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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代理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在京开庭
发布时间:2008-04-18来源:新京报

  2008年4月17日,备受关注、被媒体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反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诉张某、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日原告王菲未出庭,京都律所律师张雁峰、董宇琼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王菲的诉讼请求主要为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7.5万元工资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事实和理由:自2008年1月10日开始三名被告分别在自己的网站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社区制作、发布、传播了对原告及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文字;同时,将原告及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以及其他身份证信息、户口簿信息和工作单位等个人隐私信息全部在被告网上非法披露。这些行为给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接受代理后律师即对“网络暴力”行为、“人肉搜索”行为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对于网民对已经证实或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的名誉损害;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的种种网络暴力行为,进行了大量诉前准备工作。


  当天的庭审,主要进行了举证和质证,该案尚未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庭审时,法庭内坐满了近30家媒体的记者和数十名网友,由于法庭面积的限制,十几名网友没有领到旁听证,只能站在法庭外隔窗“观战”。


  由于被告还有补充证据提交,法庭最后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