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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建言中国改革:讲真话,办实事,兴民主,重法治
发布时间:2013-05-29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摘要:在人们民主意识日益强烈的情况下,一旦民主权利受到过度限制,就容易走入另一个极端的无政府状态。虽然有观点认为,中国人的民主意识太淡薄,在中国实行民主 政治的基础还不具备,甚至有人认为专制更能带来繁荣或者说宪政就是资本主义,但这些理由都不能成为阻碍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障碍。


    法治国家的本质特征是以法治理国家,而不是以法治理民众。因此,法律首先应当规范和制约公权力,而不是仅仅作为公权力的一种工具去约束民众。只有这 样,法律才能树立起自身的权威而受到民众的尊重和服从。而在一个冤假错案频发的环境下,人们在自身没有安全感的同时,也会由于遭受法律的漠视而转向漠视法 律。


   关键词:民主、法治、宪政、讲真话、办实事、中国改革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三十余年,成效斐然;与改革同步,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也走过了三十余年,实现了从无法到有法的飞跃,发展迅速,举世瞩目!


        但是,迄今为止,我们改革的步伐却时常处在一种徘徊状态,走走停停,甚至会进进退退,体制内外的各种诟病积重难返。中国的改革开放向何处去?这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中国的改革如何才能摆脱困境,走向深入?简言之,当下之计,坚持改革的治国之策,应当是:讲真话,办实事,兴民主,重法治。


 讲真话,才能重拾人心


        讲真话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直以来假话太多,真话太少,在一个假话充斥的环境下,人心必然涣散,社会必然走向衰败。更可怕的是,我们国家半个世纪以来,讲假话的历史太长,甚至在有些人的思想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惯性,到了自欺欺人的地步。


        文革之前的大跃进年代,就是因为讲假话成风导致了生产力倒退的灾难;十年动乱的文革期间更是因为假话、大话、空话泛滥的“假、大、空”风气,致使整个 国民经济滑向了崩溃的边缘。文革之后,人们痛定思痛,在清算极左思潮,批判假、大、空的基础上,拨乱反正,才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创造了中国社会良性发 展的可喜局面。


        然而,就在这改革大潮滚滚向前的进程中,在人们刚刚感受到讲真话的好处,愿意和敢于以真话来表达自由意志的时候,近年来,说假话之风又开始盛行了。以至于,体制内外、官场内外、会上会下、人前人后,往往是两种面孔,两种论调。


        在一个假话之风盛行的社会中,真话已成了只能在私下倾诉的悄悄话,而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正是这个社会本身。因为没有真话,就不可能有信仰,也不可能有信念,更不会有信任,人们在相互欺骗和自欺欺人中生存,政府的公信力自然也就无从说起。


        半个世纪过去了,几经反复,有些人对于讲假话已经越来越习以为常了。而危害最大的假话,莫过于官场中的欺上瞒下。也正因为如此,吃尽假话苦头的人们对 假话已经深恶痛绝、忍无可忍,渴望重返讲真话的时代。人们需要真诚,渴望信赖,更寄希望于以各种事实来验证政府和官员话语的真实性。这也将是考量政府和官 员公信力的基本标准。


        因此,若想重拾人心,弘扬正气,首要前提就是反假归真。从讲真话做起,以此为基点去扭转政府和官员在公众心目中的基本形象,以确立民众对政府、官员最 基本的信任感。今天的老百姓太想听真话了,只有真正能够创造出一个讲真话的环境,才会使人们从长时间的压抑和疑虑中得到真正的解脱。


         办实事,才能取信于民


  办实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假话成风的环境下,迎逢做秀也成了一种时尚。


        大跃进的虚假浮夸和文革动乱中的空洞口号,已经令国人见怪不怪。当三十年前改革开放的浪潮初起时,人们如释重负般看到了希望,并在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 济高速发展的成果中得到了实惠。但是,近些年来,却说的多了,做的少了,虚的多了,实的少了,为了虚拟成绩,完成指标,为了取悦上级,糊弄百姓,弄虚做假 已经被当成了家常便饭。


        当人们渴望真实又看不到真实,从而已经对真实丧失信心的时候,最希望的就是找回一个能讲真话、能办实事的政府。只有让人们普遍感受到办实事的行动和成果,才能真正挽回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并愿意与政府同心同德。


        在信息不够发达的时代,真相是比较容易被掩盖的。但是,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掩盖事实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你讲的话是不是落实到了行动上,你是不是办实事了,在互联网时代,已是一目了然。


         对于民主和人权意识尚比较薄弱的老百姓而言,人们的期望值其实并不高,只要得到一点点实惠,感受到些许转变的希望,人们就会重振精神,恢复对政府的信任。


        文革后,刚刚走出动乱阴影的中国人就以极短的时间创造了今天中国高速发展的奇迹,足以反映出国人平抚创伤的能力和对思想解放的渴望。同时,也更体现出办实事所带来的成果才是激发热情和解放生产力的真正动力。


        今天,如果在全国上下,体制内外,能够营造出一个反虚夸、办实事的大环境,并能够将其制度化,也许能如同文革后的情形一样,再一次唤起人们的实干精神。当然,这种实干精神必有一个实干的政府与之同心协力才能成为现实。


