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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82期 | 中国铁路总公司被诉垄断案二审判决认定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发布时间: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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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天能集团收购轰达电源股权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2019年9月9日—9月15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二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纠正(原)新余市卫生计生委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行为
  5.汽车行业反垄断研讨会在京举行
  6.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华峰氨纶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
  7.中国铁路总公司被诉垄断案二审判决: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国外动态

  1.货运代理公司Dip Shipping Company LLC同意对反垄断指控认罪
  2.美联邦贸易委员会最终附条件批准Boston Scientific Corp.收购BTG plc
  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近期执法行动及重点政策赴美参议院反垄断、竞争政策和消费者权益小组委员会作证
  4.两大运动时装合并引发竞争担忧,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正对此展开调查
  5.两家制药公司承认串通操纵价格,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正在展开调查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天能集团收购轰达电源股权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8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本机关)对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徽轰达电源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9年5月14日对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集团)收购安徽轰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轰达电源)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本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天能集团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天能集团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天能集团收购轰达电源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天能集团和轰达电源2017年营业额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3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18年11月,轰达电源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此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本机关就天能集团收购轰达电源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考虑到天能集团主动报告并承认涉嫌违法、积极配合调查等因素,本机关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第49条和《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对天能集团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1909/t20190916_306768.html>

  2.2019年9月9日—9月15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19年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9月9日-9月15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8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zwgk/201909/t20190919_306886.html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二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案
  (2)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麦格理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Archer Hotel Capital B.V.收购Earlsfort Centre Hotel Proprietors Limited股权案
  (4)佛吉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Symbio公司股权案
  (5)升达亚洲有限公司与万通海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6)信和株式会社与日商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7)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普锐特冶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8)四川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9)日本国康奈可株式会社收购上海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
  (10)日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收购泛博制动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11)美国华平投资集团收购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12)KKR & Co. Inc.收购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部分业务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jyajgs/index.html>

  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纠正(原)新余市卫生计生委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行为

  2019年8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根据有关线索,及时纠正了(原)新余市卫生计生委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在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业务中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发现,2016年,(原)新余市卫生计生委委托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对新余市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招标文件限定了投标人所在地,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江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中关于“不得直接明确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本地特定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仓库整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冷库容积不少于50立方米。而新余市相关招标文件对本地和外地经营者设置了不同指标条件,要求企业仓储设在新余市内的面积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经营生物制品冷库容积不低于50立方米;仓储设在新余市外的面积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经营生物制品冷库容积不低于200立方米,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中关于“不得通过设置不同的技术要求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规定。

  此外,招标文件设置了配送企业名录库,明确通过招标确定5家企业作为新余市级公立医院的统一配送企业,排除、限制其他企业参与竞争。该条款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中关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规定。

  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责令新余市有关部门立即整改。8月23日,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中止执行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的通知》(余卫字﹝2019﹞255号),明确有关遴选结果中止执行,不再顺延,并在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依法纠正新余市有关违法行为的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8月20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19﹞1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开展增量审查,有序清理存量政策。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要设置合理的条件,允许市场准入,不能搞行政干预,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amr.jiangxi.gov.cn/art/2019/9/17/art_13824_740953.html

  5.汽车行业反垄断研讨会在京举行

  近日,由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竞争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汽车行业反垄断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分别就汽车行业反垄断案例研究分析行业监管趋势、汽车4S店销售模式的反垄断规制难点、汽车企业的反垄断豁免的适用问题、出台《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重大意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背景下汽车业行政垄断问题等议题展开研讨。

  会上,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铭林介绍了汽车行业概况。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竞争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黄勇以“关于汽车行业研究广泛视角下的反垄断思考”为题发表主题演讲,并多角度介绍了汽车行业发展历史、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及当前汽车行业发展和竞争政策研究的背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全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俊林从汽车反垄断研讨会召开的背景、国内外汽车业反垄断执法特点分析比较、《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解读和完善、汽车企业反垄断合规等方面介绍了目前汽车行业反垄断总体情况。

