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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一周要闻●226期 |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首例——四人因反垄断犯罪被判负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2-09-09

目录


  国内动态


  1.深度关注 | 为公平竞争筑牢法治基础
  2.制止行政性垄断促竞争助力统一大市场护公平
  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三项制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信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导调研商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2022年8月29日-9月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6.市场监管总局公布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国际动态


  1.澳大利亚:澳大利亚首例——四人因反垄断犯罪被判负刑事责任
  2.英国:Morrisons与McColl's的合并在少数区域引起竞争关注

国内动态


  1.深度关注 | 为公平竞争筑牢法治基础


  在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新反垄断法尊重数字经济竞争规律,围绕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的核心要素立法,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2022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二届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在浙江宁波举行,众多数字经济前沿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等亮相展览现场,吸引民众参观。(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通过竞争法尤其是反垄断法的立法、执法,对垄断、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今年8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正式施行,这是反垄断法实施十四年以来的首次修改。


  本次反垄断法修改,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安全港制度、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经营者集中审查等诸多方面作出了修改,与旧法相比,存在36个条文上的变化,其中新增条文12条,既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又对现实问题作出制度安排。


  反垄断法修改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为促进新反垄断法有效落地,还应做好哪些工作?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建中。


  修改完善反垄断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


  记者:我国反垄断法修改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在施行十四年后迎来大修?


  时建中:自反垄断法施行以来,我国在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建设、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执法能力建设、公平竞争文化倡导以及国际影响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显著成效,成为全球三大反垄断司法辖区之一。


  实践证明,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的框架和主要制度总体可行。不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法在实施中也暴露出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问题。特别是随着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一些大型平台经营者滥用数据、技术、资本等优势实施垄断行为、进行无序扩张,导致妨碍公平竞争、抑制创业创新、扰乱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以加强反垄断监管。修改完善反垄断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


  本次修法,条文总数由57条增加到70条,新增12条,将1个条文拆分为2条,调整了19个条文的顺序,新增7款,此外还有15处修改和5处文字增加,涉及除附则之外的七章、原57条的23个条文,无论是所涉条文规模以及修改的实质内容,还是对市场的潜在影响,均可称之为一次大修。


  记者:反垄断法修改最重要的背景之一是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现实要求。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分别指什么,会对市场经济造成哪些危害?


  时建中:垄断,包括市场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其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是典型的市场垄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典型的行政性垄断。无论市场垄断还是行政性垄断,都会排除限制竞争、抑制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资本扩张,主要是指发生在资本市场的并购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股权乃至控制权发生变化,而且会提升相关产业和市场的集中度,引发产业市场结构、竞争状况等变动。资本的无序扩张,发生在资本市场,后果会蔓延至实体经济。相关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若被资本市场的无序扩张过度推高,且被同一资本控制或实际控制,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抑制创新的后果。竞争与创新的良好互动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会损害竞争机制和创新动力,不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伟大创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然会有各种形态的资本,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明确要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竞争机制的活力。


  新反垄断法既反对市场垄断,也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是一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法律


  记者: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新反垄断法有着怎样的地位?


  时建中:反垄断法是规制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此外,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新反垄断法也是非常特殊的。


  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是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而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一个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矛盾,那就是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新反垄断法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呢?与其他国家的反垄断法相比,我国新反垄断法的相同之处是都规定了三种典型的市场漏洞行为,即垄断行为、滥用市场地位和不当经营。不同的是,我们还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性垄断做了专章规定。


  预防和制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我国新反垄断法最大的特点和亮点。对于滥用行政权力的规范和规制,我国新反垄断法体现出很大的决心,这表达了对市场的信心,也是对市场的呵护和保障。


  这就可以看出,在我国所有的法律里,新反垄断法有特殊性。我国的新反垄断法既反对市场垄断,也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意味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打破行政性垄断,可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所以我们说,新反垄断法是一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法律。


  记者: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方面,新反垄断法有哪些亮点?


