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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主任应邀到点睛政法网络学堂授课
发布时间:2009-09-21

        2009年9月19日,由点睛政法网络学堂主办、北京赵学强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九期点睛刑辩大讲坛”在智慧大厦点睛授课大厅举办。本次“点睛刑辩大讲坛”邀请到了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素有“学者律师”之称的田文昌律师,北京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肖霖律师以及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律师作为主讲。

       三位律师为在场的学员们献上了题为“刑事辩护中的前沿性问题探讨”、“黑社会案件的辩护技巧”、‘品味’刑辩鸡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务探讨"的丰盛大餐。

       田文昌律师,在讲座中,与近百名学员一起分享其执业多年来对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出现的前沿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前些年,频频发生律师在会见时给被告人、给家属看卷宗,最后被抓,甚至被判刑的事情。“律师不能向被告人出示卷宗内容,那会见被告的意义有多大?那么多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那么多卷宗,有些专业的公式、专业术语,不给他探讨能行吗?”田文昌律师认为产生这种现象是极其不合理的。

       事 实上,如果律师在会见时不能探讨,把所有的问题都拿到法庭上,法庭的开庭时间将无限的延长,而且会把原来问题复杂化。田文昌律师说,如果这个问题能够进行 深入的讨论、广泛的宣传,最后会迫使在立法上、司法解释上,或者办案规则上有明确的规定。这不仅对被告知情权的保护,也是对律师安全的保护。

       在法庭上,通过交叉询问,能够让法官、陪审团能够了解事情的真相,所以要真正的理解交叉询问,要发挥交叉询问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律师来讲,必须要学会怎么样进行交叉质证。交叉询问一个最基本的工作,是把问题简单化,拆的越细越好。”田文昌律师指出,交叉询问的问题看似简单,实际非常复杂。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有策略,不仅反应要机敏,而且要揣摩被告人和证人不同的心态。另外,律师还要应付对方的进攻,交叉询问的方法如果运用得不好就会非常的麻烦。

       北京律协台港澳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自然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栾政明律师、北京赵学强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学强律师、法制日报周末记者王荣利以及北京、天津两地业内约100名律师应邀参加了本次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