  在会议自由讨论环节,来自律师事务所、企业、商会、高校的参会代表就汽车行业反垄断实际案例、行业监管趋势、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的反垄断合规等问题深入讨论,就如何完善《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http://www.cicn.com.cn/zggsb/2019-09/18/cms120754article.shtml>

  6.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华峰氨纶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

  近日,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收购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一事(以下简称“本收购”),于 2019年8月5日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以下简称“反垄断局”)提交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书》和相应的附件。

  由于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且收购前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经与反垄断局沟通,本次收购可能不构成反垄断法和相关规则之下的经营者集中。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向反垄断局提交了《关于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请示》,内容包括:“如果贵局认为本案构成相关的经营者集中,则请贵局继续立案审理;如果贵局认为不构成经营者集中且无须进一步立案审理,则请贵局允许我公司撤回申报。”

  公司于近日收到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反垄断审查【2019】435号),内容如下: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撤回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申请已受理。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撤回。”
  (来源: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http://data.p5w.net/t1206922230.html>

  7.中国铁路总公司被诉垄断案二审判决: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宋鑫因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铁总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广州局)、中国铁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1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宋鑫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3.5元;2.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滥用垄断权力取消T290次列车停靠道州站,致使包括其在内的从道县选择列车出行的旅客,只能选择K1804次、K1780次列车,而这两趟列车亦系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运营,不仅等级低于T290次列车,而且票价高于T290次列车,且运行时间长。

  中铁总公司辩称,1.中铁总公司调整列车运行图属于正常履职和经营行为;2.中铁总公司取消T290次列车经停道州站,宋鑫还可以选择其他车次列车和公路旅客运输,其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宋鑫应对相关市场进行举证,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请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共同辩称,1.宋鑫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铁路旅客票价由政府定价,依据距离和列车设备条件,不同车次的票价会出现差异;3.中铁总公司取消T290次列车经停道州站的行为系中铁总公司退出道州站到长沙站的铁路旅客运输市场,并非针对宋鑫个人,宋鑫还可以选择其他车次列车和公路旅客运输,故其行为不构成拒绝交易和限制交易;4.中铁总公司调整列车运行图是履行法定职责;5.中铁信息公司只提供网络购票服务,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故请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宋鑫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确认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判令其降低K1780次列车票价格;2.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3.5元;3.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一审庭审中,宋鑫放弃了第1项诉讼请求中的“判令其降低K1780次列车票价格”的诉讼请求。同时明确,其在本案中主张确认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实施的垄断行为如下:1.中铁总公司将T290次列车调整为不经停道州站;2.中铁总公司对K1780次列车的线路安排;3.中铁广州局执行中铁总公司上述决定的行为;4.宋鑫与中铁信息公司签订铁路运输合同。宋鑫认为,中铁总公司、中铁广州局、中铁信息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拒绝交易”和“限定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T290次列车是南宁到北京西的特快空调列车,2016年5月15日之前,在20时51分经停道州站,到达长沙站时间为第二天凌晨1时46分。K1804次列车是湛江到武昌的快速空调列车,在18时58分时停靠道州站,第二天凌晨2时40分到达长沙站时间。K1780次列车是南宁到长沙的列车,在22时04分经停东安东站,途经永州、邵阳,于第二天凌晨04时48分达到长沙。

  宋鑫从网上购得2014年8月10日12:39道州到长沙1902次列车12车002号硬座车票,价格31.50元;从网上购得2014年12月2日20:54道州到长沙T290次列车08车012号硬卧下铺车票,价格122.5元。2016年5月15日起,T290次列车不再经停道州站,宋鑫网上购得2016年6月2日20:18道州到长沙K1780次列车10车001号硬卧中铺车票,价格132元。K1780次列车从道州到长沙运行时间为7小时44分钟,T290次列车从道州到长沙的运行时间为4小时55分钟。

