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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雅丽律师应邀参加“新能源时代的产业‘危与机’(天津)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9-11

9月8日,新能源时代的产业“危与机”暨全国油气、甲醇产业巡回(天津)研讨会,在中化天津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举行。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受邀作为法律专家参加会议,并以《税改后,企业生存的危与机:涉税环节的罪与罚》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此次参会的国内知名能源企业巨头众多,如中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股权投资业协会、中化天津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以及油气、甲醛企业代表。

 

梁雅丽律师在讲座中

 

在研讨会上,来自京都律师事务所“刑辩八杰”之一的梁雅丽律师作了主题发言。梁雅丽律师指出,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对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的加强和执法手段的更新,包括甲醇在内的化学品行业,必须要树立高度的法律意识,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否则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梁雅丽律师表示,作为甲醇在内的化学品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除了防范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之外,还有防范跟税务相关的法律风险。第一类为税收类犯罪:如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款罪;第二类为发票类犯罪:如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企业不能通过恶意避税试图降低税负,否则将触及红线,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梁雅丽律师在演讲中,还特别强调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律规定以及量刑标准。梁雅丽律师在演讲中表现出来的专业水准和精彩法律解读,获得了现场企业代表的一致称赞。

 

据了解,该研讨会将在全国不同地市举办巡回论坛,探讨与交流安全、环保、法律、金融、物资供应、仓储、高新技术等领域主流话题,通过了解各地方因不同的环境所遇到的不同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需求,做到针对性研讨,并充分利用产业园的强大资源以及集群优势,带动整个油气、甲醇等能源行业的安防与发展。

 

8月25日,“新能源时代的产业‘危与机’暨全国油气、甲醇产业巡回研讨会”第一站在北京隆重举行,梁雅丽律师应邀参加并以《风险时代甲醇行业安全生产的刑事法律风险》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