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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116期 | 澳大利亚承诺扩大航空援助范围,将对国内航空服务进行为期三年的监测
发布时间: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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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 部署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
  3. 三和与建华因两次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被连续处罚
  4. 2020年6月8日-6月1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5.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三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6.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7. “汽车之家”诉“易车”不正当竞争,索赔118余万

  国际动态

  1. 美国警用执法装备巨头承诺取消反竞争协议条款,FTC批准最终和解协议
  2. 欧盟委员会对标致汽车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合并开展深入调查
  3. Génius Conseil工程公司在魁北克第五起串通投标案中被判令支付300,000加元
  4.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对谷歌拟收购Fitbit提出初步竞争关注
  5. 澳大利亚承诺扩大航空援助范围,将对国内航空服务进行为期三年的监测

  国内动态

  1.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

  (一)完善基本审查规则。修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加快构建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负责)

  (二)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鼓励有条件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和具体表现,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认定标准和判断因素,切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部门负责)

  二、全面清理存量政策措施

  (三)全面高效开展清理工作。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9〕245号),对照四个方面清理重点,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四)建立健全清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评估清理,可以每三年组织一次,或者在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三、切实提高增量审查质量

  (五)全面审查政策措施。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六)进一步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丰富审查工具和方法,强化定量评估,提升审查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鼓励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鼓励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对于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以及被多个单位或个人举报涉嫌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优先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四、不断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八)改进完善督查机制。组织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改进督查方式,提高书面抽查文件的比例和覆盖面,适当减少实地检查,对督查发现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的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负责)

  (九)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对举报反映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要及时核查,情况属实的责令政策制定机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整改建议。有关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十)探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评价指标,积极推动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对成效显著、落实得力的表扬推广,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通报批评、依法依规问责,进一步增强激励约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五、着力加强审查基础支撑

  (十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确保联席会议高效运转,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强化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社会参与的审查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等工作机制,每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形成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牵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十二)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审查队伍建设,明确专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的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审查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查任务相适应。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轮训,重点对部际和各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约1000名审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鼓励支持各级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定期工作交流制度,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突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审查队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十三)加强基础理论和共性问题研究。结合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委托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基础理论和共性问题研究,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推进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gpjzsc/202006/t20200618_317119.html>

  2.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 部署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

  6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全面复工复产达产。

  《通知》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部署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推动经济社会有序恢复和可持续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培训宣传,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扎实开展防疫物资、生活消费、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认真准备《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的实施情况及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配合做好前期调研、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针对网络电商、餐饮、教育等重点行业,采取监管服务前置措施,大力宣传贯彻《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精准执法和指导企业。

  《通知》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坚持打防结合,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区域、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典型案件的研究和查办力度,提升案件取证、分析效率和质量,强化工作效果评估。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xw/zj/202006/t20200612_317007.html>

  3. 三和与建华因两次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被连续处罚

  (1)2020年6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本机关)对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与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新设合营企业广东拓纳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纳)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本交易为新设合营企业。2017年1月2日,三和与建华签署合营协议和合营企业章程。根据上述协议和章程,三和与建华分别持有合营企业45%和55%的股权。2017年2月27日,拓纳取得营业执照。

  三和与建华新设合营企业拓纳,取得共同控制权,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构成经营者集中。三和与建华2016年营业额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拓纳已于2017年2月27日取得营业执照,在此之前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就三和与建华设立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分别给予三和与建华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2019年2月22日本机关对三和与建华新设合营企业广东和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建)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本交易为新设合营企业。三和与建华分别于2015年10月23日、11月25日签署了合营协议和合营企业章程。根据上述协议和章程,三和与建华分别持有合营企业45%和55%的股权。2015年12月22日,和建取得营业执照。

  三和与建华新设合营企业和建,取得共同控制权,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构成经营者集中。三和与建华2014年营业额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和建已于2015年12月22日取得营业执照,在此之前未向我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本机关就三和与建华设立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分别给予三和与建华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tzgg/>

  4. 2020年6月8日-6月1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20年6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0年6月8日-6月1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4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2006/t20200616_317064.html

  5.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三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2)Altas FRM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意大利帕玛斯迪利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3)安顾集团股份公司收购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

  6.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省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测协会:

  为规范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及机动车检测协会价格行为,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业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自主定价,应当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当地居民消费水平等制定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各机动车检测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机动车检测机构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切实加强价格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二、严格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机动车检测机构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应如实公布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价格等。公示牌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三、严肃查处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等违法行为

  (一)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违反规定,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违反规定,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处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对汽车检测价格固定或者变更、限制提供汽车检测服务项目,不得分割某一区域内汽车检测市场等。违反规定,将按照《反垄断法》,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违反规定,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全省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测协会价格收费行为,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被反复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现机动车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测协会的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查处。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0/6/17/art_76510_9211604.html>

