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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辉律师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家案件获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0-05-19作者:朱勇辉,王梓娜

  2020年5月8日,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实习律师王梓娜办理的张某(化名)涉嫌犯罪一案,由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本案当事人著名民营企业家张某在去年9月底成功取保候审之后,终于迎来无罪结果,重获清白。

  张某是某行业内著名民营企业集团的董事长,公司规模大,人员多,正处于合并发展的关键时期。2019年6月底,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公司员工人心思变,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京都律所接受委托后,朱勇辉主任带领团队成员王梓娜历时三个月积极工作,十余次到看守所会见张某,了解案情,并向公司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律师两次向公安机关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先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不应批捕的律师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以及《不应延长羁押期限的律师意见》。2019年国庆节前夕,办案机关终于采纳律师意见,张某成功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团队再接再厉,继续开展积极的辩护工作。律师通过阅卷详细梳理案件事实,对证据进行比对分析,形成富有说服力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经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提出张某不构成犯罪的律师意见。2020年5月8日,在案件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本案以张某无罪圆满结案。

  京都律师在本案卓有成效的辩护,不但使当事人张某重获清白,更使得该企业得以迅速重整旗鼓,再次走上发展壮大之路,凸显了京都辩护律师的作用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