  时建中:本次修法通过新增条文、增加文字等多种方式扩充负面行为清单,织密打破行政性垄断制度之网,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防止利用合作协议等方式实施垄断行为,保障市场公平。新增第四十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


  第二,招投标等经营性活动中强调竞争中立,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修正后第四十二条,将原先的“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修改为“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取消“外地经营者”这一概念限定,目的在于实现真正的竞争中立,即不论是对外地企业还是本地企业的歧视都不应被允许。之所以增加“其他经营活动”这一内容,主要是为了应对实践中的各类情况。除了招投标外,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都属于竞争性采购方式,都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空间和可能,以“其他经营活动”兜底,可以有效弥补原有法律规定的疏漏和不足。


  第三,抽象行政行为全面纳入竞争约束,并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无缝对接。修正后第四十五条,将义务主体由行政机关扩展到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这样,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与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保持了一致,从而使得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的制度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可以有效衔接。


  尊重数字经济的竞争规律,加快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当前,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本次修法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时建中:数字经济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网络作为重要载体,在不断进步的信息通信技术的推动下,提升着经济效率,优化着经济结构,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近年来成为牵引壮大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在此过程中,平台垄断、赢者通吃、竞争失序、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等乱象逐步凸显,出现了限制竞争、算法霸权、价格歧视等问题,不仅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抑制创新活力,损害中小微企业、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公平正义,而且给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带来威胁。


  本次修法在总则部分新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相关内容新增在总则部分,意义大且影响深,对于其他具体制度及其适用均有指导价值。


  在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背景下,需要加快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样态和最为重要的主体,平台企业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超越了所有的企业类型和经营模式。发生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例如“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等,涉及数据行为、算法运用和数字技术,具有特殊性。本次修法尊重数字经济的竞争规律,围绕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的核心要素进行立法。在现阶段,在法律层面作原则性规定,释放了清晰的政策信号,十分必要、非常适度。


  加强和改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是数字经济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修正后的第二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该款规定不仅呼应总则第九条规定,与时俱进地明确了数字经济时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关切,而且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规定有机衔接,也为未来的制度完善预留了必要的接口。


  实际上,不公平定价、掠夺性定价等传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算法、数据、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的驱动下具有了更加复杂多样的表现形式。在线上和线下并行交织、商品和服务渗透融合、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的平台商业生态中,准确认定和处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面临更多挑战,相关问题有待理论和实践深入探索。


  记者:此次反垄断法修改将“鼓励创新”写入总则第一条。如何理解竞争与创新的关系?


  时建中:任何法律的目标都不是单一的,将“鼓励创新”写入总则第一条,丰富了我国新反垄断法的目标体系。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是破解当前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高质量发展需要有序竞争和有效创新作为前提和基础,而市场垄断和行政性垄断会扭曲竞争机制、破坏竞争秩序,损害创新。


  凡是创新,都会对既有的竞争机制和秩序产生影响。因此,正确认识并且科学处理竞争与创新的关系至关重要。高质量发展需要创新,只有良好的竞争环境,才能推动创新;只有推动创新,才能提高竞争层次和水平;只有提高竞争层次和水平,才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否则,只能是低水平的存量利益的零和竞争。因此,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就是要为创新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进而通过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层次,实现竞争和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法治环境


  记者:为促进新反垄断法有效落地,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您有哪些建议?还应当开展哪些工作?


  时建中:法制不等于法治,将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上的法律,这需要一个过程。除科学立法外,我们还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反垄断配套立法,抓紧修改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标准等法规、规章,在关系国计民生、竞争问题多发、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反垄断指南,构建科学完备、系统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法治环境。


  我们还要加强反垄断执法队伍规模和能力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聚焦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对频发、多发垄断行为的行业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有效打通制约我国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垄断堵点,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209/t20220904_215695.html


  2.制止行政性垄断促竞争助力统一大市场护公平


  坚决打破行政性垄断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近年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极大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2019年至2021年,全市新发展市场主体累计超过137万户,年均增长18.63%。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8.95万户,同比增长9.51%。


  坚持预防从严,着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市、区(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区(县)两级联席会议召集人均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制定《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等。同时,严审文件增量、持续削减存量,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对2019年前制定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全面清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以来,全市共审查新增政策措施9189件、修改调整93件,已清理政策措施文件13612件,废止修订76件。


