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朱勇辉主任应邀出席第十一届博和法律论坛并做主旨发言
发布时间:2020-12-08

  2020年12月6日第十一届博和法律论坛在上海召开,本届博和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普陀区法学会、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普陀律师工作委员会协办。论坛汇聚了国内数十位高校科研机构专家、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参与,以“交叉、界分、协调——民法典时代的罪与罚”为主题,围绕当前热门的刑民交叉话题进行研讨。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受邀出席此次论坛并做主旨发言。



朱勇辉律师发言中


  在“涉刑事案件主体的民事权利保护”议题环节,朱勇辉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感受,提出确立“财产的无罪推定原则”、限缩“涉案财产”范围、立案权与侦查权分离等十条建议,多角度地阐释在经济犯罪中人情案、权力干预案、地方保护案中涉案主体民事权利的保护问题。


  朱勇辉律师具体的十条建议如下:


  1、理念上应明确确立“财产的无罪推定原则”


  2、“涉案财产”范围应尽量限制,注意区分非法与合法财产、本人与他人财产


  3、跨地域管辖问题(主客场案件):提级确定,指定管辖


  4、经济犯罪立案问题:立案权与侦查权分离


  5、对人的强制措施:从法律层面落实“不羁押原则”“保障羁押期间经营权”


  6、对物的强制措施:注重财产与案件的关联性,注重财产与犯罪的因果关系,加大财产措施的透明度


  7、加强对财产“罪与非罪”的审理:庭审须举证质证、判决处理的财产范围应具体明确、判决书要说理释法


  8、慎用“财产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从立法上加大经济犯罪的和解力度,促进财产权利恢复


  10、尝试设立刑事判决的民事执行保险制度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