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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杨大民律师被聘为辽宁民间艺术团常年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9-10-22

 

  

田文昌律师、杨大民律师与赵本山先生合影

 

  2019年9月6日下午,受著名表演艺术家赵本山先生的邀请,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高级合伙人杨大民律师飞往沈阳本山传媒,接受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的聘任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聘请田文昌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聘请杨大民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由著名表演艺术家赵本山先生任集团董事长,是一家集演艺、影视、艺术教育于一身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东北二人转、喜剧小品、民间歌舞综合文艺表演,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剧制作及发行,剧院,电影放映,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等。被文化部授予“文化企业三十强”称号。主要作品有《刘老根》系列、《乡村爱情》系列、《马大帅》系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