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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所刘玲律师接受《新京报》采访:社交软件招嫖 网络服务商可构共犯
发布时间:2013-04-10来源:新京报作者:loli

背景介绍: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QQ、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被广泛使用。经新京报记者调查,拥有上亿用户的手机QQ”,其中一项搜索功能中存在大量招嫖信息。业内人士坦言,由于警方严打,这两年不少KTV、酒店的卖淫女都租房单干,通过手机QQ”等揽客,或许能躲过警察,但自身安全没有保障。交易过程中,嫖客遭遇骗钱、敲诈,卖淫女遭遇抢劫等并不罕见。这一借助移动终端构建起来的色情产业链条,布满危险陷阱,亟待整治。

2013年4月,京都律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刘玲律师认为,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散布淫秽、色情等内容的信息,网络服务商有责任及时清除网站内存在的含有色情内容的信息。如果网络服务商明知其网站上存在淫秽色情信息后,却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淫秽信息,在公安机关通报后仍继续放任淫秽信息网站传播者,依法可能构成故意传播淫秽物品或者共犯。

 

原文来源:《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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