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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203期 | 欧盟委员会确认对德国天然气行业进行突击检查
发布时间: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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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海南率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合川区教育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5.2022年3月21日-3月27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6.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5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国际动态


  1.欧盟委员会确认对德国天然气行业进行突击检查
  2.美国:FTC要求EnCap必须将EP在犹他州的业务和资产剥离


国内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局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法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首次召开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大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制定《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各项重大举措,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市场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表,制定分工方案,确保纲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落实涉及总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中央依法治国办重点任务。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审议,2021年度共召开党组会议44次,其中有22次涉及法治工作,局务会议18次,其中有14次涉及法治工作。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础


  (一)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第一次对《反垄断法》全面修订,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明确反垄断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规则,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报请国务院出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整合现行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第一次统一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一是加快质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持续推进《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立法工作。修订《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国质量奖管理,发挥政府质量奖引领促进作用。制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会同生态环境部出台《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建立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助力生态环境安全。修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完善家用汽车产品质量责任。三是制修订《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三)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一是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聚焦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细化交易规范和监管措施,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加快制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努力塑造竞争有序的线上线下市场生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三是积极推进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四)持续开展市场监管法规清理。一揽子废止规章11件,修改规章5件,向国务院报送2部行政法规的修改建议。对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中的69项罚款事项提出取消、调整建议。


  三、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一是推动营商环境规范便利、透明、可预期。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推动改革全面实施,降低市场准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总局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二是推动市场主体创新。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4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专项整治。三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二)有力有序推进公平竞争治理。一是完善竞争监管机制。推动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形成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新设3个反垄断司局,组建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二是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查处垄断案件175件,比上年增长61.5%,罚没金额235.86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3件,比上年增长53%,其中禁止1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4件。三是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纠正各类政策文件1500余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46起。


  (三)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稳中向好。深入推进“十大攻坚行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亮牌督办机制,开展农兽药治理3年行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约谈、重大事项督促落实、风险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事前预防作用,完成四级抽检695万批次。从严打击惩处“瘦肉精”、“两超一非”、农药违禁、冒充特食等违法行为。升级打造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2.0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公示专区。二是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增强。批准4个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保障28亿剂次疫苗接种安全有序,推动38个创新药品、34个创新医疗器械加快上市。429个品种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三是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不断深化。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单位109.6万家,发现隐患50.2万个,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5万份,封停设备2.2万台(套)。四是工业产品监管持续加强。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对48.7万批次产品开展抽查,对21类网售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缺陷汽车召回850万辆、消费品召回660万件。


  (四)加强民生领域综合执法。一是“铁拳”行动形成声势。共查处民生领域8类重点案件9.4万件,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159批典型案例。二是联合开展2021网剑行动,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3.4万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5万个次,查处涉网案件2.2万件。三是查处非法医美广告、直销虚假宣传、非法传销、侵权假冒等各类案件93.5万件。持续强化口罩等防疫产品常态化监管。四是巩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成果,扎实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守护戎装”等专项行动。五是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电话、传真、窗口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381.2万件,比上年增长1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5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持续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四、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一)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基础。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管干部依法履职提供支撑。修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


  (二)严格开展执法监督。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核规范性文件28件、国际合作文件11件。二是组织开展听证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对扬子江药业不服行政处罚组织听证,对重大垄断案件开展法制审核。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按规定为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


  (三)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质效。2021年办结行政复议申请807件,办理应诉案件72件。开展“行政复议三提升”行动,优化复议审理流程,提升行政复议质量、效率和监督纠错效果。发布复议申请书模板等格式范本,公开复议案件受理情况、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审理流程图和接受复议的邮寄地址等。


  (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一是探索监督机制创新完善,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贯通、有序协同。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19件、代表建议648件,办理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38件。三是发布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5250篇,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3件。主动公布行政许可17475件,行政处罚47件。


  五、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突出重点普法。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全系统的宣贯。总局门户网站、报刊和新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持续发布法治建设相关报道。二是制定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全系统共产生31个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37名先进个人。三是强化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做到同步发布、同步解读。


  (二)突出全程普法。一是建立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机制。完成现行有效市场监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梳理,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标准统一公开。截至2021年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法律25部、行政法规162部、部门规章252部。二是做好执法宣传。在总局门户网站开设“反垄断执法”专题,展示反垄断工作成效。开设“铁拳”行动曝光台,集中曝光各地查处的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三是抓住关键宣传节点。在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普法。


