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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玲律师应邀为某杂志社员工进行广告法合规培训
发布时间:2024-01-08

2024年1月4日,陈德玲律师应某杂志社邀请,为杂志社编辑、营销、审核等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广告法合规培训。该杂志社是国家旅游局主管、中国旅游协会主办的中央级刊物。


  陈德玲律师围绕广告发展史、广告内容合规、广告监管与处罚,以及广告审核实务等四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其中,重点讲述了广告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如广告内容应坚持正确价值内容导向,广告绝对化用语使用范围,虚假广告的认定,以及特殊品类广告发布应遵循的审批要求等。


  陈德玲律师于2006年开始执业,在加入京都所之前,曾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先后在医疗器械行业、知名互联网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多年,主要负责企业合规与争议解决,包括数据合规、网络安全,广告及电子商务,公司投融资等业务。加入京都后,陈律师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刑事辩护与代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数据合规和网络安全等。特别对各类高新技术、数据合规、网络安全等业务具有专长,擅长于为互联网企业、医疗企业等处理数据全生命流程中的法律合规问题。


  课程休息间隙,杂志社员工对于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广告有何区别,以及发布该类广告时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提问,陈德玲律师通过具体案例的方式做了详尽回答。


  此次培训课程活动圆满结束。参与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广告法培训,全面掌握了广告法的要求,今后在广告承接、广告审核及广告发布的合规方面增强了法治意识,将避免出现与广告法不符的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