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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利君、梁薇、黄雪莹三位律师助力鲁信集团基金子公司首支QDLP基金成功落地
发布时间:2023-10-13

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利君律师、合伙人梁薇律师、黄雪莹律师协助鲁信集团基金子公司在青岛发起设立的首只QDLP基金,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成功落地。


  鲁信集团初创于1987年,是山东省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金融企业,也是山东省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资产管理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金融投资领域都极具口碑和影响力。QDLP是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的简称(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是指具有QDLP试点资格的基金管理人,向属于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基金进行境外投资的一种制度安排,目前该制度仍处于试点并事前获取行政审批投资额度的阶段。


  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重磅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行业监管力度全面升级,基金进入“审慎备案”时代。该项目的操作难点在于:一方面,囿于本次受托的QDLP基金项目其财产全部投资于境外基金和金融衍生品(为FOF类产品),涉及创新业务、结构复杂,属于备案办法中规定的多种特殊情形的叠加,故中基协对该基金采取监管措施更严苛,“备案过程”不亚于强监管的审批过程。另一方面,也对承办律师的专业度要求更高,不仅对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行业规范需精确把握和理解,更要求律师能在“争议或模糊地带”间找到有利于客户的合规之支撑点,以做到在与协会人员解释沟通的过程中,争取支持。


  本次QDLP基金从设立到募集、从提交备案到成功备案历时半年。期间,承办律师全面参与该基金设立、审查、合规辅导等一系列工作,并与协会审核人员多次沟通争取,并就协会反馈问题有针对性辅助客户修正,最终不负客户所托,赢得客户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