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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253期 | 政府采购领域需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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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烟台市反垄断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部署会召开
  2.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今年我们准备从这四个方面入手
  3.政府采购领域需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4.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蚌埠市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
  5.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国际动态


  1.加拿大监管机构批准电信运营商Rogers对Shaw的收购交易
  2.CMA调查权“受限”,苹果在英国赢得上诉
  3.意大利对Meta涉嫌滥用音乐版权市场支配地位展开调查
  4.欧盟“开绿灯”,瑞银收购瑞信案获得欧盟暂时许可


国内动态


  1.烟台市反垄断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部署会召开


  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反垄断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部署会,各区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共69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系统反垄断工作视频会议暨专项行动部署会的工作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并对重点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


  关于反垄断工作


  一是把握反垄断执法重点。持续强化民生领域、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探索深化平台经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监管,开展线索摸排,完成省局交办的反垄断线索核查任务。


  二是推动行政性垄断监管执法。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政府采购等涉及民生和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积极组织参与省局组织的案件查办,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行为。


  三是优化垄断线索流程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涉嫌垄断案件违法线索,及时启动线索核查,取得证据后依程序向省级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案件处理。


  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试点任务。开展重大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查方式,压实审查责任,组织开展政策会审,及时出具会审意见,提升会审质量效能。今年要实现市县两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和结果运用,每月一次组织对全市政策措施开展线上审查评估,发现问题反馈政策制定机关督促整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三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作用,指导督促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增量审查,严格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处理相应举报,推动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是加强竞争政策宣传。根据总局、省局部署,集中开展2023年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来源:烟台市场监管)
  https://mp.weixin.qq.com/s/EOAuhI6KVjWCzNDFiMB2bA?scene=25#wechat_redirect


  2.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今年我们准备从这四个方面入手


  全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直打传)工作会议暨2023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破壁”专项行动部署会近日在南宁召开,会议传达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及督查抽查情况,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2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直销企业,严打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创新竞争政策协调机制。建立广西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内首次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机融合,形成“三位一体”协同高效的竞争协调机制。


  二是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专项清理。2022年全区共梳理各类政策文件8307件,废止256件、修订90件,占比2.9%,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


  三是强化竞争执法。组织开展反垄断执法“破壁”专项行动,2022年办理垄断案件18件,新立案6件,结案4件,作出行政罚款31万元;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全区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210次,立案195件,结案170件,罚没金额622万元,同比上升142%。


  四是巩固打传成效。2022年全区共开展打击传销行动3923次,查处涉传行政案件2125起,查获从事传销人员1621人,同比下降54%、68%,传销案件高发多发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


  五是大力开展宣讲。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广西活动;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宣讲、培训、合规指导736次,同比上升73%;反不正当竞争微电影《美梦泡沫》荣获市场监管总局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优秀作品奖,第四届全国市场监管“三微大赛”年度铂金作品奖。


  会议要求,2023年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规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同向发力。


  二是着力抓好反垄断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与部分高校建立“反垄断研究及人才培训基地”,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


  三是着力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商业秘密保护试点“一十百”计划,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四是着力做好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秩序。防止聚集式传销回流反弹,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引导和督促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胡振洲主持会议。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贺州等市市场监管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全区各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cjdglj.gxzf.gov.cn/xwdt/qjdt/t16270586.shtml


  3.政府采购领域需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张迪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的审查。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行业放宽准入资格、取消机构及人员资质要求,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还在不断完善中,业内出现了一些有欠规范的行为。针对这些行业乱象,笔者建议,可以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予以应对。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非新生事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中都有其身影。经过多年实践,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经在近20个省份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例如,北京、海南等地设立了工作联席会制度;浙江、广东等地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江苏、湖北等地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网络举报系统;湖南等地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约谈机制;上海、安徽等地开展了第三方评估。


  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用于政府采购活动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会落实具体政策要求,而且还会捋顺采购活动前端的程序性、合规性,更会对规范行业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凡事利弊并存,政策已出台多年,细化深化工作也在一直推进,但为何其在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性并不突显?笔者认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本身不是万能的,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以至于制约了该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一是个别地方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程度有待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2016年设立到现在,虽然不少地方以各种形式出台了属地制度,但在政府采购层面并未有较为成熟的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个别地方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的惩处力度不够,更别提该工作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程度。


