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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 | 柳波:如何揭开刑案证据的脸谱?
发布时间:2020-08-24作者:柳波

  以下文章来源于法律与生活杂志 ,作者法律大讲堂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柳波律师撰写的《证据的脸谱》(第二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本书总结了柳波律师十余年刑事辩护的经验,精选20个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再现了刑事案件控辩审全过程。2019年10月28日,柳波律师受邀走进司法部《法律与生活》直播间,谈一谈出版背后的故事,以下内容根据现场采访整理。

  图书简介

 

  《证据的脸谱:刑事辩护证据要点实录》


  《证据的脸谱》一书,以作者柳波律师承办的刑事案件为基础,筛选其中比较能突出证据作用的案例进行深度加工,以指导刑辩律师在专业业务领域高度重视证据的搜集与运用,用证据说话,以证据辩护。

  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

  霍姆斯云“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本书是其又一脚注。本书案例均是柳波律师亲历的真实案件,既“接地气”,又发人深省。在作者“解密证据脸谱”进而“解密案件”的独特视角下,在每篇的“结语”总结下,那些似曾相识的案例,那些并不起眼的细节,却能让人发现证据之形、证据之性、证据之重、证据之能、证据之用!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

  不是理论的“集大成者”,不是简单的案例罗列,它有着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分析,令人眼前一亮。它既可以供法科学生用作案例教材,也可以给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提供鲜活的实例参考。在这个意义上,它超越了严谨严肃的教科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平:

  柳波,作为一名认真办案、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刑辩律师,集十年办案心得和专业积淀,用以案析理的形式,以朴实简明的文字指出,虽然社会在变、案情在变、法律也在变,但只要遵循“以证据为本”的原则,透过证据的脸谱抓住“证据的内核”并予以恰当运用,就能事半功倍,办出高质量的案件。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

  从柳波律师的新作《证据的脸谱》中,可以再次印证律师的定位:律师既是法律之师,也是程序之师,更是证据之师。证据如何做到为我所用、如何实现绝地反击、如何突破扑朔迷离,需要律师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细节找症结、越过面纱寻路径。读完本书,你会发现并同意柳波律师对证据的感觉:原来证据其实是一种脸谱。而发现脸谱后面的真相事实,正是律师的拿手好戏。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证据的脸谱背后,到底有什么、究竟是什么。

  直播现场

 

 

 

 

  柳波律师做客法律大讲堂直播现场(左二)


  主持人:您写作这本书的契机是什么?

  柳波:主要是出于三点。第一点是我在法院工作期间的感受。我发现不少律师都不太注重证据,更注重法庭辩论。其实更难的不是实体罪名的区分,而是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第二点是这么多年做律师的经验积累,在证据这一环节算是小有心得。

  第三是机缘巧合。“一个电话产生一本书”。2015年时,我给出版社的一位编辑老师打电话,碰巧电话换了主人,戴蕊编辑也就是今天这本新书的策划编辑,聊天过程中我们“英雄所见略同”,决定做这本书,随后戴蕊编辑又叫来了薛强编辑一起合作,这才有了今天的这本书,在这里我也要特别感谢他们二位。

  当然,证据裁判原则已经深入法律人之心,这也是为什么我下定决心做这本书的原因。

  主持人:这本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柳波:简单的来说就是一句话,无证据不裁判。没有证据就没有裁判,更不可能有公正的裁判,我想通过这本书告诉读者证据之形、证据之性、证据之重、证据之能与证据之用。

  主持人:这本书能让读者从中学到哪些?

  柳波:其实这本书主要还是针对法律职业人,特别是律师群体。主要是对于理念的坚定;辩护思路、辩点的把握;实体法上的帮助。

  首先,要明确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其次,这本书里也包含了我对案件梳理的思考,比如:如何从做一个案件到做同一类案件。最后,虽然这本书偏重证据,但辩护词也涉及实体问题,比如诈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走私普通货物罪等等。我在本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主持人:这本书哪一部分是您个人最喜欢的?

  柳波: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都很喜欢。但第十三讲非法证据排除部分,是我感触最深,也最喜欢的部分。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们国家是从无到有,这几年逐步得到重视和认可,也在逐步完善。在本书中,我对自己经手的案件进行了梳理,至少是有十件是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的,并且不少案件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这一过程中有实践、有思考、有总结,点点滴滴都是亲身感悟,所以最喜欢。

  主持人:您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什么难忘的事吗?

  柳波:确实有,但与书的内容关系不大。主要是2015年写作期间,我们家里出事,对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打击,险些停笔。但在这一过程中,我的爱人全身心支持我的写作,儿子也听话懂事,表示理解。

  在这里,我也要感谢我的爱人、我的儿子,没有他们的支持和理解,也就没有这本书的诞生。

 

  主持人:接下来有新的出书计划吗?

  柳波:已经签约了一本,但因为自己工作太忙,没能按时交稿。因此近期只能尽量把这本书先完成,其他的计划暂且不敢随便答应了。

  主持人:刑事案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该如何处理?

  柳波: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对控诉与裁判的关系说过一句经典性的警语:如果法官本身就是控告者,那么,只有上帝才能充当辩护人。所以,我认为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法官先入为主,有罪推定,偏离中立的的立场。

  至于如何处理,我认为应当针对不同的司法者,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理性沟通,坚持沟通。如果遇到有时沟通不畅,也是无奈的现实,。但我们不应因此悲观失望,仍应积极解决。

  主持人:那您认为怎样才算一名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

  柳波: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我只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要坚持专业、敬业、担当的品质,第二是律师应当做好每一个案件,树立品牌意识。

  我常拿律师跟医生做对比,庸医误人,不专业的律师同样也会误人,我们经常讲:“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更何况,一位当事人背后就影响着一个家庭,我们承担着一个家庭的关注与信任,那更得用心办好案件!

  同样的,律师经手的每一个案件无形中都为打响他的品牌做出了贡献,只要我们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事实、过程、结果、时间会证明你值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委托。

  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刑事辩护,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