  7. “汽车之家”诉“易车”不正当竞争,索赔118余万

  因认为企业名称“汽车之家”被“易车”软件擅自使用,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仿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立即停止仿冒行为、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8.3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诉称,其为“汽车之家”网站平台以及移动应用软件“汽车之家”的所有者和运营者,为汽车之家公司在境内的运营主体。“汽车之家”既是原告企业字号简称,又是网站名称,同时,“汽车之家”及“汽车之家 看车?买车?用车”文字也已被注册为商标,北京车之家公司为商标权利人。

  北京车之家公司发现,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公司在苹果应用软件商店发布移动应用软件“易车”,名称显示为“易车-专业看车买车的汽车之家”,预览文字描述“易车--专业的汽车选车看车买车购车平台,车友必备的汽车服务之家”。该软件下载之后显示其版权方为北京易车信息科技公司。

  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认为,北京易车信息科技公司系移动应用软件“易车”的版权方及运营者,为汽车用户提供汽车报价、车友社区、汽车服务等服务。汽车之家与易车均为纽交所上市企业,主营业务相同,均为面向汽车用户和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原被告在汽车互联网服务领域存在竞争关系,而二被告开发及运营的移动应用软件“易车”在其名称及文字描述中擅自使用“汽车之家”字样,引人误解并产生混淆,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市海淀法院网)
  <http://bjhd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301842.shtml>

  国际动态

  1. 美国警用执法装备巨头承诺取消反竞争协议条款,FTC批准最终和解协议

  当地时间2020年6月16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公告称,其已批准一项最终和解命令,该命令主要针对美国执法装备巨头沙发里兰公司(Safariland, LLC),该公司生产和销售用于执法、军事和娱乐市场的设备,与穿戴式摄像头系统卖方Axon公司达成的数项反竞争协议。

  FTC的指控称,当Axon公司收购Safariland公司旗下VieVu车载摄像头系统部门时,Safariland公司签订了数个反竞争协议。根据行政指控称,相关反竞争协议禁止Safariland公司在所有Axon公司的产品上与Axon互相竞争,反竞争协议还限制两家公司对客户和员工的招揽活动,并抑制Safariland产品未来的创新和扩增。

  和解协议于2020年4月首次宣布,是对Axon已完成的收购前竞争对手VieVu的更大案件的一部分。自FTC于2020年1月3日发布指控以来,Safariland公司和Axon公司取消了该指控中所称具有反竞争性的不竞争和不招揽条款。最终和解命令解决了FTC对Safariland公司的所有指控,确保了Axon公司和Safariland公司不会订立具有类似反竞争条款的新协议。同时,针对Axon公司的诉讼仍在继续。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20/06/ftc-approves-final-order-settling-charges-vievus-former-parent>

  2. 欧盟委员会对标致汽车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合并开展深入调查

  当地时间2020年6月17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开展深入调查,以评估根据《欧盟合并条例》进行的两家汽车公司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 N.V.)与标致汽车(Peugeot S.A.)的拟议合并。欧委会担心,该交易可能会减少欧洲经济区(EEA)中,尤其是在14个欧盟成员国和英国的3.5吨以下轻型商用车的竞争。在许多国家,不论是标致汽车还是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都已经是轻型商用车的市场领导者,而此次合并将消除其中一个主要竞争对手。

  在此阶段,欧委会的初步担忧是,拟议交易在下列成员国中可能大幅减少某些型号的轻型商用车的竞争:比利时、克罗地亚、捷克、法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立陶宛、卢森堡、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和英国。在许多这样的国家中,这两家公司的合并将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以及各种规格的最广泛的汽车品牌和型号。在小型货车领域,这两家公司的表现更为突出。厢式货车的竞争者少于乘用车的竞争者,在这些国家中的大部分国家,所有竞争者都将显著小于合并后的实体。

  欧委会的初步调查显示,标致汽车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历来在许多欧盟成员国中正面竞争,并且对厢式货车的定价也很相似。因此,对于二者来说,该合并将消除它们彼此间重要的竞争约束。此外,轻型商用车的市场似乎具有相对较高的进入和扩张壁垒,例如,必须拥有一个足够大的服务网络,但该服务网络很难快速建立。

  欧委会现将对拟议交易的效果进行深入调查,以确定它是否可能大大减少有效竞争。拟议的交易已于2020年5月8日向欧委会申报。标致汽车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已决定在初步调查期间不提交承诺以解决欧委会的初步担忧。欧委会现在有90个工作日(在2020年10月22日前)做出决定。展开深入调查并不会预先判断调查的结果。

  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总部位于英国,以菲亚特、克莱斯勒、吉普、阿尔法罗密欧、蓝旗亚、阿巴斯、道奇、Ram和Fiat Professional品牌制造、供应和分销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此外,其还拥有汽车铸造零部件业务Teksid S.p.A.、塑料零部件和模块业务Plastic Plastic and Modules Automotive S.p.A.和汽车生产系统业务Comau S.p.A.。它还提供零售和经销商融资,以支持其品牌汽车的销售。

