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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让不羁押成为常态,羁押成为例外
发布时间:2019-12-10作者:田文昌

  2019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对外开放日上公布的一组数据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数据显示,2019年1月-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受理审查逮捕的127.7万人中的28万人做出了不捕的决定,不捕率为21.9%,比2009年同期上升10.7%。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199.5万人中,未采取逮捕、拘留、强制措施90.6万人,未羁押率45.4%,比2017年同期高出了约3%。这些数字背后是全国检察机关在减少不必要的羁押逮捕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但在“是否羁押”和“如何羁押”等方面,目前仍有许多问题需要关注。12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制作专题《“不当羁押”如何有效治理?》。栏目直播过程中,主持人视频连线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田文昌表示,未来要让不羁押成为常态,羁押成为例外。


  

图为《新闻1+1》栏目视频联线田文昌律师


  

图为《新闻1+1》栏目视频联线田文昌律师


  田文昌律师说,“少捕慎捕、减少羁押”是一个长期以来一直被关注的话题。从数据统计来看,最高检察院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和努力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仍有发展空间,其中进一步减少羁押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5种强制措施,虽然非羁押措施也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办案机关为了方便和安全,只要是逮捕就一定要进行羁押,其实这对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减少因羁押造成的损失来说存在诸多不利因素。而综合各种因素,实际上不羁押诉讼案件的效果要优于羁押诉讼案件的效果。


  田文昌律师说:“做好‘少捕慎捕’、‘减少羁押’可以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对司法公信力的加强和社会公众心态是有很多好处的,因此,不能因为‘不羁押’存在一定的风险就忽略它所带来的正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