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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辉律师受邀出席中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发布时间:2019-04-17作者:朱勇辉

  2019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事审判一庭、国际合作局主办,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中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讨会在青岛市隆重召开。来自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官、资深出庭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领导和32个省高级法院的法官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律师共60余人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现场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受邀参会,并发表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的主题演讲。朱勇辉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归纳总结了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被告人权利保障现存的十大问题,其中既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和时间、自愿性保障、结果知情权、量刑参与权、“撤回权”等共性问题,也聚焦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上诉、申诉等不同诉讼阶段中与具体程序的衔接适用。

  朱勇辉律师发言


  朱勇辉律师在研讨会上提出,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进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都不应设置“准入门槛”;应允许被告人在判决之前的任何时间点认罪认罚;严格规定办案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施加压力;赋予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的“无条件撤回权”。

  在诉讼程序方面,朱勇辉律师建议赋予辩护人在侦查阶段一定的阅卷权,保障被告人与检方协商量刑的参与权,在庭审中对控方量刑建议的异议权,并强调应依法保障被告人对此类案件的上诉权和申诉权。

  此外,朱勇辉律师指出,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很多细节问题尚未规定明确,各地司法机关的做法也不尽一致,急需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进行统一明确。他呼吁加大对认罪认罚被告人的从宽力度,使这一制度得到更多的适用。

 

 

  研讨会部分参与人员合影


  本次研讨会由青岛中院院长李方民、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杨立新、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玉萍致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事行政审判研究部负责人韩德强主持研讨会。与会代表通过对中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比较,就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