6.欧盟竞争总司副总司长特别顾问德克·范尔格斯为反垄断骨干人才培训班授课


  8月2日,欧盟竞争总司副总司长特别顾问德克·范尔格斯(Dirk Van Ergs)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为反垄断骨干人才培训班远程授课。德克介绍了欧盟竞争总司的组织结构、工作方法、决策机制和执法调查手段,详细讲解了欧盟竞争总司查办反垄断、并购和国家援助案件的工作方法和具体流程,强调欧盟竞争总司的目标是通过保护市场竞争,在欧盟和全球范围树立竞争文化,建立和维护欧盟统一市场。


  本期反垄断骨干人才培训班首次邀请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官员、跨国企业和律所从事反垄断工作的实务界人士进行远程视频授课,对提升反垄断骨干人才能力水平、扩展反垄断国际视野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gjhz/202108/t20210803_333362.html


  7.山寨影院侵权被判三倍惩罚性赔偿


  7月29日,上海浦东法院知产庭判决一起涉“华谊”商标的惩罚性赔偿案件。


  该案中,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位于辽宁的平山区时代华谊影城(下称时代华谊影城)、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汉涛公司)共同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影片制作与电影放映产业上下游关系紧密,原告的涉案商标“华谊”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在其服务中使用该标识,可能导致相关公众在线浏览微信公众号、在线购票、进入影厅观影、餐饮消费时误认为其与原告公司存在特定联系,进而导致混淆,故其上述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鉴于时代华谊影城认可“大众点评网”上的商户信息系由其上传,且汉涛公司已按原告通知及时删除相关信息,故汉涛公司行为不构成侵权。


  法院同时认为,时代华谊影城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将华谊兄弟公司的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具有明显攀附其商誉的主观恶意,且客观上造成了对公众的误导,故认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除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外,因被告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还应对其适用惩罚性赔偿。基于原、被告的举证质证,结合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和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本案许可使用费为30万元,并根据被告主观故意和侵权情节确定三倍惩罚性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时代华谊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5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刘嘉洛表示,惩罚性赔偿,是有效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利器,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本案中,被告时代华谊影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合法拥有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攀附意图明显,容易造成混淆,且情节严重。法院在双方共同确认同类影城品牌特许经营收费模式及基础加盟费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商标知名度、影响力、基础加盟费、影院量级、经营持续时间、地域范围、影院票房排名以及疫情影响等因素,确定商标许可使用费数额,并适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本案的裁判有助于遏制“傍名牌”的攀附行为,在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进行了积极探索,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提供了借鉴样本。


  (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sb/202108/351142.html


  8.四川“铁拳”出击罚没2.67亿元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统筹推进“铁拳”行动和“两个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座谈会在广元市召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苟小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切实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取得显著成效。截至6月底,共查办案件29908件,案值8813万元,罚没款2.67亿元;向市场监管总局上报民生领域典型案例97件,集中曝光典型案例13件,挂牌督办案件10件。


  今年7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成都宏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充装气瓶案、富顺县富世镇富鼎烟酒食品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汉源辰星食品店保健品虚假宣传案等13起“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广告等民生领域。


  苟小兰表示,“铁拳”行动是执法行动,“两个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是从监管层面发现案源线索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定信心决心,提高政治敏锐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将“铁拳”行动和“两个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层层压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着重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会议还就抓好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三年专项行动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等作出部署。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8/t20210805_333398.html


  国外动态


  1.美国FTC调整合并审查程序,以应对合并申报激增问题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正在调整其合并审查的程序,以应对合并申报激增的问题。


  FTC竞争局局长霍莉·维多瓦(Holly Vedova)指出,“对于我们在必要时间表内无法充分调查的交易,我们已开始发送标准信函,提醒各公司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并提醒各公司,委员会随后可能认定该交易是非法的。公司如果选择在尚未完全调查的情况下进行交易,风险自担。”


  这些信件在寄出后将提醒各公司,FTC随后可能会认定其交易是非法的,并撤销该交易。


  (来源:美国司法部)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21/08/ftc-adjusts-its-merger-review-process-deal-increase-merger


  2.欧盟委员会对Facebook拟议收购Kustomer展开深入调查


  欧盟委员会(“欧委会”)根据《欧盟合并条例》已展开深入调查,以评估Facebook对Kustomer的拟议收购。欧委会感到关切的是,该交易将减少在客户关系管理(CRM)软件供应市场的竞争。


  欧委会还担心,该交易将进一步加强Facebook在在线显示广告市场的市场地位,增加Facebook已经拥有的大量数据(该数据使Facebook可以个性化展示广告)。


  Facebook是一个社交网络、消息服务和在线广告服务提供商。Facebook旗下的通讯平台包括WhatsApp、Messenger和Instagram。Kustomer是一家CRM软件提供商,在单个工具中为企业提供跨不同渠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WhatsApp、Messenger或Instagram等)管理其与消费者的通信。


  欧委会的初步竞争关切


  在进行初步调查之后,欧委会对下述交易影响感到关切:


  a)在更广泛的CRM软件供应市场;和客户服务供应和支持CRM软件的更狭窄的市场。


  具体是,由于与Kustomer的合并,Facebook可能会停止企业对消费者("B2C")的过顶(over-the top,"OTT")通讯渠道的访问权限,即WhatsApp、Messenger或Instagram。这些渠道在B2C OTT通讯市场中占很大比例,是CRM软件服务供应的重要因素。初步调查显示,Facebook可能有能力,以及潜在的经济动力,通过禁止战略对抗Kustomer的竞争对手,如阻止这些公司使用Facebook的通讯渠道或降低这些渠道的访问。这种禁止战略可减少CRM软件供应市场的竞争,减少对客户服务和支持CRM软件市场的竞争,从而导致企业客户价格更高、质量更低、创新更少,进而可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b)关于在线显示广告服务的供应市场,或其细分市场,欧委会在现在的调查阶段认为,Facebook可能在多个成员国占据主导地位。


  通过收购Kustomer,Facebook可以更容易地从使用Kustomer CRM软件的企业获取数据,包括(i)“客户交易数据”:如性别、订单和购买历史记录的数据:(ii)“其他事件数据”:如客户的网站视图,添加到心愿单和商店访问次数。企业存储在Kustomer的CRM软件中的数据,以及可能与Facebook共享,为Facebook在在线显示广告市场提供了重要优势。通过增加Facebook在更好地个性化和准确的广告定位方面的数据优势,竞争对手将更难与Facebook的在线广告服务相竞争。因此,此次交易将提高Facebook竞争对手进入和扩展这些服务的门槛,最终损害广告商和出版商,使其将面临更高的价格和更少的选择。


  欧委会现在将对交易的影响进行深入调查,以确定其最初的竞争关切是否会被证实。欧委会在初步调查期间与世界各地的竞争当局密切合作,并将在深入调查期间继续开展这种合作。欧委会还与会员国的竞争当局保持着密切联系。


  该交易于2021年6月25日申报至欧委会。欧委会现在有90个工作日,直到2021年12月8日,来做出最终结果。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1_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