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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111期 | 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采埃孚收购威伯科控股股权案
发布时间:20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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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 广东市场管理局对广东省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
  2. 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采埃孚收购威伯科控股股权案
  3.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5月4日-5月10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4.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八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5.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国际动态
  1. 全球铝制品巨头诺贝丽斯收购爱励公司交易,美国要求剥离北美相关资产
  2. 英美两国之间航线存在潜在竞争顾虑,英航美航承诺增加直飞航班
  3. 新闻媒体对数字平台议价能力失衡,澳大利亚发布与数字平台谈判准则
  4. 阿尔斯通收购庞巴迪,新加坡对交易公开征求意见
  5. Booking、Expedia等承诺移除最惠国条款,香港首次接受经营者自愿承诺

  国内动态

  1.广东市场管理局对广东省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对广东省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涉嫌组织会员单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5月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32家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18年6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原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收到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报来关于惠州市机动车检测站协同涨价的线索。2018年8月24日,对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机动车检测协会”)开展反垄断调查,2018年11月12日,联合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机动车检测协会会员单位进行调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后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立案,同年11月总局批复同意立案。执法机关现查明当事人与涉案会员单位有意思联络、协同涨价的行为,2019年10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执法机关提交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经研究,当事人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执法机关不予采纳。调查情况和处理决定如下:

  经查,当事人与涉案会员单位在机动车检测协会组织下,将机动车检验费统一涨价,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 10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8年5月18日发文《关于放开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8] 54号),惠州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以下简称“机动车检验费”)自2018年5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据市场竞争和自身经营状况自主确定。

  在机动车检验费未放开前,机动车检测协会在2017年11月底发布《关于预防和打击机动车检测行业恶性竞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会员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工作方案要求“各会员单位已推出的各类优惠活动必须立即全部下架,原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必须限期终止,从本方案下发日起各会员单位严禁推出优惠措施与各种机构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严禁通过各种梁道对外宣传和推广任何优惠措施(含活动)”、“严禁采取公开或隐蔽方式给客户返利或赠送礼品”,公约第九条规定“全体会员要严格执行协会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性竞争行为,不得竟相减价、抬价,损害行业及车主利益”、第十一条规定“不以任何理由进行促销或变相减价”,当事人自愿执行工作方案和公约并签署《履行行业协会公约承诺保证书》,缴纳2万元保证金至机动车检测协会账号。机动车检测协会在2018年8月29日废除了工作方案和公约,期间当事人一直执行工作方案及公约的要求和规定,上述行为消除了行业经营者之问正常的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因经营者问竞争带来的价格优惠及福利。

  在机动车检验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当事人于2018年5月17公示将小型车检验费由208元/台涨价至290元/台,小型车新车检验费涨价至210元/台,小型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小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等车型的检验费收费标准与涉案会员单位涨幅一致,公示时间及涨价时点基本一致,并于6月2日实施。当事人多次参与机动车检测协会组织的会议,在会议上针对涨价事宜进行交流讨论。因此,当事人与涉案会员单位存在相同行为、意思联络,并无法对行为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构成协同行为。当事人与涉案会员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妨碍了惠州市机动车检测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处罚决定书显示,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涉嫌组织会员单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罚款40万;参与该案的31家机动车检测公司,累计罚款136.68万元。罚款情况分别如下: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xzcf/202005/t20200514_315212.html>

  2.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采埃孚收购威伯科控股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采埃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采埃孚)收购威伯科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威伯科)股权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19年8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19年1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材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并开始初步审查。2019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0年3月2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全球和中国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上游)和机械式自动变速箱(下游)这一组纵向关系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略)

  二、案件基本情况

  收购方:采埃孚。该公司于1921年在德国设立,主要从事乘用车和商用车零部件和系统的供应,其产品范围广泛,包括汽车底盘部件和系统、主动与被动安全技术和其他相关部件。采埃孚主要专注于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领域,在中重型商用车领域仅开展有限的业务活动。

  被收购方:威伯科。该公司于2007从美国标准公司剥离,并于同年在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汽车制动控制系统业务,包括集成制动系统及稳定控制、空气悬架系统、变速箱自动控制装置、空气动力和远程信息处理等。威伯科主要专注于商用车领域,特别是中重型商用车领域业务。

