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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61期 | 高通败诉:需提供数据并缴罚款10亿欧元
发布时间: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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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贯彻竞争中性原则从源头上打破行政垄断

  2.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签署竞争领域多项合作对话协议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第一季度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4.市场监管总局公示10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5.河北: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国际动态

  1.高通诉欧委会败诉,需进一步提交企业信息并缴纳10亿欧元罚款

  2.日本电产收购恩布拉科制冷压缩机业务,欧盟附条件通过

  3.卡西欧限制价格折扣涉嫌违法,英国竞争当局展开调查

  4.多家航空公司大西洋联合业务协议涉嫌违法,英国竞争当局展开调查

  5.澳大利亚叫停集装箱装卸企业与陆运企业涉嫌不公平合同条款

  国内动态

  1.贯彻竞争中性原则从源头上打破行政垄断

  4月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在于防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国际通行的竞争中性原则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在市场竞争当中保持中立,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从这点来看,实际上中国的很多改革举措已经体现了竞争中性的原则,特别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进一步明确了要将竞争中性作为今后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一个基本遵循。

  甘霖表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是一个事前的审查,实际上是从源头上来打破行政垄断。明确禁止对参与经济活动不同的所有制企业实行差别化、歧视性的待遇。

  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多项标准,直接体现了竞争中性的原则。当然,与针对所有制而言的竞争中性相比,公平竞争审查规制范围要更加广泛,不仅关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同时还要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保障所有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充分、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

  甘霖表示,下一步,将会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落实竞争中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措施,重点在清理存量、严审增量、完善制度三个方面来加大工作力度。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http:/www.scio.gov.cn/video/qwjd/34146/Document/1651564>

  2.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签署竞争领域多项合作对话协议

  4月7日至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率团访问欧盟委员会,在中欧领导人见证下,与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委员维斯塔格女士共同签署竞争领域合作协议。同时,作为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配套活动,总局代表团与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召开了中欧竞争政策对话和中欧国家援助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话。

  在中欧领导人的见证下,张茅代表市场监管总局与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委员签署了新的《中国与欧盟竞争政策对话框架协议》和《关于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国家援助控制制度领域建立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在中欧竞争对话活动中,双方介绍了各自在反垄断执法、公平竞争审查、国家援助控制等方面的最新进展,进行了务实充分的交流,讨论了共同关心的问题,取得良好共识。张茅在致辞中表示,中欧双方需要进一步加强竞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构建坚实的竞争基础。希望双方以此次对话为契机,将共识转化为积极行动,深化竞争领域的合作交流,推动中欧竞争政策合作取得新的成果,携手打造公平竞争的国际营商环境。

  访问期间,张茅还与欧盟委员会竞争事务委员维斯塔格女士举行了小范围会谈,与司法、消费者和性别平等委员薇拉•尧罗娃女士举行了高层会谈。张茅表示,希望与欧盟有关机构继续巩固良好合作基础,在工业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深化沟通协作,梳理强化合作关系,建立新的制度性合作机制,为中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xw/zj/201904/t20190410_292706.html>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第一季度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2019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与管理总局公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一季度总局无条件批准案件共计107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zwgk/201904/t20190404_292605.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公示10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双日株式会社与中国电力株式会社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格兰威尔投资私人有限公司收购TJ第三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股权案

  (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案

  (5)KKR公司与贝莱德集团公司收购ADNOC Oil Pipelines – Sole Proprietorship LLC股权案

  (6)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7)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8)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股权案

  (9)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嘉陵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10)贝瑞全球集团有限公司收购RPC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jyajgs/>

  5.河北: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河北省近日召开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河北省将以更高站位、更严责任、更大力度扎实推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所有政策措施,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防止出现新的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8年,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成效显著。各部门建立起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机制和工作程序,各市(县、区)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存量政策清理稳步推进,全省共完成清理存量文件16314件,修改104件,废止342件。

