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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律师代理的丁某某妨害公务案 一审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发布时间:2018-09-30

  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系某协会负责人,2017年7月22日因酒后结账与人发生争执,报警后,对正在执法的民警有暴力行为。2017年7月23日被昌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到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后,当事人委托京都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代理此案。刘哲律师认真阅卷,发现疑点,紧紧围绕民警在执法过程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犯罪嫌疑人在醉酒后认知程度降低等辩点,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检察院充分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建议。


  近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6个拘役,同时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