  2019年3月28日,交易各方签署协议,采埃孚拟收购威伯科全部股份。集中完成后,威伯科成为采埃孚的全资子公司。

  三、相关市场

  (一)相关商品市场。

  经审查,采埃孚和威伯科在中重型商用车转向柱市场和中重型商用车液压动力转向齿轮市场存在横向重叠,在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上游)-机械式自动变速箱(下游)、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空气悬挂阀门(上游)-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空气悬挂(下游)、中重型商用车空气压缩机用离合器(上游)-配备离合器的中重型商用车空气压缩机(下游)、中重型商用车离合器助力器(上游)-中重型商用车手动变速箱(下游)和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用传感器(上游)-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下游)等5组市场存在纵向关系,在中重型商用车防抱死制动系统/电子制动系统-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用传感器这组市场存在相邻关系。

  (1)中重型商用车转向柱为中重型商用车上连接方向盘和转向装置的设备(略)。(2)中重型商用车液压动力转向齿轮是连接中重型商用车上方向盘的转向轴与连接车轮的转向连杆之间的转换装置(略)。

  (3)机械式自动变速箱可以在没有驾驶员干预的情况下自动换挡(略)。

  (4)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是机械式自动变速箱的核心部件(略)。

  (5)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空气悬挂是指采用气动技术对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不同负载进行高度控制的悬挂系统(略)。

  (6)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空气悬挂阀门是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空气悬挂的一个零部件(略)。

  (7)中重型商用车空气压缩机用于压缩空气(略)。

  (8)中重型商用车空气压缩机用离合器是空气压缩机的非必要组件。(略)

  (9)离合器助力器是一个气压辅助的用于液压离合器的驱动设备(略)。

  (10)中重型商用车手动变速箱由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员通过操作离合器踏板和变速杆来控制离合器和齿轮的接合/分离,从而实现换挡(略)。

  (11)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从技术上辅助驾驶员进行驾驶(略)。

  (12)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传感器是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中实现感知功能的部件(略)。

  (13)中重型商用车防抱死制动系统/电子制动系统(以下合称电子制动系统)为中重型商用车制动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略)。

  (二)相关地域市场。

  因全球供应及全球采购普遍,跨境贸易不存在显著壁垒,我国进口比例较高,中重型商用车转向柱、中重型商用车液压动力转向齿轮、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机械式自动变速箱、中重型商用车空气压缩机用离合器、配备离合器的中重型商用车空气压缩机、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用传感器、中重型商用车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中重型商用车防抱死制动系统/电子制动系统等9个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全球,同时考察对中国市场的影响。

  因本地化供应程度高,国内客户倾向于在国内采购,进口较少,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空气悬挂阀门、中重型商用车驾驶室空气悬挂、中重型商用车离合器助力器、中重型商用车手动变速箱等4个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中国。

  四、竞争分析

  (略)(一)集中后实体具有实施原料封锁的能力。

  1.集中后实体在上游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略)

  2.下游用户通常单源采购且用户粘性强,短期内更换供应商存在困难。(略)

  3.相关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略)

  4.集中后实体有能力捕获竞争对手因受其原料封锁策略影响流失的销售量。(略)

  (二)集中后实体具有实施原料封锁的动机。

  1.集中后实体从事原料封锁行为能够获利。(略)

  2.中国机械式自动变速箱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略)

  (三)竞争对手无法采取类似策略进行反击。

  机械式自动箱控制器产品开发周期长,上下游在合作期内相互锁定。(略)

  (四)本项集中可能对我国机械式自动变速箱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是中重型商用车实现半自动和自动驾驶核心零部件。为应对即将大幅增长的市场需求,我国整车厂商和独立供应商陕西法士特等本土企业均投入大量资源在机械式自动变速箱领域进行布局,但就核心零部件控制器而言,仍将在较长时间内依赖外部供应。(略)

  五、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商谈

  (略)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为,申报方2020年5月10日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见附件)可以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造成的不利影响。

  六、审查决定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在全球和中国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上游)和机械式自动变速箱(下游)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根据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采埃孚、威伯科和集中后实体履行如下义务:

  (一)继续向现有客户提供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或组件,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在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技术先进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不低于现有客户合同水平。

  (二)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继续向中国客户供应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

  (三)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继续向中国客户提供开发机械式自动变速箱控制器的机会以便后续供应。

