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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众律师团队为当事人成功辩护,“黄金救援期”内不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20-08-01作者:王众、刘昆仑、孔方杰、陆诗芸

  近日,京都(上海)王众律师、刘昆仑律师、孔方杰律师、陆诗芸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因数字货币交易导致涉嫌诈骗一案王某、郑某的辩护人。在王众律师细致的协调安排下,利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为两位当事人争取到不批准逮捕决定,并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因疫情原因,看守所会见必须网上先行预约。为了保证效率,团队律师在委托当天就成功预约,委托次日就完成了会见。特殊时期,上海地区一个阶段只能会见一次,所以在会见前,团队律师根据王某父亲所述内容并结合拘留证所载罪名,对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等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好询问提纲,避免浪费珍贵的唯一一次会见机会。经过会见中与当事人王某、郑某的交流,团队律师掌握了基本案情,迅速确立了初步辩护思路。

  确认辩护思路后,立即起草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公安机关并未采纳律师的意见,通过与办案警官的沟通,我们得知本案将移送检察机关批捕。团队律师分析,两当事人的行为明显不构成诈骗罪,后续可能会更改罪名,根据当事人的案情陈述、以及检索了大量的案例,并比照了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团队律师认为除了诈骗罪,公安机关更可能以另两个罪名将当事人移送批捕。因此针对这三个罪名,团队律师分别进行研究及分析,形成了三个方向的律师意见书。

  因为移送批捕并提出法律意见的时间较短,团队律师不间断地和办案警官及检察机关联系,终于第一时间提交不应批捕的律师意见。确认检察机关收到意见后,又通过电话方式详细阐述了不应批捕的法律依据,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王某、郑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