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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96期 | 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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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3.市场监管总局对辽宁港口集团未依法申报案处以35万元罚款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12月23日-12月29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
  5.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四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6.湖北咸宁车检机构拒不缴纳垄断罚款,被申请强制执行

  国际动态

  1.美国警用可穿戴式摄像系统巨头合并交易,FTC提出反对意见
  2.二代DNA测序巨头合并引发严重竞争顾虑,Illumina和PacBio放弃合并
  3.GE、西门子等公司串通影像诊断产品投标,匈牙利处以3370万元罚款
  4.可口可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色列处以7800万罚款
  5.招聘网站为竞争者创设数据访问限制,俄罗斯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月2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01/t20200102_310120.html

  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已于2019年12月16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9号公布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2015年9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同时废止。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gkml.samr.gov.cn/nsjg/fgs/201912/t20191231_310109.html

  3.市场监管总局对辽宁港口集团未依法申报案处以35万元罚款

  2019年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辽宁港口集团取得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

  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9年4月7日对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港口集团,原名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港航)取得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集团)100%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本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

  收购方: 辽宁港口集团。原名辽宁港航,于2017年11月27日由辽宁省国资委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目的是整合辽宁省港口资源。2018年11月29日,辽宁港航更名为辽宁港口集团。

  被收购方一:大连港集团。2003年在大连注册成立,拥有“一岛三湾”(长兴岛、大窑湾、太平湾、大连湾)的核心港区,主要业务类型为港口/码头业务,具体包括集装箱、散杂货、散装液体货物和滚装货物港口/码头服务等。

  被收购方二:营口港务集团。2003年在营口注册成立。营口港务集团现有营口、鲅鱼圈、仙人岛、盘锦、绥中五个港区,其主要业务类型为港口/码头业务,即在中国境内提供集装箱、散杂货和散装液体货物港口/码头服务。

  (二)交易概况。

  2017年12月20日,大连市国资委、营口市国资委分别与辽宁港航签署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和《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的100%股权无偿划转给辽宁港航。2018年2月9日,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分别完成股东工商登记变更。

  二、违法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辽宁港口集团(原辽宁港航)取得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100%股权,属于《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辽宁港口集团(原辽宁港航)2017年度未开展实际业务,也未产生营业额;大连港集团2017年度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均为人民币146.07亿元;营口港务集团2017年度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均为人民币97.95亿元,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3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18年2月9日,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分别完成股东工商登记变更,此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本机关就辽宁港口集团取得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务集团100%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三、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第49条和《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对辽宁港口集团处以3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1912/t20191230_309653.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12月23日-12月29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

  2019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12月23日-12月29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11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1912/t20191231_310006.html

  5.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四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HSI第一特别账户多策略股权投资基金收购希尔顿巴西有限公司股权案
  (2)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收购泰国泰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3)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与辽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4)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西郊农场有限公司收购杭州丘比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index.html

  6.湖北咸宁车检机构拒不缴纳垄断罚款,被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监局)于2019年11月18日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鄂市监罚处字〔201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法院于当日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执行人省市监局申请强制执行的处罚决定书载明:经查,(一)、2018年1月至9月,咸宁市区正常经营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为咸宁市蓝盾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公司)、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公司)、咸宁市顺通机动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通公司)等三家公司。(二)、蓝盾公司与鸿达公司、顺通公司通过会议等方式进行价格意思联络,于2018年5月1日后同步上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2018年1月5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公布我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1号),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自实施市场调节价至2018年5月前,咸宁市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价格水平维持在小型车300元/台次左右(含代办等服务费)。2018年4月26日,蓝盾公司、鸿达公司、顺通公司等公司负责人在咸宁市驾驶人考训中心会议室一起开会,讨论机动车检验、检测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市场可自主定价,同时认为有的地方价格太低,并向周边县市传递市区三家公司准备涨价的信息。2018年5月1日至5月3日,蓝盾公司、鸿达公司、顺通公司等三家公司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含代办等服务费)由小型车300元/台次左右,统一调整为小型车400元/台次,不再单独收取服务费。2018年5月10日之前,蓝盾公司负责人多次打电话给咸宁市嘉鱼县联乐机动车检测公司,通报咸宁开会情况,督促嘉鱼县机动车检测公司涨价。2018年5月中旬,蓝盾公司、鸿达公司、顺通公司等公司负责人一起到咸宁市通山县进行协调,认为通山宇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检验费低,要求该公司涨价。经查明,咸宁市周边县市安全技术检验费未同步上涨。2018年8月20日,蓝盾公司在接受反垄断调查及咸宁市电视问政曝光后,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调回到小型车150元/台次左右。

