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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辉律师:游客故宫内群殴,故宫有责任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发布时间:2013-09-06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9月2日,一段视频拍摄了“多名游客故宫群殴”,网友在对群殴游客进行谴责时,也对故宫中的安保措施提出了质疑。“这么大的故宫,怎么游客打群架都没有保安劝阻呢。”

朱勇辉律师

为此,《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勇辉律师。他指出,游客购票游览故宫,实际上已与故宫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如产生伤亡或财产损失,可向公园管理方提出索赔。
         对于殴斗双方当事人,朱勇辉律师认为,殴打行为如发生轻伤以上(含)结果,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未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情况下,如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则涉嫌聚众斗殴罪。如存在游客无理取闹,随意殴打他人的情况,情节恶劣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对于故意伤害他人或者寻衅滋事的行为,若没有达到犯罪标准,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可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
对于无辜受害游客,朱勇辉律师指出,游客购票游览故宫,则游客和故宫公园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提供旅游服务方(故宫)应当为游客提供相应的服务,其中包括游客的人身安全保障。因此,如在提供旅游服务方的经营地域范围内发生伤亡事件,提供旅游服务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保安迟迟未予出现阻止,朱勇辉律师的观点为,群殴事件中,故宫保安未及时对殴打事件进行制止、处理,存在过错。但因保安的不作为系职务行为,其后果应由其聘用方承担,故当事人如产生伤亡或财产损失,除直接向加害方索赔外,还可以向公园管理方(而不是保安个人)提出索赔。同时,保安对文物损毁应承担管理不当之责,对游客损毁文物的行为保安不承担刑事责任。
朱勇辉律师最后提醒,受害者首先应及时报案,同时可通过手机拍摄视频等方式固定证据,为索赔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