  标致汽车公司总部位于法国,生产、供应和分销标致、雪铁龙、欧宝、沃克斯豪尔和DS品牌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它还通过其子公司佛吉亚(Faurecia S.A.)在汽车内饰部件的制造和供应领域开展业务。标致汽车还提供辅助服务,例如用于购置汽车的融资解决方案以及出行服务和解决方案。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0_1117>

  3. Génius Conseil工程公司在魁北克第五起串通投标案中被判令支付300,000加元

  Génius Conseil工程公司因在2002年至2012年期间,在蒙特利尔市和北岸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同中涉嫌串通投标而被判令支付300,000加元。该笔款项是其与加拿大公共检察署(PPSC)达成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该和解协议已于当地时间2020年6月19日提交魁北克高级法院。

  基于宽恕政策,Génius公司在串通投标案件的前期侦查中与加拿大竞争局和PPSC进行了合作。除此之外,该和解协议也将Génius公司曾通过魁北克政府自愿还款计划为先前串通投标进行超额偿还的行为以及Génius公司于2014年11月停止了所有商业运营的行为纳入了和解考虑范围。

  在魁北克,这是第五起因加拿大竞争局坚持不懈的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相关串通投标案件的侦查而达成和解的案件。这五家工程公司在串通投标案件中被判令支付总计885万加元。
  (来源:加拿大竞争局)
  <https://www.canada.ca/en/competition-bureau/news/2020/06/genius-conseil-inc-to-pay-300000-in-fifth-quebec-bid-rigging-settlement.html>

  4.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对谷歌拟收购Fitbit提出初步竞争关注

  当地时间2020年6月18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对谷歌公司拟收购Fitbit公司一事提出了初步关注。Fitbit作为一家制造可穿戴设备、智能秤、软件以及提供健康服务的公司,十多年来收集了消费者的运动步数、心率和睡眠数据等相关健康信息。ACCC指出谷歌对消费者健康数据的获取可能会提高行业的进入壁垒,进一步巩固其支配地位并对多个数字广告和健康产业相关市场的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ACCC的主席罗德•西姆斯(Rod Sims)先生表示,“我们担心的是,谷歌收购Fitbit将使谷歌建立更全面的用户数据库,进一步巩固其地位,并提高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壁垒。ACCC数字平台调查发现,谷歌目前强大的市场支配力来源于其能将搜索数据、位置数据以及第三方网站和应用上的数据集中起来。谷歌对其他初创公司和成熟公司(例如Fitbit)的收购进一步巩固了它的地位,其可访问的用户数据对广告客户而言极有价值,这使得谷歌在竞争市场中仅面临有限的竞争。ACCC的调查重点关注在线广告服务和依靠数据的新兴健康市场领域。我们将探索Fitbit数据为谷歌和其潜在竞争对手在广告和健康市场中带来的潜在价值。”

  ACCC关注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谷歌在提供重要相关服务时(例如谷歌智能手表,谷歌地图,谷歌应用商店或安卓智能手机的互操作性服务),谷歌是否会更青睐自己的可穿戴设备。

  数字信息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但具有不确定性的行业,我们作为竞争监管者,必须彻底调查可能阻碍未来竞争的收购。ACCC要谨慎权衡此类收购交易对数据市场和广告市场带来的潜在问题。

  谷歌公司应于2020年7月10日之前提交关于ACCC问题声明的反馈意见。ACCC的最终决定将于2020年8月13日宣布。
  (来源: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https://www.accc.gov.au/media-release/google?s-purchase-of-fitbit-raises-preliminary-competition-concerns>

  5. 澳大利亚承诺扩大航空援助范围,将对国内航空服务进行为期三年的监测

  当地时间2020年6月19日,澳大利亚财政部新闻公告称,莫里森政府已指示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对澳大利亚国内航空旅客服务进行为期三年监测。

  澳政府一直表示,拥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竞争激烈的航空部门可以最好地满足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ACCC的监测将帮助维护澳大利亚国内航空客运航空市场的竞争,并使所有澳大利亚航空旅客从中受益。

  该指示将与ACCC已进行的机场监测工作一起,协助ACCC获得相关信息,并为那些希望对澳大利亚国内航空客运部门的反竞争行为表示关注的人士提供另一解决途径。

  澳政府的该指令将根据《2010年竞争和消费者法》第95条发布,并要求ACCC监控澳大利亚国内航空客运部门的价格、成本和利润。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航空公司在每条航线上的运力水平,以及是否是以可能损害竞争的方式发生。 就相关问题ACCC至少每季度发布一次报告。

  澳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通过各种举措来支持航空业,以使澳大利亚国内的经济在冠状病毒大流行的另一端强劲复苏。相关举措包括在继续与政府进行建设性合作,并支持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

  澳政府已经承诺扩大航空援助措施的范围。这些措施包括将主要国内航线的短缺补贴延长到2020年9月30日,将地区性航线的短缺补贴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将现有的政府收费减让范围扩大等。
  (来源:澳大利亚财政部)
  <https://ministers.treasury.gov.au/ministers/josh-frydenberg-2018/media-releases/accc-directed-monitor-domestic-air-passenger-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