  二是市场化程度不高,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较少。委托第三方评估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手段。根据现行制度框架,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咨询公司等。政府部门可以委托这些机构,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评价。但由于政策推行时间较短,只体现了规则,并未深化细化,导致第三方评估机构较少,已有的机构开展此类工作的经验较少,可委托的专家较少等。


  三是个别地方未做到应审尽审。在存量清理方面,各地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总量偏多,规则庞杂不一,加重了市场主体的合规成本,有的地方未真正做到全面清理,底数不清、数字不准。在增量审查方面,有的地方未做到应审尽审,部分文件未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有的地方未履行征求意见程序,内部审查流程不规范。


  笔者认为,单靠制度以期改变当前政府采购行业存在的问题并不现实,还需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自查到位,严格履行审查程序,落实审查主体责任,强化公平竞争理念。例如,采购代理行业目前已取消准入门槛,可以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规范代理机构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各部门可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设网络学院课程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在政府采购领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形成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关注、社会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审查队伍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负责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从而增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程度。


  四是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绩效考核。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列入专项督查计划,并依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查、考核的结果,不定期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开展抽查。


  五是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根据工作实际,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对于拟适用例外规定通过某项政策措施、被多个单位或个人反映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等情形,可依规选取第三方评估直接介入。


  六是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制定应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采购领域应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和程序,遵循审查基本流程,注重结果公开。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环节如质疑投诉等列入审查范围,但审查形式可以便捷、便利,有所创新。


  七是推进政府采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制度,是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必要措施。笔者建议,在各地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全过程信用评价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事后管理。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求,制定政府采购制度规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笔者认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规范运行,实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有力举措。


  (作者系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经济专委会委员)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http://www.cgpnews.cn/epapers/63306?epaper_period_id=7202


  4.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蚌埠市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


  近日,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蚌埠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试行)》,为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是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和制度权威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把我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制定了《蚌埠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21条,分别界定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概念,确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办理、告知、整改程序,重点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畅通了举报的渠道。对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以及受理机关公布的其他接收举报的途径进行举报;受理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二是明确了举报的受理机关。举报人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举报的,由上级机关负责受理;向政策制定机关的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的,由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受理;同时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和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的,由上级机关负责受理。


  三是规范了举报的处理程序。对举报的受理分工、不予受理的情形、核查方式、处理时限、处理方式、文书内容,以及政策制定机关的材料提交、回复时限、整改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是强化了整改的约束力度。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决定书或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受理机关。对政策制定机关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核查行为,或者拒绝整改和不书面反馈整改情况的,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内容;对构成行政性垄断的,依法报送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展反垄断调查。


  (来源: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www.bengbu.gov.cn/public/22241/50494997.html


  5.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试点单位公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9件经营者集中案件


  (1)殷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购SK shieldus Co.,Ltd.股权案
  (2)发发奇控股公司收购YOOX Net-A-Porter Group S.p.A.股权案
  (3)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4)高盛集团公司与Platinum Spring B 2019 RSC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大和度假村有限公司股权案
  (5)神州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6)法国电力集团与内布拉斯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SCE-Quvvat LLC股权案
  (7)铂金资本集团收购泰华施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8)英国石油公司与东京瓦斯株式会社收购Oga Katagami Akita Offshore Wind LLC股权案
  (9)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收购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ajgs/jyaj/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试点单位公布3件经营者集中案件


  (1)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收购德力西(杭州)变频器有限公司股权案
  (3)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


国际动态


  1.加拿大监管机构批准电信运营商Rogers对Shaw的收购交易


  当地时间2023年3月31日,加拿大创新、科学和工业部长商鹏飞(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宣布批准罗杰斯通讯公司(Rogers Communications Inc,下称“Rogers”)以200亿加元(约148亿美元)收购萧氏通讯公司(Shaw Communications,下称“Shaw”)。此前,加拿大监管机构对该笔交易做出了附条件限制,如果该公司未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并扩大其网络服务范围,将面临罚款处罚。


  商鹏飞的最终首肯一锤定音,为两年来关于该笔交易能否顺利获批的不确定性画上句号,并为加拿大第二大电信公司的设立铺平了道路。该交易曾遭到消费者权益保护者和政治家的反对,因其担忧Rogers和Shaw在无线网络业务部门之间的重叠可能导致相关服务的价格上涨。