        “实干兴邦”、“甩开膀子”已经体现了办实事的精神,吹响了实干的号角。但更重要的是,人们需要看到办实事的行动并享受到办实事的成果。


         兴民主,才能万众一心


  兴民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长期以来过于集中而又失控的公权力已经太多地侵犯了公众的民主权利,导致人心涣散,甚至人心相背。


        新中国的诞生,是先辈们争取民主权利的结果,然而,在经济水平大幅提升,同时公众的民主意识也相应增强的今天,民主权利却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应当说,中国公众的民主意识是比较模糊的。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时代,人们不能形成民主意识,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人民开始为争取民主而奋斗,但是,在当时的封建统治加外敌侵略的条件下,刚刚从封建专制统治下觉醒的人们的民主诉求只能是被无情践踏。


        新中国成立后,民主意识曾一度迅速提升,但是,在人们虽然崇尚民主却不知民主为何物而正在探寻的过程中,一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大革命,却迎来了一种无政府状态下的天下大乱的所谓“大民主”。这种民主所带来的,是人心涣散、无法无天和国民经济的全面崩溃。


        在经历过太多的磨难后,人们又开始重新思考民主的含义和模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开始了民主与法治的治国方略,国人的民主意识和诉求日益增强, 已经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但是,由于缺乏监督机制的公权力的泛滥,民主还是停留在理想中的一种奢望,同时,也导致了一些人追求民主的盲目性。


        在全世界人民的民主意识已经普遍增强和国人民主意识日益强烈的今天,实现真正的民主权利,将成为治国安邦、解放生产力的坚实基础和巨大动力。


        专制与无政府状态下的所谓大民主,都是与民主相背离的两种极端状态。二者互为一种物极必反,矫枉过正的关系。所以,在人们民主意识日益强烈的情况下, 一旦民主权利受到过度限制,就容易走入另一个极端的无政府状态。只有与时俱进,因势利导,科学设计民主政治的社会机制,使人们可以合法有效地充分实现自己 的民主权利,才能和谐、有序地加快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


        当下,最重要的问题是,能够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民主与宪政的管理机制,使人们既能够充分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又能够真正感受到民主政治带来的成果。虽然 有观点认为,中国人的民主意识太淡薄,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的基础还不具备;甚至有人认为专制更能带来繁荣或者说宪政就是资本主义,但这些理由都不能成为阻 碍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障碍。恰恰相反,在国人为民主而奋斗已过百余年后的今天,只有真正实现民主才能完成改革,走向繁荣。


      重法治,才能天下太平


        重法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没有法治,公权力的泛滥就会成为必然,社会公众的民主权利就无法实现,而且,没有法治也就没有市场经济。只有坚持法治,才能保证社会机制的正常运行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法治的后果人们已经深受其害,文革中十年动乱留下的惨痛教训令人至今难以忘怀。正是在这种教训的警示和启 发下中国才走上了法治化的进程,人们渴望法律的规范和法律的保护。但是,由于经济体制转型中的冲突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法治化的进程中总是难以摆脱人治 的羁绊。


        法治国家的本质特征是以法治理国家,而不是以法治理民众。所以,法律最主要的功能首先应当是规范和制约公权力,而不是仅仅作为公权力的一种工具去约束 民众。只有在公权力得以被有效约束的前提下,法律才能树立起自身的权威而受到民众的尊重和服从。在公权力不受法律约束,并且可以影响和左右法律甚至可以取 代法律的情况下,法律的权威就无从谈起,法律的公正性就难以实现,更不会被公众所认同。而在一个冤假错案频发的环境下,人们在自身没有安全感的同时,也会 由于遭受法律的漠视而转向漠视法律。


        在监督机制得以充分发挥之下的独立司法,不仅比权力干预下的司法会更加公正,而且更具有公信力。同理,以司法程序取代缺乏程序制约的信访机制,不仅可 以更加公正、公开地解决矛盾,而且可以消除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冲击,维护和提升法律的权威性,更有利于实现解决社会矛盾司法一体化的依法治国的总体战略。


        重法治,也是维系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保障。如果说,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政府对其干预过多的理由是为了防止混乱。那么,这种干预的另一面,却会因 其违背了经济规律而束缚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正在逐步走向成熟的今天,行政干预与市场规则的冲突必然会日益加深,只有把政府的干预转变为法律的调 整,在完善法律的同时放弃行政干预,让市场在法律的框架下去自由发展,市场经济才会释放出更多的活力而走向良性循环。


        总之,既然要推进法治,就要排除干扰和杂念,将一切应当由法律调整的问题从其他权力体系中剥离出来,统统纳入到法治系统的框架之中。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得以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重法治,就不能允许行政权力和其他公权力与司法权的界限含混不清,更不能使法律受到权力的干预。在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只有宪法和法律才具有 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没有任何一种权力可以超越其上。只有当人们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并认识到法治的权威性时,才能真正地相信法律、尊重法律和依赖法律。从 而,才能体现出依法治国的真正作用。


        中国的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很多,需要解决的冲突更多。但是,当下最需要解决的,应当是人们最关心和最有切肤之痛的问题。


         总之,讲真话、办实事、兴民主、重法治,是维持国计民生,实现中国改革大业的重中之重。只有办好这四件事,才能依次做到重拾人心、取信于民、万众一心、天下太平。换言之,只有办好这四件事,才能推进改革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