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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企业环保刑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发布时间: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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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8日,“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企业环保刑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峰论坛”在京举行。该会议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桂客学院协办。多位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就企业环保合规管理法律体系的理论和实务进行研讨交流。本次会议全程采取线上直播,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宣在线总编审、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进行主持。


  第一单元


  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分别致辞。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首先代表京都所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表示,本次会议有两大重点,一是成立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该项专委会的成立是必要且及时的,这体现了对环保合规相关法律业务的重视;二是企业环保刑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峰论坛的开展,他简要介绍了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的范围与趋势,并表示此次论坛不仅针对企业合规管理问题与刑事法律风险管控研究,也为今后理论提升与业务拓展起到指导性作用。最后,他预祝此次论坛圆满成功。

 


朱勇辉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成立和高峰论坛的举办是京都所在法律热点和新型业务上又一次有益的尝试。当前企业合规研究和法律实践正如火如荼地展开,环保问题正是发展中的焦点问题。他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能够为企业环保合规问题的法律研究与法律实践尽一份力量,京都所今后也将不断地开拓进取,秉承“追求卓越不负重托”的京都精神为国家法治进程产生积极作用。

 


梁雅丽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代表京都刑辩研究中心向参会专家表示祝福与感谢。秉持以个案推动立法的精神,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不断进行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环境是当今人类共同的话题,环境问题也已是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文件,环境合规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也是依法治企的有效方式,更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京都刑辩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恰逢其时。她希望环境合规专委会成立后,能够依托京都律师丰富的企业刑事合规经验,以环境合规产品的研发为导向,以企业市场需求为目标,为客户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卓越、精致的法律服务。为环保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在业内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刘桂明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宣在线总编审、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最后总结并宣布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第二单元


  企业环保刑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峰论坛


  本次论坛旨在聚焦环保合规管理法律服务业务理论与实务,提升依托刑事合规拓展法律服务业务水平。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杨朝飞,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鉴定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张颖,北京市法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会长、首都经贸大学法学系教授高桂林等与会专家分别进行主题演讲。

 


杨朝飞


  原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法规司司长杨朝飞在发言中表示,近年来我国环保法治建设的重要思路是完善严惩重罚制度,生态环境的立法步伐明显加快。目前,我国环境违法案件频发,且该类案件数量在今后仍会居高不下。他对企业提出建议,要杜绝偷排,一旦偷排便触犯刑法;降低单位产值碳排放量和排放总量;加快设备更新换代;降低环境风险,做好应急预案,即使发生事故,也要把损害降到最低;完善环保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彭应登


  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对中央环保督察的经典案例进行了详尽分析。他表示,一些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除了自身没有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外,也与当地政府没有起到监督作用有关。他说,中央环保督察下沉到企业,不只是监督,更多是帮扶。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途径。

 


张颖


  针对“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的相关政策和技术”,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鉴定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张颖提出,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过程中,如何把数据变成法庭上的有效证据非常重要,需要企业合法、鉴定人合法。因此,推进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鉴定机构独立开展有效的鉴定评估十分重要。

 


高桂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高桂林就“环境在线监测造假的法律责任”作了发言。他说,环境在线监测可以迅速发现环境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并迅速预警提醒,也能实时反映实际污染情况,追踪污染源。但他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环境在线监测造假方式层出不穷,后果严重,企业应该避免这种造假行为。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宇欣,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德胜,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分别作了发言。

 


吴宇欣


  吴宇欣律师以《企业环保合规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为题,首先从企业合规的定义出发,概括地介绍了法律视野下企业合规定义,并以此为基点引申出企业合规依据及程序的思考。吴宇欣律师认为,企业环保已经从过去的法律义务时代走向现在的法律责任时代。企业环保管理方式亦从环保管家单一模式进入到与企业环保合规并用模式。在法律规定“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体系框架下,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与污染者治理责任清晰,环境保护民事、刑事法律责任明确。同时,面对司法层面的企业合规管理刑事激励政策的适用,及央企合规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及合规管理规范的不断完善的现实,未来企业环保合规必将成为现代企业环境管理的首选模式,成为企业依法治企的名片及走向法治社会的“通行证”。

 


臧德胜


  臧德胜律师以《企业环保刑事法律风险解析》为题,从“主要特点””常见类型”和”合规应对”三个方面做了发言。首先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环保刑事司法制度的特殊性出发,分析了环保刑事法律风险的四个特点,即处罚严厉、法网严密、追责严肃、认定严谨。然后分析了企业环保刑事法律风险的常见类型,包括典型的环保犯罪和衍生的环保犯罪,指出了每一种犯罪的认定规则。最后从经营中的刑事合规制度和涉诉中的刑事合规方案两个方面,提出了以刑事合规应对环保刑事法律风险的路径。

 


梁雅丽


  梁雅丽律师以《涉环境刑事犯罪的行行衔接与司法适用》为题,首先从一起违法销售陆龟案件的争议焦点出发,何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在刑事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文件中的内涵却不尽相同,由此引发对涉环境刑事犯罪中两法衔接的思考。梁雅丽律师认为,当前环境法规与刑法规范存在立法理念有别、法益内涵存异以及衔接适用不畅等问题,引发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错位,而环境犯罪的定性、定量以及诉讼程序都存在大量行刑交叉,两法衔接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上都需要完备的体系。适逢两高出台《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以价值代替数量,以及区别对待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法规相协调。同时,涉环境犯罪作为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的重点领域,未来在合规考察和评估的程序中,也将为两法衔接提供更多挑战和机遇。


  “合规”一词已然成为2022年度最热法律词汇,刑事合规、企业合规、环境保护合规等方面也愈来愈受人们重视。本次会议聚焦环保合规管理法律服务业务理论与实务,旨在交流企业环保合规管理法律体系的必要性、紧迫性及法律意义。京都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办单位,将继续探索企业合规管理法律服务需求及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应用,以期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