  2016年5月19日,道县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一条新闻,标题为“T290恢复停靠道州站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内容如下:“5月18日下午,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程赶赴道县,与道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T290列车停靠道州站有关事宜进行对接,经双方认真商讨后,达成高度一致意见,双方将尽最大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力争2016年7月1日列车运行图微调时恢复T290次列车继续在道州站停靠。商讨会上,刘勇从道县明显的区位优势,广泛的辐射带动、热切的群众期盼和民本民生等多方面阐述了恢复T290次列车在道州站停靠的重要性。梧州车务段的主要领导对此表示了高度理解,同时表态,力争在2016年7月1日列车运行图微调时恢复T290次列车继续在道州站停靠。”庭审中,双方均认可,至开庭时T290次列车已经恢复停靠道州站。

  经网上查询,道县到长沙还可在道州汽车北站和道县汽车北站搭乘大巴汽车,汽车票价为120元、130元。此外,还可以在永州转乘到长沙的有20多趟铁路客运列车。

  中铁广州局提交的2013年1月1日其施行的《铁路旅客票价表》上载明了各种列车和坐席的统一计价方式,如里程431-460公里的空调列车,快速硬座车票价格为64.5元,快速硬卧上铺价格为115.5元,软卧上铺为175.5元。里程491-520公里的快速列车,其硬座车票价格为72元,硬卧上铺价格为129元,软卧上铺为197元。《铁路旅客票价表》的使用说明中明确载明:少量特等软座、高级软卧票价施行市场调节价,未在本表中列出。旅客列车票价会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有一定幅度上下调整,具体情况请见车站公告。

  另查明,中铁总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经营范围是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等。《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负责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

  中铁广州局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92年12月5日,经营范围是组织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科技与其他实业开发;承办陆运进出口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广告经营业务等。

  中铁信息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2015年2月2日,经营范围是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没有提交新证据。

  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询问,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各方均未提出异议。经审查,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另查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更名为中铁广州局。中国铁路信息技术中心于2018年3月16日更名为中铁信息公司。

  还查明,宋鑫在一审庭审中认可T290次列车已于2016年7月1日恢复停靠道州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任何竞争行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界定相关市场就是明确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只有在相关市场内才能考察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从而进一步定量或定性地分析竞争行为,判断经营者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所以,通常情况下,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判断经营者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点。根据原卷材料、庭审情况以及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依司法逻辑顺序依次为:一、本案的相关市场如何界定;二、中铁总公司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三、中铁总公司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

  一、本案的相关市场如何界定。本案中,宋鑫虽主张相关市场是指T290次列车取消停靠道州站期间从道县到长沙的运输服务市场,包括航空、铁路等,但其也认可从道县到长沙实际只能乘坐列车和汽车。本院认为,《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据此,相关市场的界定包括三要素:时间跨度,竞争行为所发生的一定时期;商品或服务范围,存在竞争关系的商品或服务的;地域范围范围,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和相关的地域。具体分析如下:(一)时间跨度。宋鑫起诉中铁总公司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时间系从2016年5月15日起T290次列车取消停靠道州站期间。鉴于2016年7月1日T290次列车恢复停靠道州站,即涉案相关市场的时间跨度为2016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二)服务范围。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相关商品市场,是根据商品的特性、用途及价格等因素,由需求者认为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商品所构成的市场。这些商品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关系,在反垄断执法中可以作为经营者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第四条规定:“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相关市场范围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地域地域)的可替代程度。在市场竞争中对经营者行为构成直接和有效竞争约束的,是市场里存在需求者认为具有较强替代关系的商品或能够提供这些商品的地域,因此,界定相关市场主要从需求者角度进行需求替代分析。当供给替代对经营者行为产生的竞争约束类似于需求替代时,也应考虑供给替代。”本案中,中铁总公司向宋鑫提供的服务为铁路旅客运输。从需求替代的角度,应以该类服务的需求者对服务功能用途的需求、质量的认可、班次的多少、运行时间的长短、价格的高低以及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不同服务之间的替代程度。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主要用于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舒适性,不同车次列车从道县运行至长沙的时间为5-8个小时,票价百余元,获取方便;而公路旅客运输服务同样用于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舒适性,票价百余元,运行时间六个小时左右,且班次多。对一般需求者而言,公路旅客运输服务在中短途运输中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具有较强的替代关系;而受制于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从道县至长沙的旅客明显不会选择航空和水路旅客运输服务。故涉案相关市场的服务范围应界定为铁路、公路旅客运输服务市场。)地域范围范围。《指南》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相关地域市场,是指需求者获取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商品的地理区域。这些地域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关系,在反垄断执法中可以作为经营者进行竞争的地域范围。”鉴于道县到长沙系中短途距离,虽会途径永州,但在换乘时间并未明显缩短,特别是从汽车换乘列车时还需在车站之间周转,一般需求者不会选择在永州换乘,故涉案相关市场的地域范围应界定为道县直接至长沙。综上,涉案相关市场应界定为从道县直接到长沙的公路、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市场。

