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刘铭律师被聘为朝阳区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员
发布时间:2018-10-16


为更好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北京市委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朝阳区委政法委作为中央政法委联系点,结合政法队伍建设需要和朝阳政法工作实际,制定《纪律作风特约督查巡查员工作规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纪律作风特约督查巡查员。2018年9月29日上午,朝阳区委政法委举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员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现场(左三为刘铭律师)


聘任仪式上,来自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区居民群众代表等共30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员接受了聘书。朝阳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领导出席会议。


刘铭律师聘书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铭律师被聘为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员,并作为督查员代表发言。


朝阳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赵红伟对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的意义、具体要求作了强调。


根据《规定》,督查巡查对象为朝阳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全体党员干警,重点是窗口服务岗位及一线执法司法办案人员。督查员将采取察、查、听、看形式对区政法系统党员干警履职情况和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巡查。拓宽社会监督和民意表达渠道,主动征求社会各届对政法干警的评价,全面掌握一线真实情况,在全社会树立朝阳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