  另查明,蓝盾公司2017年度销售额为2420250元,2018年5月1日至同年8月20日共检验机动车5134辆,违法所得为513400元。以上事实有笔记本复印件、笔录、银行往来账、相关凭证等证据为证。

  2019年1月13日,蓝盾公司向省市监局提交《听证申请书》。2019年2月1日,省市监局组织听证。省市监局听证意见认为蓝盾公司与鸿达公司、顺通公司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主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准确、处罚适当,蓝盾公司提出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省市监局认定,蓝盾公司与咸宁市其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经营者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事宜进行价格意思联络,在此基础上保持价格行为的基本一致,排除、限制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2019年3月14日,省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蓝盾公司作出鄂市监罚处字〔201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没收违法所得513400元;(三)对蓝盾公司处以2017年度销售额2420250元百分之五的罚款,计121012.5元。以上合计金额634412.5元。

  蓝盾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省市监局催告未自动履行处罚决定。

  经审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认为,省市监局作出的鄂市监罚处字〔201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符合强制执行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鄂市监罚处字〔201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574d989d48d941ca89f7ab3400add379>

  国际动态

  1.美国警用可穿戴式摄像系统巨头合并交易,FTC提出反对意见

  当地时间2020年1月3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已完成交割的美国警用装备公司Axon公司(Axon Enterprise, Inc.)收购可穿戴式摄像系统的竞争对手VieVu公司(VieVu, LLC)的交易提出行政指控。在该收购完成前,这两家公司在可穿戴式摄像系统市场(向美国各地的大城市警察部门提供可穿戴式摄像系统)进行竞争。

  FTC的指控称,Axon公司于2018年5月完成的该项收购减少了一个高度集中的市场中的竞争。在合并前,Axon和VieVu在销售尤其适合大城市警察部门的可穿戴式摄像系统方面存在激烈竞争,二者之间的竞争促使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大降低。这两家公司不仅在可穿戴式摄像系统商品上存在竞争,还在其他方面进行激烈竞争。而这项合并通过消除主要供应商Axon和其最密切的竞争者VieVu之间在价格和创新层面的直接和潜在竞争,使VieVu不再成为新合同的竞标者,并使Axon大幅提高了向大城市警察部门供货的价格。

  FTC的指控还指出,作为合并协议的一部分,Axon与VieVu的前母公司Safariland签订了数项长期附属协议,这也大大减少了实际竞争和潜在竞争。这些协议禁止Safariland现在和未来在Axon的所有产品上与Axon竞争,限制两家公司招揽顾客和雇员,并阻碍Safariland的潜在创新或扩张。FTC认为这些约束措施(其中一些计划持续超过十年)超过了保护合法的商业利益的合理限制。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20/01/ftc-challenges-consummated-merger-companies-market-body-worn>

  2.二代DNA测序巨头合并引发严重竞争顾虑,Illumina和PacBio放弃合并

  当地时间2020年1月3日,在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深入调查并提出严重竞争顾虑后,美国二代测序巨头Illumina公司(Illumina, Inc.)决定放弃以12亿美元收购加利福尼亚太平洋生物科学公司(PacBio)的交易。因此,CMA已确认将取消其第二阶段的调查。

  Illumina公司和PacBio公司都是下一代DNA测序系统的全球供应商,为包括英国的大学、实验室和研究机构在内的全球组织提供服务。DNA测序系统对于人类和其他物种的遗传变异研究至关重要,例如用于基本疾病研究和药物开发。

  2019年10月,CMA调查发现拟议合并将实质性减少两家公司之间竞争,而DNA测序系统的替代供应商却很少。CMA同时担心失去PacBio作为独立竞争者会导致市场创新水平整体下降。CMA认为禁止拟议合并交易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方法。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正在调查此次交易,这两个机构在各自的调查中一直密切合作。

  Illumina和PacBio现在已决定不继续本次交易。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illumina-pacbio-abandon-merger>

  3.GE、西门子等公司串通影像诊断产品投标,匈牙利处以3370万元罚款

  当地时间2020年1月3日,匈牙利竞争管理局(GVH)公告称,其经调查发现几家生产销售核磁共振(MRI)、CT和X射线设备的公司违反了欧盟的招投标程序,就影像诊断产品的采购进行了串通投标。匈牙利竞争管理局对这些公司处以总计超过16亿匈牙利福林(译注:约为377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竞争管理局的调查显示,2015年的投标,多家公司进行了合谋及分割市场。其中竞争管理局对三家公司处以最高数额罚款:GE匈牙利公司(GE Hungary Kft.)被处以3.41亿福林(译注:约为805万元人民币)罚款,匈牙利Premier G公司(Premier G. Med Kft.)被处以3.08亿福林(译注:约为727万元人民币)罚款,Euromedic 公司(Euromedic Technology Kft.)被处以近3亿福林(译注:约为708万元人民币)罚款。