  此项交易的获批的附加条件之一是Shaw将其旗下Freedom Mobile部门持有的无线许可证转让给另一电信公司Quebecor Inc旗下子公司Videotron——Videotron承诺,它将推出比竞争对手至少便宜20%的套餐计划,并在未来两年内投资1.5亿加元用于升级Freedom Mobile的网络。如违反承诺,它将面临高达2亿加元的罚款。除此之外,Rogers也需遵守以下承诺,包括在卡尔加里设立西部总部,在加拿大西部新增3000个工作岗位,并投资65亿加元升级设备连通性,如违反承诺,Rogers将不得不支付高达10亿加元的罚款。


  商鹏飞在渥太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果无线网络价格没有持续走低,他将进一步采取立法和监督手段。


  (来源:路透社)
  https://www.reuters.com/markets/deals/canadas-decision-rogers-shaw-deal-may-come-friday-2023-03-31/


  2.CMA调查权“受限”,苹果在英国赢得上诉


  当地时间2023年3月31日,路透社报道新闻称,苹果公司赢得上诉,英国竞争上诉法庭(下称“CAT”)日前裁定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下称“CMA”)不得继续就苹果公司的移动浏览器和云游戏服务展开调查。


  去年11月,CMA以苹果和谷歌涉嫌滥用移动浏览器市场的主导地位为由对两公司展开了反垄断调查。Apple向CAT上诉称,CMA发起调查的时间已经超过执行反垄断调查的时效。苹果表示,反垄断调查本应在去年6月开始,彼时,CMA发布了一份关于移动设备生态系统的报告,在报告中,CMA称这两家科技巨头存在“有效的双头垄断”。


  CAT接受了Apple的上诉请求,并称CMA在六月时拒绝采取行动只是因为期望获得更多权力,CMA很可能“犯了法律上的错误”。


  CMA对这一裁决感到失望,并正在考虑上诉。它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此次裁定让我们意识到,CMA对市场进行深入调查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这有可能大大削弱CMA进行有效调查和干预竞争失衡市场的能力。


  苹果公司发布声明称,“我们很高兴看到竞争上诉法庭如此决定,并将继续努力为开发人员提供支持,并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体验。”


  (来源:路透社)
  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apple-wins-appeal-against-uks-decision-investigate-its-mobile-browser-2023-03-31/


  3.意大利对Meta涉嫌滥用音乐版权市场支配地位展开调查


  当地时间2023年4月5日,意大利反垄断监管机构表示,将展开对Meta平台的反垄断调查,以核实该公司在与意大利作家和出版商协会(下称“SIAE”)的音乐使用权谈判中,是否滥用其支配地位。


  意大利监管机构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马克·扎克伯格的公司可能“过度干涉了关于在其平台上使用SIAE持有的音乐版权的许可谈判。”


  该监管机构认为,Meta平台有限公司在与该协会的谈判中没有遵守透明和公平的原则,擅自终止了续约合同的谈判,削弱了协会的市场竞争力,并“对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


  上个月,拥有Facebook、Whatsapp和Instagram的Meta未能与SIAE达成续签版权许可的协议。因此,自3月16日起,SIAE旗下的所有歌曲都在其平台上被屏蔽。


  对此次调查行动,Meta发言人表示:“我们将全力配合意大利竞争管理局的调查。保护词曲作者和艺术家的版权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来源:路透社)
  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italy-probes-meta-over-abuse-position-music-rights-case-2023-04-05/


  4.欧盟“开绿灯”,瑞银收购瑞信案获得欧盟暂时许可


  当地时间2023年4月4日,路透社发布新闻称,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已对瑞银(UBS)“开绿灯”,以助其完成对瑞士信贷(下称“瑞信”)的收购,但该交易仍需根据欧盟合并规则申请批准。


  根据欧盟并购规则,公司只有在获得欧盟反垄断批准后才能完成交易,否则将面临高达其总营业额10%的罚款。欧盟委员会周二表示“应瑞银和瑞信的要求,委员会已根据《欧盟合并条例》第7条第3款同意豁免其等待义务(Standstill Obligation)。”


  截止目前,两家银行尚未正式请求欧盟批准并购交易,虽然已获暂时许可,但后续仍须向欧盟提出申请,启动为期25个工作日的交易初步审查,待欧盟正式批准后,才算真正取得同意。


  (来源:路透社)
  https://www.reuters.com/markets/deals/ubs-gets-temporary-eu-green-light-credit-suisse-deal-pending-review-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