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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彬律师代理林某某死刑复核案改判为死缓
发布时间:2023-09-04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建彬律师办理的林某某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最高人民法院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某某判处死刑的判决,对林某某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该案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为:2017年2月2日,何某某从南京市驾车到广东省陆丰市,向林某某的男友谷某购买了1.8千克冰毒运回南京贩卖,林某某为谷某此次贩卖毒品联系了货源。2月22日,何某某再次来到陆丰市找到林某某,将上次购买的质量不好的1千克冰毒进行换货,并向林某某购买了一批冰毒,何某某驾车返回南京后被抓获,侦查机关从车辆后备箱查获冰毒5143.28克。


  该案于2020年10月份进入死刑复核阶段后,汤建彬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林某某的辩护人,经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后,发现该案存在毒品交易上下家之间的死刑准确适用,换购毒品的数量认定,查获毒品数量与供述交易毒品数量不一致的数量认定,死刑复核阶段转变认罪态度,女性被告人基于情感原因进行毒品犯罪,鉴定证据瑕疵对量刑的影响等诸多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


  在该案将近3年的死刑复核期间里,汤建彬律师多次会见林某某,多次约见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官发表辩护意见及沟通案件情况,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汤建彬律师的多条辩护意见,做出了兼顾情理法的不核准死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