  其中,也有几家公司在调查程序中与竞争管理局积极合作。其中三家公司自愿报告其行为并提供证据。竞争管理局根据申请,给予第一家报告其行为的Mediszer公司免于处罚,对西门子医疗公司(Siemens Healthcare)减少40%的罚款,但未批准HOGE公司的宽大申请,但是基于其知晓违法行为和放弃上诉权,对其减少了30%的罚款。竞争管理局在和解程序中也减少了对部分其他公司的罚款。

  应当指出,申请宽大和参与和解这两个减少处罚的因素加起来,使西门子医疗公司的罚款金额减少了70%。

  竞争管理局也终止了针对其他被调查公司的诉讼。
  (来源:匈牙利竞争管理局)
  <https://gvh.hu/sajtoszoba/sajtokozlemenyek/2020-as-sajtokozlemenyek/1-6-milliard-forintos-birsag-kepalkoto-diagnosztikai-eszkozokkel-kapcsolatos-kozbeszerzesi-eljarasokban-torteno-osszejatszasert>

  4.可口可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色列处以7800万罚款

  当地时间2019年12月25日,以色列竞争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可口可乐公司的以色列经销商-负责销售和分销的中央公司(下称“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滥用其在可乐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且无合理理由拒绝供货。竞争管理局亦认定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违反了其收到的垄断性指令,违反了与Neviot合并交易的附加限制性条件,并违反了其签署的同意令中的相关条款。就上述情况,以色列竞争管理局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对可口可乐公司处以3900万以色列新谢克尔的罚款(译注:约为7800万元人民币)。

  以色列竞争管理局调查发现,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滥用其支配地位,通过滥用其在本地饮料市场零售点的市场力量,来阻止竞争产品的销售。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的行为包括,在其贸易协议中规定如果某个销售点大幅减少从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的采购量,则可口可乐以色列可以终止与该零售点的贸易协议。

  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还禁止(或至少有明显限制)将竞争性产品放入其出租给销售点的冰柜中。以色列竞争管理局的调查显示,在许多销售点中,除了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的冰柜外,没有(出售其他饮料)的其他冰柜。

  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还采取了专门针对竞争对手-雀巢Osem的贩卖机。2012年之前,雀巢品牌由可口可乐公司和雀巢公司共同拥有。2012年,双方合伙关系解散,并确定可口可乐公司将继续持有该饮料口味配方的权利,而雀巢将继续持有雀巢品牌。因此,2012年8月,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推出自己的冰茶产品Fuze Tea品牌,同时推出Osem贩卖机。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指派其销售人员精心跟踪了Osem贩卖机在各个销售点的放置情况,并敦促其员工努力将其撤下。

  以色列竞争管理局认为,可口可乐以色列公司的侵权行为的范围广泛而重大,决定对几项单独的侵权行为都进行处罚。
  (来源:以色列竞争管理局)
  <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news/sanctionscocacola>

  5.招聘网站为竞争者创设数据访问限制,俄罗斯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当地时间2019年12月24日,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FAS裁定俄罗斯三大求职服务(猎头)公司之一的Headhunter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俄罗斯《竞争保护法》。

  FAS的调查发现,Headhunter公司的服务条款中禁止其客户使用其他招聘服务。根据最新调查发现,该公司还屏蔽了使用第三方服务的雇主账户,该猎头公司的行为严重妨碍了其他招聘服务公司进入相关市场。同时,根据调查,Headhunter公司在为求职者、雇主和人力资源机构提供在线交流服务方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一份网站技术开发人员的说明,雇主/招聘机构在使用Headhunter公司运营的求职服务网站hh.ru时,会遇到访问问题。根据Headhunter公司的服务条款,雇主/招聘机构在使用Headhunter公司网站提供的求职招聘相关服务时,Headhunter公司网站就会自动阻止雇主使用第三方的相关服务进行招聘。同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Headhunter公司还阻止第三方的相关服务与其自身数据库的相互联通。

  在调查行为是否违反联邦反垄断法的期间,FAS确定Headhunter公司的行为导致了数据访问的限制,以及雇主和招聘机构在信息交互方面的相关限制。因此侵犯相关公司的利益。
  (来源: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
  <https://fas.gov.ru/news/2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