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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合伙人王九川律师参与办理许志远故意杀人、受贿案二审终结
发布时间:2008-10-30来源:新京报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原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副主席许志远涉嫌指示他人杀害情妇陈某一案不久前二审审理终结。原一审法院认定许志远为报复陈某,指使他人将其杀死并焚尸,构成故意杀人罪,另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五十余万元,构成受贿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被害人近亲属)五十四万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我所合伙人王九川律师自今年初受许志远近亲属委托,担任二审中许志远的辩护人,在办理该案七个多月时间里,多次会见上诉人,对该案有关证据材料进行仔细研究,就有关涉嫌事实多次进行调查核实,在法庭上严格质证,并提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目前该案已被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入死刑复核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