  上述限制性条件的监督执行除按本公告办理外,采埃孚于2020年5月10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对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具有法律约束力。限制性条件自生效日起6年内有效,6年期限届满后将自动终止。

  市场监管总局有权通过监督受托人或自行监督检查申报方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申报方如未履行上述义务,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ftjpz/202005/t20200515_315255.html>

  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5月4日-5月10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2020年5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0年5月4日-5月10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10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2005/t20200512_315137.html

  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八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2)华纳兄弟家庭娱乐公司和环球城市电影制作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州众赢维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股权案
  (4)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收购Enbridge Eolien France 2 S.à.r.l.股权案
  (5)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6)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股权案
  (7)安顾集团股份公司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8)瓦瑞利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与参天制药株式会社新设合营企业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

  5.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主要如下:

  (略)在健全审查规则方面:

  (一)完善审查范围。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略)

  (二)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充实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将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的情形纳入审查标准要求。(略)

  (三)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略)

  (四)推行第三方评估。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对于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以及被多个单位或个人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要优先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

  (一)定期开展评估清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9〕245号)要求,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经评估认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要予以废止或者修改。(略)

  (二)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每年牵头组织一次政策措施抽查,检查有关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略)

  (三)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略)

  (四)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鼓励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创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审查数据的统计分析,有效识别违反审查标准的问题,切实提高审查实效。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略)

  (二)加强统筹协调。(略)

  (三)狠抓能力建设。(略)

  (四)强化监督考核。(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gpjzsc/202005/t20200512_315120.html

  境外动态

  1.全球铝制品巨头诺贝丽斯收购爱励公司交易,美国要求剥离北美相关资产

  当地时间2020年5月12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在获得历史性仲裁裁决胜利后,司法部要求诺贝丽斯进行资产剥离,并称剥离方案将维持北美铝制车身板的市场竞争。

  司法部当天宣布,其已向美国俄亥俄州北部地区地方法院提交了一项拟议的最终判决,该判决要求全球铝制品领先供应商诺贝丽斯公司(Novelis Inc.)剥离爱励公司(Aleris Corporation)在北美的整个铝制车身板业务,以解决在诺贝丽斯收购爱励公司拟议交易中在北美地区的相关的竞争顾虑。

  拟议的最终判决是在获得2020年3月9日的仲裁裁决之后作出的。在提起民事反垄断诉讼以阻止拟议合并交易之前,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已与诺贝丽斯公司和爱励公司达成了协议,如果诺贝丽斯公司和爱励公司无法解决拟议交易可能带来的对美国的竞争顾虑,司法部则将本次交易事宜提交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根据仲裁条款,如果司法部在仲裁中占上风,诺贝丽斯公司同意剥离爱励公司在北美的汽车铝车身板业务。仲裁员裁定司法部获得胜利,认为铝制车身板构成反垄断的相关商品市场。今天,司法部提出了一项拟议的最终判决,该判决如果得到法院的批准,将完全解决诉讼中的竞争损害。

  司法部反托拉斯司助理检察长马坎•德莱希姆表示:“今天,拟议中的剥离方案要求完全剥离爱励公司在北美的铝制车身板业务,从而保留了铝制车身板市场的竞争优势,并保护了汽车制造商和美国消费者。”

  诺贝丽斯公司是一家加拿大公司,总部位于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它提供三类铝产品:汽车、饮料罐和特种产品。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财年中,诺贝丽斯的收入约为123亿美元。

  爱励公司是特拉华州的一家公司,(在被诺贝丽斯收购之前),其总部位于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爱励公司向汽车、航空航天以及建筑和建筑行业提供铝板产品。2018年,爱励公司的收入约为34亿美元。
  <https://www.justice.gov/opa/pr/justice-department-requires-divestiture-following-historic-arbitration-win>

  2.英美两国之间航线存在潜在竞争顾虑,英航美航承诺增加直飞航班

  当地时间2020年5月7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公告称,英国航空和美国航空已作出承诺以解决CMA对于英美之间航线协议的竞争关切。

  航空公司将在伦敦希思罗机场或盖特威克机场提供航班,这是一系列更广泛的措施的一部分,以解决在英国和美国之间某些航线上联合业务的竞争问题。

  在对《跨大西洋航线合作协议》(《合作协议》)(Atlantic Joint Business Agreement)进行竞争调查之后,欧委会于2010年接受了一系列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方案,该承诺将于今年到期。目前有五家航空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包括国际航空公司集团的三名成员:英国航空公司、伊比利亚航空公司和爱尔兰航空公司,以及美国航空公司和芬兰航空。根据《合作协议》的条款,这些航空公司同意不在英美之间的航线上互相竞争。 英国航空和美国航空是《合作协议》的主要英国和美国缔约方。

