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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为光大银行提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顾问服务
发布时间:2012-08-15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2012年7月,京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伙人瞿丽红律师、贾宝军律师带领律师团队具体承办此项目。


  自2005年以来,瞿丽红律师带领京都所律师团队为光大银行提供了多项法律服务。2012年光大银行将银行法律业务分多项通过外部招标公司面向全国律所公开招标。瞿丽红律师带领律师团队积极参加投标,和来自全国的近40家律师事务所展开竞争,最后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服务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光大银行劳动专项法律顾问,为光大银行的劳动用工管理活动的各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客户简介:


  中国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成立于1992年8月,总部设在北京,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企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2010年8月18日,中国光大银行A股成功上市,迎来又一个崭新发展阶段。


  目前,中国光大银行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多个主要经济中心城市设有34家一级分行,拥有各级分支机构超过600家,员工超过20000人。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1年发布的按总资产排名“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光大银行列第8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