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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刘哲律师辩护的陈某诈骗、受贿案一审法院判决无罪
发布时间:2020-06-11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哲律师担任辩护人的陈某诈骗、受贿案,经过数月的努力,一审法院判决陈某无罪。

  本案是一起非常复杂的因企业项目融资及投资人之间公司项目对账、还债产生经济纠纷引起的刑民交叉案件,涉及合作投资企业十多家及北京、天津等地公司,其中包括一家上市公司,围绕项目土地涉及项目融资上达近百份合同文件,被某市作为典型案件来抓,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

  因“涉黑涉恶”,案件最初律师就遭遇了不让会见犯罪嫌疑人曲折经历,后经辩护律师多次向办案机关提出本案不属于涉黑涉恶的法律意见,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意见。

  被告人陈某系河北某村委会主任,与生意伙伴孙某(化名)合作投资开办多家企业,从事多项业务经营。2017年年底双方之间因公司账目和对外债务对账发生经济纠纷,2018年年初被生意伙伴孙某举报,2018年3月被河北某公安机关以涉嫌“黑恶”犯罪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因案情重大复杂,经上级司法机关指定异地管辖。起诉书指控第一被告人陈某犯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4项罪名;指控同案被告人钱某某(化名)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指控其他8名同案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其中陈某诈骗罪一案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如指控成立,仅此一罪量刑就在10年以上。

  京都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接受案件委托后,进行了艰苦细致的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陈某,制订了充分有效的辩护方案,积极主动与控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并申请证人出庭,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法院也退回补充调取证据,案件先后四次开庭长达将近半个月,审理期间当地人大代表、北京律协代表和媒体旁听了庭审活动。

  庭审中刘律师辩护思路清晰,辩点突出,从错综的案件事实和繁琐的证据中找到突破口,经过调查质证锁定相关关键证据重大矛盾之处,充分把握事实、证据与法律的相互关联与运用,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不成立,同时指出本案属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要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其辩护意见被法庭完全采纳。

  近期,法院公开宣判,依法判处陈某不构成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陈某作为非法拘禁罪的主犯判4个月拘役,获从轻处罚,其他同案被告人均免于刑事处罚,日前陈某已被依法释放。

  辩护人对本案法官和公诉人依法公正审理所体现的专业精神表示敬佩,该案的审理结果不仅体现了个案公正,也取得了良好的司法公正效益,各方对京都所律师的专业水平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