  二、中铁总公司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被诉垄断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原告应当对被告在相关市场内具有支配地位和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宋鑫应当对中铁总公司在本案相关市场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和其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宋鑫认为,从道县到长沙实际只能乘坐列车和汽车,故这两家在相关市场内占据了百分之百的市场份额,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可以推定中铁总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对此,本院认为,(一)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如下因素: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由此可知,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是综合评估多个因素的结果,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考量,每一个均不一定具有决定性作用。此外,《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规则,即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这一推定可以被推翻。可见,市场支配地位是多因素综合评估的结果。(二)一般情况下,两地之间的公路旅客运输服务的主体存在多个。本案中,宋鑫未提交证据证明道县至长沙之间公路旅客运输的主体,而是将公路旅客运输这一服务类型视为一个市场主体,并认为其与铁路旅客运输共同占有了相关市场百分之百的份额,系对经营者界定的误解。宋鑫所主张的铁路与公路旅客运输服务在本案相关市场的共同市场份额不能证明中铁总公司在本案相关市场内单独占有的市场份额,更不能证明中铁总公司在本案相关市场内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三)市场份额只是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项比较粗糙且可能具有误导性的指标,还应更多地关注市场进入、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对竞争的影响等有助于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事实和证据。1.交通运输部《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铁路旅客、货物公共运输营业的,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涉及地方铁路运营事项的,国家铁路局应当邀请申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审查。”2015年10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规定,铁路运输服务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定价。铁道部《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旅客票价是以每人每千米的票价率为基础,按照旅客旅行的距离和不同的列车设备条件,采取递远递减的办法确定。票价中包括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具体票价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票价表为准。”据此,铁路旅客运输经营准入、票价并不受中铁总公司控制;铁路旅客票价的制定也有其明确的制定规则,宋鑫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他车次列车的旅客票价的制定存在违规;中铁总公司更加不能阻碍、影响公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及票价。2.铁道部《列车运行图编制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铁道部、铁路局要根据铁路运输市场需求、铁路技术装备或运输组织方式发生的变化及时编制列车运行图。”中铁总公司调整列车运行图有法律依据,也系履行职责。3.中铁总公司取消T290次列车停靠道州站的行为并非专门针对宋鑫个人实施的。虽然这一限制可能对旅客出行造成不便,但是由于旅客运输市场有充分的替代选择,这种不便对消费者利益并无重大影响。且,本案中并没有证据证明中铁总公司取消T290次列车停靠道州站的行为是为了排除潜在的竞争对手进入旅客运输服务市场。综上所述,宋鑫并没有证据证明中铁总公司在本案相关市场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三、中铁总公司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如前所述,宋鑫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铁总公司在本案相关市场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其关于中铁总公司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拒绝交易、限制交易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中铁总公司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时,宋鑫对于中铁广州局的诉请同样不成立。此外,中铁信息公司仅为旅客提供网络购票服务,并非铁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并非本案适格被告。

  综上所述,宋鑫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二审予以驳回。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f5cd420e8a5040358f72aa8c0182d52e>