  (三)突出能力建设。一是结合各条线工作职能,在培训班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等课程。编制《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学习培训系列教材》,系统介绍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及各业务条线法律法规。二是举办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总局网络学院开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总论”等专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组织第二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共有33.8万名市场监管干部参加,在线答题超过100万人次。四是制定《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库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活动中的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法律法规发布时间早,亟需更新;现有制度不够完备,在新业态新领域存在空白点;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基础保障作用没能完全发挥。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这一主线,坚持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制度供给,着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203/t20220325_340774.html


  2.海南率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规定。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该暂行办法将有效规范政策制定机关自身行为,防范和制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和促进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建立公平竞争委员会。对标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公平竞争委员会,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强化公平竞争理念。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公平竞争政策和法律制度。明确各级行政学院应当将公平竞争政策和法律制度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政策制定机关作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前,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听取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实施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实施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实施统一审查程序,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化、专业化程度。


  建立健全抽查、会审、评估、约谈等工作机制。结合海南实际,从组织保障、机制建设、强化刚性约束等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了优化,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amr.hainan.gov.cn/yw/gzdt/202203/t20220321_3157810.html


  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11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21年9月16日,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涪陵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农委发〔2021〕65号),文件规定:“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材料-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卡(折)”,要求购机者必须持有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卡(折),才能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时,要求购机者持有其指定的银行卡(折)的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之规定,排除、限制了竞争。


  当事人认识到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在调查期间积极整改,消除了不良影响。一是废止了相关文件,2022年1月20日,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关于重庆市涪陵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涪农委发〔2021〕76号),将申请农机补贴时提交“邮政储蓄银行卡(折)”更正为“购机者本人名下有效期内的任意一张银行卡(折)”。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依据《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结束调查。”考虑到当事人已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按程序结束调查。


  下一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cjgj.cq.gov.cn/zt_225/yqfkjjz/dxal/202203/t20220329_10564781.html


  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合川区教育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11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合川区教育委员会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11年5月23日,合川区教委下发了《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坚持民生导向服务教育事业加强中小学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合川教〔2011〕230号),文件规定“一是全区中小学教辅资料发行统一由合川区教委组织,具体由学子公司统一发行;二是全区中小学服装采购统一由学子公司组织供货;三是全区中小学办公用品、文教用品、体育器材供给,一律由学子公司集中采购供给;四是全区中小学学生保险,统一由学子公司代理;五是全区教育考察培训,统一由学子公司组织办理”。


  合川区教育委员会上述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之规定,排除、限制了竞争。


  当事人认识到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在调查期间积极整改,消除了不良影响。一是废止了相关文件,2021年12月9日,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废止合川教〔2011〕230号文件的决定》(合川教〔2021〕461号),将原文件予以废止。二是认真学习《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举一反三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


  依据《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结束调查。”考虑到当事人已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按程序结束调查。


  下一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cjgj.cq.gov.cn/zt_225/yqfkjjz/dxal/202203/t20220329_10564792.html


  5.2022年3月21日-3月27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22年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2年3月21日-3月27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6件。

 

2022321-327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审结时间

1

维美德公司与耐铼斯公司合并案

维美德公司, 耐铼斯公司

2022321

2

德国汉莎航空股份公司与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德国汉莎航空股份公司,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2322

3

今翊资本第II期有限合伙收购鸿安船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今翊资本第II期有限合伙,鸿安船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2324

4

戴姆勒卡车公司与特拉顿国际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戴姆勒卡车公司,特拉顿国际公司,沃尔沃能源集团

2022324

5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2022325

6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与KDDI株式会社新设合营企业案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KDDI株式会社

202232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s://www.samr.gov.cn/fldj/ajgs/wtjjzajgs/202203/t20220330_340930.html


  6.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5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UBS O'Connor LLC收购迈凯伦竞速有限公司股权案
  (2)巴斯夫欧洲公司与贺利氏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中核同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商保铭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4)株式会社三井住友银行收购AUSSLP私人有限公司股权案
  (5)奥的斯机电电梯(上海)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百思安电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6)雪佛龙公司与邦吉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7)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8)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9)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公司股权案
  (10)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1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12)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丹棱正邦饲料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股权案
  (1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14)法雷奥公司收购法雷奥西门子电动汽车公司股权案
  (15)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瀚麒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德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资产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
  https://www.samr.gov.cn/fldj/ajgs/jzjyajgs/index.html


