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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王九川律师为销售“哈联创”原始股被告人出庭辩护
发布时间:2009-05-15来源:新京报

  北京中泰宏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某、姜某、陈某销售“哈联创”原始股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先后于2009年3月和5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该案是200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证券犯罪系列案件之一,涉案金额700多万元,涉及机构与个人较多,在销售原始股票案件中具有代表性,一直受到社会关注。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王九川律师作为姜某的辩护律师,自立案开始介入,对案情进行了仔细研究,除从证据不足角度进行辩护外,还结合有关证券实务操作和立法背景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本案庭审中,中国证监会代表、《法制日报》等媒体记者和相关人士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