  临近前述承诺方案期满之前,CMA于2018年10月对《合作协议》进行了调查,查明以下事实:承诺方案所涉及的六条航线中的五条均来自英国,该五条英国航线还需为日后欧委会不再负责英国竞争做相关的准备。CMA评估了由于《合作协议》导致的竞争损害对英美之间相关航线的客户造成的影响;分析了其他航空公司在每条航线上的竞争以及《合作协议》可能带来的益处,包括提升航班安排、转机和新航线;也查明伦敦与波士顿、芝加哥、达拉斯、迈阿密和费城之间的航线上存在潜在的竞争问题。

  基于CMA的调查结果,英国航空和美国航空提供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拟议的承诺方案包括:

  l开放伦敦希思罗机场或盖特威克机场的更多数量的起飞和降落位,使竞争对手能够开始或增加伦敦与波士顿、达拉斯和迈阿密之间的直飞航班。

  l在这些航线以及伦敦至芝加哥和伦敦至费城航线上支持竞争性服务的措施,包括以优惠条件接驳旅客。

  CMA下一步将就拟议的承诺方案征求意见。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cma-consults-on-ba-and-american-airlines-commitments>

  3.新闻媒体对数字平台议价能力失衡,澳大利亚发布与数字平台谈判准则

  当地时间2020年5月19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公告称其正在就正在制定中新的强制性规范草案征求意见,相关规范旨在解决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企业与谷歌和脸书之间的议价能力失衡问题,从而确保这些当事方之间的商业安排不会给新闻媒体行业为澳大利亚人民制作新闻的能力和动力造成消极影响。

  当地时间2020年5月19日发布的一份官方文件提出了ACCC寻求反馈和信息的一系列问题,包括谈判准则草案应包含的内容、应如何解决特定问题以及准则应如何操作。

  该官方文件可在ACCC网站上可以找到。针对该文件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来源: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https://www.accc.gov.au/media-release/views-sought-on-issues-for-draft-news-media-and-digital-platforms-bargaining-code>

  4.阿尔斯通收购庞巴迪,新加坡对交易公开征求意见

  当地时间2020年5月15日,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邀请公众对阿尔斯通股份公司(Alstom S.A.,“阿尔斯通”)对英国庞巴迪运输(投资)有限公司(Bombardier Transportation (Investment) UK Ltd,“庞巴迪运输公司”)(以下称“双方”)的拟议收购(以下称“拟议交易”)提出意见,意见征询期限为当地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2点。

  CCCS于2020年5月12日收到阿尔斯通要求就拟议交易作出决定的申请。CCCS目前正在评估拟议交易是否会违反《竞争法》(第50B章)第54条。该条禁止已经或可能导致新加坡相关市场竞争实质减少的合并交易。

  拟议交易将包含阿尔斯通直接或间接收购庞巴迪运输公司的全部股本和投票权。因此,阿尔斯通将完全控制庞巴迪运输公司。阿尔斯通认为双方在新加坡的铁路车辆和信号系统的供应方面存在重叠,拟议交易不会导致在新加坡的竞争显著减少,因为:

  (i)新加坡陆路运输管理局(“陆管局”)是新加坡铁路车辆和信号系统的主要客户,将能够行使重要的议价能力,尤其是在《新铁路融资框架》之下;

  (ii)进入壁垒不是过高,因为没有特定的因素会阻止新加坡铁路车辆和信号系统的新企业进入;

  (iii)竞争者很难在交易之后合谋,因为有大量现有的和潜在的全球竞争者都有资格并且参加新加坡陆管局召集的公开招标;以及

  (iv)双方并非新加坡提供铁路车辆或信号系统方面最紧密的竞争对手。

  阿尔斯通是阿尔斯通集团的最终母公司,是铁路运输行业的全球参与者,提供一系列的移动解决方案、相关服务(例如维护)以及专门针对乘客和基础设施的服务、数字移动性和信号传输解决方案。在新加坡,阿尔斯通是新加坡大众捷运系统(MRT)线路的一条龙解决方案、信号系统、铁路车辆和基础设施的供应商。此外,阿尔斯通还为新加坡的铁路运营商提供售后服务和用于铁路电气化的输电轨。