  会议提出,今年河北省将严格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审必规范,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对全省存量政策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增量政策措施进行抽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宣传培训,及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社会知晓率。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中立审查,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形成政府部门主导、社会有效参与的工作局面。加强反行政垄断执法,对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公布,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ic.gov.cn/jjj/gpjzsc/201904/t20190410_292708.html>

  国际动态

  1.高通诉欧委会败诉,需进一步提交企业信息并缴纳10亿欧元罚款

  2019年4月9日,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对高通诉欧委会一案作出判决,驳回高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要求高通公司依照此前在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欧委会所要求的提供相关数据,并且按每日58万欧元缴纳迟延履行罚款,延迟履行罚款共计约为10亿欧元。

  2010年高通的竞争对手英国公司Icera向欧盟委员会举报高通公司,欧委会随即对高通涉嫌滥用其在通用移动通信系统兼容(UMTS)基带芯片组市场中支配地位的行为开始初步信息收集。2015年7月,欧委会开始对高通公司进行正式的反垄断调查。调查过程中,欧委会于2017年1月30日向高通公司发出了问题清单,随后高通公司回复欧委会要求其撤销先前的问题清单,并重新发出一份问题清单,并主张欧委会新的问题清单应该仅限于高通公司认为的调查必须的信息。欧委会在之后的回复中称,如果高通公司拒绝提交欧委会先前要求提交的信息,将依照欧盟相关规定对其拒绝配合调查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就此,高通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向欧盟法院提起了本次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欧委会暂停进一步要求相关数据的请求,并要求欧委会支付相关的费用。高通公司在诉讼中主张,欧委会的做法侵犯了被调查者陈述理由的权利,同时违反了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等原则。

  欧盟普通法院经审理认为,欧委会要求高通公司提供信息的方式是正当的;所要求的的信息与先前反对声明是相当且合理的;而且要求的信息范围而言,鉴于需要调查的具体事实问题,要求信息范围并没有超过调查所要求的必要限度。法院认为,尽管高通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很多,但调查需要大量数据来进行复杂的分析,因此也不应当认为是违反比例原则。法院还驳回了高通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来源:欧盟普通法院)
  <http://curia.europa.eu/juris/document/document.jsf?text=&docid=212829&pageIndex=0&doclang=en&mode=lst&dir=&occ=first&part=1&cid=1860472>

  2.日本电产收购恩布拉科制冷压缩机业务,欧盟附条件通过

  2019年4月12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宣布对全球领先的电子电器企业日本电产株式会社(Nidec)收购恩布拉科(Embraco)制冷压缩机业务的交易附加限制性条件通过。

  日本电产(Nidec)与恩布拉科(Embraco)是两家全球领先的家用和轻型商用电器制冷压缩机生产商。欧委会认为,该交易可能导致此类产品在欧洲经济区和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减少、价格上涨、可供选择的产品减少等后果。

  为消除欧委会提出的竞争问题,日本电产公司承诺剥离其家用和轻型商用电器制冷压缩机业务,包括其在奥地利、斯洛伐克和中国的工厂,以及欧委会发现存在竞争顾虑的双方部分重合业务。日本电产公司还承诺向剥离业务的购买者提供未来投资设备的大量资金,该笔资金用于投资日本电产公司在奥地利和斯洛伐克的生产线,金额等同于未进行该交易前日本电产公司承诺向这两家工厂的投资金额。

  日本电产公司总部位于日本,主要从事一系列电动机和马达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分销。自2017年收购思科普股份有限公司(Secop GmbH)以来,日本电产公司还生产和销售用于制冷设备的压缩机。日本电产公司在奥地利、斯洛伐克和中国生产制冷压缩机。

  恩布拉科公司总部位于巴西,主要从事制冷设备的制冷压缩机的制造和销售,在斯洛伐克、巴西、墨西哥和中国生产压缩机。恩布拉科由美国公司惠而浦所有和控制,后者生产全系列家用电器和相关产品,包括制冷设备。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IP-19-2136_en.htm>

