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海关侦办的近年来我国最大的濒危动植物种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范某因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分处罚金;;我国最大走私檀香紫檀货物44.93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是全国海关近年来在进口环节查获的数量最大的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野生濒危动植物种案件,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继泉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人,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最大可能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李继泉律师庭审中所提包括从犯地位的六点辩护意见法院全部采纳,较好地保护了被告的合法权利。
李继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