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诈骗案认罪认罚最高建议量刑7年,无罪辩护获刑3年半
发布时间:2023-11-22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周文达、徐伟律师代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涉案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高达10年。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李某选择认罪认罚,检察院给出量刑建议5-7年。一审中,辩护人仍然认为当事人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意见。最终,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有效辩护。


  起诉书指控,李某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买卖房屋合同、私自改变贷款银行的方式,骗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赎楼垫资款人民币百万余元。


  针对该指控,辩护人认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未有骗取垫资款的合意,涉案房屋的买卖双方并非李某拓展而来的客户,李某从事房屋中介工作,在涉案交易中仅提供了陪同办理贷款的服务,该行为符合房屋中介的工作要求和交易习惯;李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李某在本案中仅收取的费用标准符合房屋中介促成交易所获佣金的一般数额。根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口供”,“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等基本办案原则,也应当认定李某主观上对骗取的资金款项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另外,通过涉案人员相关责任的对比,辩护人发现在本案中,李某与案外人黄某的性质基本相同,如果对李某定罪处罚,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本案当事人李某虽然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认罪认罚,但辩护人仍然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在当事人认可的前提下,发挥了独立辩护的作用。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何行使独立辩护权,考验着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与综合素质。律师应始终秉持一个基本原则即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置于首位,正如德肖维茨在《致年轻律师的信》中所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


  周文达律师、徐伟律师本次辩护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有利结果,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