  国外动态

  1.货运代理公司Dip Shipping Company LLC同意对反垄断指控认罪

  2019年9月17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位于路易斯安那州的货运代理公司Dip Shipping Company LLC(Dip Shipping)已同意对一项反垄断指控表示认罪,理由是该公司在向美国和其他地区的客户提供货运代理服务中共谋固定价格。根据认罪协议的条款,Dip Shipping同意支付488,250美元的刑事罚款。

  根据当天在迈阿密佛罗里达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出的一项重罪指控,从2010年9月至2015年3月,Dip Shipping与其他货运代理服务提供商合谋,以固定、提高和维持向客户收取的价格。根据法院文件,Dip Shipping及其同谋在美国和其他地方会面,讨论并同意确定价格。

  货运代理人安排和管理货物运输,包括接收、包装和和准备发往国际海洋的货物。Dip Shipping是第一家被起诉并同意在司法部对货运代理业的持续调查中认罪的公司。认罪协议尚待法院批准。

  在这项正在进行的联邦调查案中,Dip Shipping高管Roberto Dip和Jason Handal早些时候对价格固定表示认罪,并因各自在共谋中的作用于2019年6月分别被判处18个月和15个月监禁。
  (来源:美国司法部)
  <https://www.justice.gov/opa/pr/freight-transportation-company-agrees-plead-guilty-antitrust-charge>

  2.美联邦贸易委员会最终附条件批准Boston Scientific Corp.收购BTG plc

  经过公众意见征询期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批准了一项最终命令,以解决对Boston Scientific Corp.(波士顿科学公司)拟以42亿美元收购医疗设备和药品供应商BTG plc(BTG公司)一案违反联邦反垄断法的指控。

  根据FTC最初于2019年8月公布的指控,按照波士顿科学公司的提议,其对BTG公司的收购将对美国载药微球市场的消费者产生损害。载药微球是用于治疗某些肝癌的微珠。介入放射科医师将载药微球与化疗药物结合使用在称为动脉化疗栓塞的疗法中。该疗法会阻止血液流向肝肿瘤,使肿瘤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收缩,同时缓慢释放一种亦会攻击肿瘤的化疗药物。

  FTC指控称,消除波士顿科学公司和BTG公司之间在高度集中的美国载药微球市场的正面竞争将使合并后的公司能够单方面行使市场支配力,从而导致价格上涨、创新减少以及消费者的选择更少。

  根据最终命令,波士顿科学公司必须向Varian Medical Systems(瓦里安医疗系统公司)剥离其载药微球业务和栓塞微球生产线,后者用于另一种阻止血液流向肝肿瘤的疗法。FTC称,必须将波士顿科学公司的栓塞微球业务与其载药微球业务一起剥离,以确保剥离的有效性。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19/09/ftc-approves-final-order-imposing-conditions-boston-scientific>

  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近期执法行动及重点政策赴美参议院反垄断、竞争政策和消费者权益小组委员会作证

  在向美国参议院下设的反垄断、竞争政策和消费者权益小组委员会作出的证词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详细说明了近期在制止反竞争合并及行为方面取得的胜利,以及重大的政策举措、倡导工作以及与国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合作情况。

  FTC主席约瑟夫•J•西蒙斯(Joseph J. Simons)代表FTC称,在2018财年,该机构在各行各业的22起合并案中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该机构在有争议的合并案件和重要行为违法案例中都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功记录。FTC在两个联邦法院合并案中获得了初步禁令,在另外两个合并案中,在FTC表决决定提起诉讼后,当事方放弃了合并计划。FTC成功地在联邦法院对涉及虚假诉讼的垄断案进行了诉讼,并在涉及在线广告和药品的另外两个主要行为违法案例中作出了行政裁决。

  FTC长期以来一直将打击制药业中的反向支付和其他类型的反竞争行为作为优先事项。3月,FTC发布了一项一致裁决,裁定Impax Laboratories和Endo Pharmaceuticals达成了一项反向支付安排,该安排推迟了仿制药Opana ER(用于缓解疼痛的缓释阿片类药物)的竞争。该机构声称,在其第一起“产品跳转”案中,瑞吉特•本克塞(Reckitt Benckiser)参与了一项计划,将患者从原研药成瘾治疗药物Suboxone转移出去,因该药品正面临仿制药的竞争。FTC称,该公司使用欺骗手段让患者使用获得专利保护的更有利可图的药物,但该药物并不对健康有益。

