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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合伙人瞿丽红律师为太平资产-中广核核电项目债权投资计划-30亿元投资首次受益人大会提供法律见证
发布时间:2013-05-23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2013年5月15日,太平资产-中广核核电项目债权投资计划首次受益人大会成功召开,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瞿丽红律师对整个会议程序及有关议程,到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会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会表明由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太平资产-中广核核电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一期),首期募集资金30亿元以债权方式投资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下属子公司,用于广东台山及阳江的核电工程建设的项目已经成功进行。瞿丽红律师在2010年9月带领京都律所刘哲、周振国等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以竞标方式夺得该项目的法律服务。2010年11月,经过2个月的艰苦工作,律师团队完成了对该项目的律师尽职调查,起草了法律意见书和相应合同,修改相关协议等法律服务工作。该项目在向保监会报备过程中延缓下来。当时,又逢日本核泄漏事故,中国加强了对核能源的监管,对该项目的审核更是难上加难。中广核的项目是我国与法国合作的第三代核项目,比起日本的项目要先进、安全的多。


  作为金融领域的资深合伙人瞿丽红律师在此项目之前,曾与太平资产合作过50亿元的股权投资项目,这两个项目为京都律师所进行股权、债权等方面的投融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为京都律师事务所作为综合化的律师事务所承接国内大型投融资项目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左起太平资产项目经理林剑锋、京都所合伙人律师瞿丽红律师、太平资产副总苏峻、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王磊、太平资产债券与投资部总经理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