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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大连分所主任华洋律师被聘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特邀廉政监督员
发布时间:2008-06-12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2008年6月10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聘任会议,大连分所主任华洋律师被聘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


  华洋律师在会上发言说:“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特邀监督员作为社会监督力量对检察院工作的监督非常重要。我们要严格履行特邀廉政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市检察院领导反映全市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意见和建议;注意收集和反映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关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收集和传递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控告和检举材料;反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建设和执法情况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充分发挥特邀廉政监督员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及时提供咨询,使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有更多的了解。”


  华洋律师从自身的职业特点强调:“尽管律师与检察官在司法程序中处于控辩双方的位置,但二者并不对立,其目的是相同的,那就是维护司法公正。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律师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相互合作与交流,共同维护社会的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