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张启明律师辩护的涉嫌保险诈骗案重罪,法院改判轻罪并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9-08-12
  近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启明律师辩护的被告人阮某某一案,由保险诈骗重罪改判轻罪,并获判缓刑。

  一审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阮某某等三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40余万元,法定刑幅度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启明律师在开庭前十余天接受委托,火线办案,通过审查案卷,厘清了案件事实,撰写二万余字的辩护意见详细论证了本案不构成保险诈骗罪;自行调取证据并向法庭提交,还原被告人阮某某系自首的事实。一审法院采纳关于不构成保险诈骗罪的辩护意见,并确认阮某某的自首情节,最终以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将认定为虚开发票罪属于定性错误,认定阮某某自首属适用法律错误,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中辩护律师据理力争,庭后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先后递交三次辩护意见阐明观点,终获法官认同,得以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