  庞巴迪运输公司是庞巴迪公司的全球铁路解决方案部门,后者也是前者的大股东。它提供广泛的铁路解决方案,从火车到信号到一条龙运输系统、电动技术和数据驱动的维护服务。在新加坡,庞巴迪运输公司为MRT线提供机车车辆,并为某些轻型捷运(LRT)线路提供信号系统。
  (来源: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https://www.cccs.gov.sg/media-and-consultation/newsroom/media-releases/bombardier-transportation-and-alstom-sa-public-consultation-15-may-20>

  5.Booking、Expedia等承诺移除最惠国条款,香港首次接受经营者自愿承诺

  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于2020年5月13日宣布接纳三间主要网上旅行社 Booking.com、Expedia(包括 Hotels.com)及 Trip.com(包括 Ctrip.com)根据《竞争条例》(《条例》)第60 条而自愿作出的承诺。

  网上旅行社经营网上平台,让消费者搜寻住宿选择、并根据价格等不同准则作出比较,然后预订。

  有关承诺旨在释除竞委会对上述网上旅行社与香港住宿提供者订立的若干合约条款所存有的疑虑。有关条款订明香港住宿提供者给予网上旅行社的房间价格(广义平价条款)、房间条件(广义条件平等条款),及/或房源(房源平等条款),必需等同或优于住宿提供者在所有其他销售渠道所提供的规格。竞委会接纳承诺后,上述条款将被移除,释除了竞委会于调查期间产生的疑虑。

  现时,Booking.com 及 Expedia 与香港住宿提供者所订立的合约,包含了全部三类条款,而 Trip.com 的合约,则只包含广义平价条款。竞委会认为,这些条款或会削弱网上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亦可能妨碍新晋或规模较小的网上旅行社进入市场或扩展业务,令消费者无法享受到市场有效竞争所带来的好处。因此,这些条款或会损害竞争,有可能违反《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

  竞委会于 2020年 3月 31日就 Booking.com、Expedia及 Trip.com建议的承诺展开咨询。在考虑了所收到的申述后,竞委会认为有必要要求它们就其建议的承诺作出两项修订:

  (i)在承诺中列明其集团旗下哪些网上旅行社品牌须受该承诺规限;及

  (ii)规定各网上旅行社每年提交声明,确认其在声明所涵盖的期间已遵守承诺。

  竞委会已接受经修订的承诺。

  竞委会行政总裁冼博仑先生表示:“竞委会接受网上旅行社自愿作出的承诺,希望确保不同的网上旅行社平台能够有效竞争。我们预期消费者、住宿提供者、潜在的新竞争者,以至香港整个旅游业均可从中受惠。”“这是竞委会首次根据《条例》第 60 条接受承诺,是竞委会在执法上的另一重要里程碑,反映了我们致力善用《条例》所订明的各种执法方式,力求以恰当及相称的手法处理竞争问题。”

  Booking.com 及 Expedia 自竞委会调查初期一直表现合作,就竞委会对广义平价、条件平等及/或房源平等条款所引起的竞争疑虑,提出了适切的承诺。 Trip.com 亦配合竞委会的调查,透过提出合适的承诺,处理与广义平价条款相关的竞争疑虑,该条款亦只出现于部分 Trip.com 与香港住宿提供者所订立的合约中。三间网上旅行社均适时及有效率地与竞委会跟进,包括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峻之时。

  该三间网上旅行社均有 90 日时间,按需要修订它们与香港住宿提供者的合约,包括现有及日后的合约,以遵守承诺内的规定。承诺的有效期将由已修订相关合约的日期起计,为期 5 年。

  在《条例》第 61 条订明的情况下,包括当情况出现重大改变、或作出承诺的人士没有遵守该承诺,竞委会可撤回接受承诺的决定。

  除了三间网上旅行社所作出的最终承诺,竞委会亦发布了接受承诺的通知,就该事宜提供更多资料,当中包括竞委会对咨询期间所收到的申述的回应。有关文件已上传至竞委会网站。
  (来源: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
  <https://www.compcomm.hk/sc/media/press/files/SC_PR_Acceptance_of_commitment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