国际动态


  1.欧盟委员会确认对德国天然气行业进行突击检查


  当地时间2022年3月29日,欧盟委员会(下称“EUC”或“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委员会对德国几家活跃于天然气供应、传输和储存的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


  委员会怀疑被检查的公司可能违反了欧盟禁止滥用支配地位的竞争规则(《欧盟运作条约》第102条)。


  委员会官员由德国竞争管理局的同行陪同。


  突击检查是对涉嫌违反竞争行为的初步调查步骤。委员会进行此类检查的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些公司具有反竞争行为,也不预先判断调查结果本身。


  委员会在其反垄断诉讼中充分尊重辩护权,特别是公司发表意见的权利。


  检查是按照冠状病毒健康和安全协议进行的,以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


  完成对反竞争行为的调查没有法定期限。它们的持续时间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每个案件的复杂性、相关企业与委员会合作的程度以及行使辩护权的范围。


  (来源:欧盟委员会)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2_2202


  2.美国:FTC要求EnCap必须将EP在犹他州的业务和资产剥离


  当地时间2022年3月25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下称“FTC”或“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委员会将要求EnCap Energy Capital Fund XI,L.P.(以下简称“EnCap”)剥离能源生产商EP Energy Corp.(以下简称“EP”)在犹他州的全部业务和资产。剥离将解决该公司的指控—EnCap提议以14.45亿美元收购EP将消除仅有的四家重要生产商中的两家生产商之间的正面竞争,并将以其他方式对Uinta Basin的蜡质原油市场的竞争造成损害。


  根据举报,拟议的收购还可能增加Uinta Basin剩余竞争对手之间串谋或协商的可能性。


  EnCap是一家总部位于德克萨斯州的私募股权基金,经营多家投资组合公司,涉及能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生产、传输、营销和销售。EP的总部也位于德克萨斯州,在犹他州的Uinta Basin和德克萨斯州的Eagle Ford Shale拥有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业务。


  根据举报,EP和EnCap通过其子公司XCL Resources Holdings,LLC开发、生产和销售Uinta Basin黄色和黑色蜡质原油给盐湖城地区的炼油厂。拟议的收购将使重要生产商的数量从四个减少到三个。


  根据拟议的和解方案,EnCap必须将EP在犹他州的业务和资产剥离给Crescent Energy Company。Crescent是一家经验丰富的原油和天然气生产运营商,它将成为Uinta Basin的新竞争对手。


  Uinta Basin蜡质原油具有独特的品质,使其既难以运输,又对生产运输燃料和其他石油产品特别有价值,盐湖城地区的炼油厂已投入资金优化某些设备,以最好地利用Uinta Basin蜡质原油。生产商可以并且确实对出售给盐湖城炼油厂的Uinta Basin蜡质原油收取比出售给其他客户更高的净价格。此次合并将进一步提高含蜡原油的价格,进而提高消费者所依赖的精炼产品的价格。


  EnCap子公司XCL已承认此次收购可能产生的竞争影响,XCL估计,收购EP将使其估计的蜡质原油市场份额从14%增加到约40%。XCL董事会成员将此次收购视为“防御性举措”,预计将产生35-7500万美元的“营销协同效应”。


  拟议的同意令要求EnCap在收购完成后不迟于10天完成剥离。EnCap还需要提供过渡性协助,不得针对Crescent执行任何员工竞业禁止或非招揽协议。


  此外,该同意令要求:


  EnCap需要在10年内获得委员会的事先批准,然后才能在包括Uinta Basin的犹他州七个县进行某些收购,以及在收购剥离资产后的前三年,Crescent必须先获得委员会的批准,然后才能将所有剥离的资产转让给任何买家。再过七年,Crescent必须获得事先批准,然后才能将所有剥离的资产转让给在Uinta Basin从事开发、生产或销售蜡质原油的买家。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news/press-releases/2022/03/ftc-requires-encap-sell-ep-energy-corps-entire-utah-oil-business-amid-concerns-deal-would-incr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