  FTC还起诉阻止赢创工业集团(Evonik Industries AG)对PeroxyChem Holding公司的拟议收购。FTC称,此次两家化学公司的合并将大大减少西北太平洋地区以及美国南部和中部地区生产和销售过氧化氢的竞争,过氧化氢是一种用于氧化、消毒和漂白的化学商品。该机构已要求法院在行政审判作出之前初步禁止合并。

  FTC还提起一项行政诉讼,以阻止产权保险商Fidelity National Financial, Inc.和Stewart Information Services合并。此后,各方放弃了该交易。

  FTC还致力于维持技术市场的竞争。最近,它一致投票通过,在联邦法院控告Surescripts。Surescripts是与电子传输方法信息相关的两个市场的主要参与者。FTC指控称,几个多平台市场的运营商Surescripts从事独家交易和其他形式的排他性行为,以压制竞争并保持其垄断地位。同样在今年,该机构的竞争局成立了一个技术工作组,以巩固和组织在美国经济领域中这一日益重要的机构的工作。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19/09/ftc-testifies-senate-subcommittee-antitrust-competition-policy>

  4.两大运动时装合并引发竞争担忧,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正对此展开调查

  JD Sports是英国领先的运动时尚鞋类和服装零售商,拥有超过400家门店。其已拥有英国繁华商业街中几个著名的运动时尚品牌,除其标志性的JD品牌之外,还拥有Size?,Scotts,Tessuti和Footpatrol等品牌,并且2018年在英国创收超过21.4亿英镑。Foostasylum自2006年开设第一家商店以来,其市场份额增长强劲,目前在英国经营约70家门店。Footasylum在2018年的收入接近2亿英镑。

  JD Sports和Footasylum均在英国各地的商店并通过其移动应用和网站出售运动休闲服装和鞋类。JD Sports同意以今年早些时候公布的9000万英镑收购Footasylum。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发现,JD Sports收购与其实力相当的竞争者Footasylum可能对消费者不利。

  CMA担心,该合并带来的竞争缺失可能会通过更高的价格、更糟糕的门店选择或服务质量的降低导致线上和线下顾客更糟糕的交易质量。JD Sports现在必须解决已发现的竞争问题,否则将面临进一步、更深入的调查。

  CMA在最初第1阶段调查发现,此次合并可能会淘汰与JD Sport实力最接近的竞争对手之一。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零售商出售运动服装和鞋类,但合并的两家企业是少数几家拥有品牌关系和市场影响力,能够切实满足运动时装客户需求的公司。

  JD Sports现在必须解决CMA的担忧。如果无法解决,两者的合并将进入第2阶段的深入调查。
  (来源: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sports-fashion-merger-raises-competition-concerns>

  5.两家制药公司承认串通操纵价格,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正在展开调查

  两家生产抗抑郁药(去甲替林)的供应商已承认非法共享信息以保持价格上涨。此举是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对制药公司King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King)、Alissa Healthcare Research Limited(Alissa)和Lexon(UK)Limited进行竞争法调查的一部分。

  2019年6月,CMA发出异议声明,临时认定这3个供应商交换了有关价格、数量和准入计划的商业敏感信息,以保持价格上涨。

  去甲替林由英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HS)指定,每月有成千上万的患者依靠去甲替林缓解抑郁症状。 NHS在该药上的支出在2015年达到3800万英镑的峰值。

  King和Alissa现在承认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与彼此以及与Lexon交换战略和竞争敏感信息,违反了竞争法。

  由于Lexon否认涉嫌侵权行为,CMA正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因此,任何认定侵权行为的决定(可能会导致罚款)将在调查结束时做出。
  (来源: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drug-firms-admit-to-colluding-in-order-to-keep-prices-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