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1年第17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600300.SH)中期票据注册(中市协注[2011]MTN69号)。本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6亿元。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600300.SH)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是专业从事豆奶、牛奶、面粉、食用油、白酒生产和销售的大型企业集团,其2010年销售收入151.7亿元,利润总额10.1亿元。维维股份拥有30多个生产基地,百余条现代化食品生产线,是全国最大的豆奶生产企业,“中国10家最大食品制造企业”,荣获国际“科学与和平”贡献奖。
京都上海分所担任发行人律师,为本期中期票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由王众律师、孟宁律师、叶志文律师承办。
本期中期票据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