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京都律师事务所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研究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20-08-20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是时代对人类的客观要求。


  十八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位置,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京都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筹备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由环境部李波律师、房地产部孟冰律师、刑诉部王九川律师、金融部肖树伟律师发起设立,在田文昌老师及京都管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组建专业律师队伍,联合多方专业资源,汇聚环境、能源与资源中心专家的智慧与经验,2020年8月20日,京都律师事务所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当前我国大量存在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自然资源过度开发,能源利用粗放、效率低的现状,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一些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突出,农村环境污染恶化,垃圾围城、黑臭水体频发,不断爆发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京都律师事务所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研究中心在筹备期间,密切关注环境、能源与资源领域重点社会问题,深入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法律问题,并在法律服务实践工作中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利用京都所在环境、资源、能源、管理、法律等领域的多学科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劳务代偿、补种复绿新型责任承担方式,深入研究环境资源案件证据制度、专业性事实查明规则、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专家证人制度、惩罚性赔偿机制等法律和政策问题,加强关注公民环境权、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发挥智库作用。


  京都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正是对“美丽中国”的积极响应。环境、能源与资源中心秉持“开放、合作、创新”的理念,与社会各界一起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共同建设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