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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雅丽律师受邀参加《律师法》修改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11-17

律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公布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经历了四次不同程度的修改。据司法部最新消息,新一轮律师法修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正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

 

11月16日,一场以“《律师法》修改学术研讨会”为主题的高规格会议在广州大学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联合主办。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梁雅丽,受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并提出了专业建议。

 

梁雅丽律师在发言时表示,执业权利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是整个律师群体对律师法修改最为关心的内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更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她说:“希望在《律师法》修改中,在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渠道和处置机制方面提出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职责。”梁雅丽律师同时提出,如果在律师法修改中明确律师执业豁免权,将大大促进律师制度的发展完善,促进委托人与律师之间高度信任关系的建立,促进律师为委托人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降低律师执业风险。

 

梁雅丽律师建议,《律师法》修改应朝着行业发展有明确规范、执业权利有保障体系的方向发展,并体现出对律师业的积极推动作用,引导律师业有序、健康发展,比如对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存在样态、合伙模式、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性立法设计,如此将有力提升我国律师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并能更有效满足当下迅速增长的国内、国际法律服务市场需求。

 

参与《律师法》修改学术研讨会的嘉宾合影

 

此次研讨会的话题较为广泛,包括“律师法修改的整体思路”“律师执业准入、退出和两公律师的设置与管理”“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管理与执业规范”“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执业规范与执业惩戒、处罚机制”。参加研讨会的嘉宾中有不少都是法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及资深律师,如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王敏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