  3.卡西欧限制价格折扣涉嫌违法,英国竞争当局展开调查

  近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向卡西欧电子有限公司(Casio Electronics Co. Ltd)发出异议声明。卡西欧向英国零售商供应电钢琴和电子琴,CMA指控称,卡西欧于2013年至2018年期间实施了一项旨在限制零售商自由制定产品线上价格的政策,限制零售商销售产品的价格或最低价格,以阻止零售商提供价格折扣。

  这种被称为转售价格维持(RPM)的非法行为意味着顾客无法享受最优惠的价格。即便顾客货比三家,他们也会发现所有零售商往往都以相同价格出售同类商品。

  近年来,供应商和零售商通过软件更容易对在线价格实施监控。因此,供应商更容易发现零售商降低在线价格的情形,并迫使零售商调回约定的价格。这种“全视”软件的使用进一步降低了零售商降价的动机,因为零售商担心被厂商发现并因此受到惩罚。

  CMA尚未就该行为是否违反竞争法作出最终决定。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cma-alleges-piano-supplier-illegally-prevented-price-discounts?utm_source=c50e5402-7eaa-48ff-bc48-492c6d380a6d&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govuk-notifications&utm_content=immediate>

  4.多家航空公司大西洋联合业务协议涉嫌违法,英国竞争当局展开调查

  目前,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决定对美国航空公司、国际航空集团成员(英国航空公司和伊比利亚航空公司)和芬兰航空公司之间的大西洋联合业务协议展开深入调查。

  CMA对该协议的初步调查始于2018年10月11日。目前有以下四家航空公司签署了大西洋联合业务协议:美国航空公司,英国航空公司,伊比利亚航空公司和芬兰航空公司。

  2010年,欧委会在根据欧盟竞争法进行调查后接受了各方就以下6条路线的承诺,以解决潜在的竞争问题:伦敦 - 达拉斯,伦敦 - 波士顿,伦敦 - 迈阿密,伦敦 - 芝加哥,伦敦 - 纽约和马德里 - 迈阿密,其中包括承诺在伦敦希思罗机场或伦敦盖特威克机场为竞争对手提供着陆和起飞位置。这些承诺的有效期为10年。

  在各方的上述承诺于2020年到期时,欧盟委员会可能会重新评估该协议,但该评估非必需。由于承诺所涉及的6条航线有5条来自英国,并且出于为欧委会可能不再负责英国的竞争执法做准备,考虑到这些承诺即将到期,CMA决定重新审查该协议的竞争影响。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cma-cases/investigation-of-the-atlantic-joint-business-agreement>

  5.澳大利亚叫停集装箱装卸企业与陆运企业涉嫌不公平合同条款

  2019年4月,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公告称,在其对集装箱装卸公司DP World(AC World Australia)、和记黄埔(Hutchison Ports Australia)及维多利亚国际(Victoria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Terminal,VICT)与澳大利亚当地多家陆运企业的标准合同中涉及部分不公平条款进行干预后,三家集装箱装卸公司同意修改或删除相关的问题条款。

  ACCC此前经调查发现,DP World、和记黄埔的合同条款中均允许装卸公司可以不经通知,单方修改包括涉及陆运企业支付条款在内的多项合同条款。DP World与和记黄埔的合同中还就其对陆运企业的损失赔偿设定了上限,而对于陆运企业则没有提供相同水平的保护条款。ACCC的调查还发现,VICT的合同中也包含要求陆运企业赔偿VICT损失的条款,而VICT对陆运企业不承担该义务。

  调查过程中,三家集装箱装卸公司积极与ACCC配合,并同意删除或修改这些条款。和记黄埔已作出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并将在其网站上发布整改通告,且实施合规计划。ACCC对集装箱装卸公司的调查始于2018年初,该调查的启动基于集装箱装卸公司和陆运企业(如铁路和货车运输业务)之间被指控存在不公平合同条款的情形。
  (来源: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https://www.accc.gov.au/media-release/dp-world-hutchison-ports-and-vict-remove-likely-unfair-contract-te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