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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李秀娟两位大咖联手,民营企业家近5亿巨额案获检察院绝对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2-01-20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合伙人李秀娟律师联合出手,办理某省民营企业家刘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取得圆满成功。一起涉案金额高达近5亿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收获了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


  一、港资股东“神仙打架”,内资高管无端涉刑


  涉案的某矿业公司,是一家由香港和内地民营资本共同投资成立的大型矿业企业。成立以来,港资股东之间为争夺股权进行了持续多年的诉讼,严重影响了公司发展。刘某某收购内资股份、以总经理身份进入公司管理后,克服重重困难,勉力维持公司运营、保障公司职工正常生活。然而,由于港资股东的个人行为,致使企业在2018年无端卷入若干借贷纠纷诉讼,大量公司流动资金被法院冻结,公司陷入困境。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2019年2月,刘某某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经与会股东、高管共同讨论并经时任董事长同意,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做为母公司的资金储备公司,以公司借款方式将母公司的近5亿资金转入全资子公司账户,子公司的账目仍由母公司完全控制。2020年,欲全盘接管公司的港资股东却以挪用资金罪为由,向地方公安机关报案,刘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2021年5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大咖出手分秒必争,促进案件峰回路转


  2021年6月初,二位律师接受委托并做出初步判断,认为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能性较大。但是由于此时审查起诉时间已经过半,留给律师开展工作的时间极为有限,情况万分危急。两位律师奔赴案件所在地快速地完成了全部阅卷工作,并提出了不构成犯罪的律师意见(此期间,黄凯律师配合做了大量的辅助性工作)。与此同时,邀请了国内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领域顶级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与会专家认为,此案是一起公司内部正常经营管理行为,不应将其评价为刑事犯罪。


  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再次奔赴承办地检察院,将律师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与承办检察官交流。令承办人倍感惊异,当即表示一定会审慎研究、认真对待。


  数日后,在审查起诉时间即将届满之时,公诉机关传来消息,案件被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两位律师的的勤勉、高效,为案件局面的扭转赢得了宝贵时间。


  三、反复交涉终获成功,民企老总重获自由


  此后在半年多时间里,田文昌、李秀娟两位律师又多次前往检察院,与公诉人就案件进行反复的沟通、交涉。明确提出:“这是一起利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的典型案例。‘两高’多次强调,要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公诉人和辩护人做为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中央政策、推定法治进步、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保护方面,一定要共同努力。希望咱们检察机关能够顶住压力、守住底线。一份客观、公正的结论对当事人、对企业都至关重要,既是法律人的职责所在,也是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切实贡献!”律师的意见不卑不亢、掷地有声,既拉近了控辩双方情感距离,又强调了法律人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仰。


  在两位律师通力合作、不懈努力下,最终公诉机关全部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公司管理层为维护公司利益而做出的共同决策,系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不构成犯罪,并做出绝对不起诉决定。两位律师以高度敬业的精神和辩护艺术完美诠释了京都人“追求卓越、不负重托”的格言,给年轻律师上了宝贵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