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协助“华弗资产”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发布时间:2017-03-27

  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华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弗资产”)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成功协助华弗资产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62025。


  华弗资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基金管理,管理基金主要类别为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京都所接受华弗资产委托后,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对华弗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最新要求向客户提出了针对性的规范化建议,积极协助客户落实基金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提交后,顺利通过了基金业协会审核,成功协助华弗资产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该项目由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众律师、叶志文律师、唐树进律师组成的团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