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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发布时间:2016-07-05

  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紫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槐投资”)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2016年7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审核,成功帮助紫槐投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京都所陈华锋律师、陈玉英律师为紫槐投资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服务。


  京都所接受紫槐投资的委托之后,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对紫槐投资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最新要求向客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化建议,积极协助客户落实基金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提交后迅速的通过了基金业协会审核,帮助紫槐投资成功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上海紫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33.3330万元人民币,企业办公地点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新华保险大厦2楼,是一家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的公司。紫槐投资重点关注互联网化的健康产业与低碳事业,主要投资方向为医疗、保健、新能源、节能环保、生态农业与水利、高效生产性服务业。


  今后,京都所律师将竭诚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服务,并持续跟踪客户的服务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高效解决客户的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