  坚持监督从严,着力加强督查考核。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的方式组织开展督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同时,连续3年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持续组织开展川渝地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交叉互评,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110件,推动妨碍公平竞争的文件及政策措施占比从2019年度的16.50%下降到8.44%。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逐步形成“专业机构独立评估、专家团队集体研讨、专门会议审定结果、专函督促限期整改、专项跟踪整改效果、专题报告评估情况”的“六专”模式,其评估机制入选全市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坚持执法从严,着力维护法律权威。聚焦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滥用行政权力等问题,持续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13件,纠正部分区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在教育、建筑、医药、产业政策等方面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典型违法行为。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政策案例纳入区县政府领导在党校培训内容,公开曝光行政性垄断等典型事例,提升关键少数的公平竞争理念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英瑜


  破除行政性垄断守护公平竞争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不仅为经济发展扫清障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开展守护公平竞争执法行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总局统一安排,立足新疆实际,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广泛收集线索,开展针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守护公平竞争”系列执法行动。目前,执法行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有效优化新疆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专项行动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收集各类涉嫌垄断线索29条,立案调查青河县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垄断案件6件。其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向吐鲁番市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督促当事人迅速废止相关文件,并在吐鲁番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恢复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在自治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审查抽查机制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着力增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自治区政府绩效考核,采取“书面督查+实地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在区党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大讲堂,组织区、地、县三级联席会议,开展新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积极筹措资金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自治区三级政府14个部门开展第三方评估,抽查文件280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整改;组织政策制定机关开展网络互查,检查各级政府官方网站99个、抽查文件2.6万余份,对抽查发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及时整改。


  遵循全面清理存量、严格审查增量的工作思路,采取强化审查主体责任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举措,对政策措施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文件重点清理。截至目前,共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8400余件,存量政策措施5.2万余件,废止和修订政策措施125件,有效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多里坤·阿吾提


  数字赋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公平竞争政策改革先行先试


  近年来,党中央对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改革争先,突出“改革味”“数字味”“浙江味”,率先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取得了积极成效。


  坚持先行示范,强化刚性约束。推动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见》。根据总局授权并审定,制定出台《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构建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机制。坚持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实施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经总局批复同意,在杭州等16个市县组织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能。在温州等地探索实施公平竞争集中审查、独立审查改革试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从自我审查向相对集中审查转变,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2018年以来,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政策文件30069件,经审查修改或不予出台909件。


  坚持数字赋能,提升监管效能。坚持系统观念、综合集成,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2021年2月开发上线“浙江公平在线”,建立健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归集全省政策文件2万余件,持续迭代升级“行政垄断”监测模块,梳理高频搜索关键词100余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智能监测,实现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智能监测、在线固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在丽水市试点将公平竞争审查智能监测功能嵌入政府OA发文系统,实现发文前公平竞争审查智能识别,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效能。


  坚持专项整治,推进清理规范。区分不同情况,每年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清理。2019年专项清理医药、建筑、交通、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重点领域排除限制市场准入政策文件。2020年以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2021年全省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情况“回头看”。2022年集中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和做法。2018年以来,全省分4轮共清理存量政策文件105685件,经清理修订或废止2930件。


  坚持监管创新,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机制,组织11个市交叉检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行政性垄断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2019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交叉检查。2020年、2021年分别组织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2022年组织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交叉检查。通过交叉检查督促各地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查处一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坚持部门协同,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2018年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目前各地联席会议均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近期,根据省委书记袁家军要求,正在组建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


  坚持借智借力,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高校、智库等专业机构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估破解公平竞争审查难题。2019年在全国率先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通过座谈、走访调研、实地抽查等方式,收集大量第一手资料进行评估分析,肯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2020年组织开展制药产业市场竞争状况第三方评估,分析全省制药产业发展现状、市场竞争格局及实施的政策措施对制药产业发展、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综合发挥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优势,提出促进全省制药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2021年,组织开展自然垄断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第三方评估,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建议。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在对32个省级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


  坚持督查考核,压实主体责任。从2018年起,浙江省每年都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法治浙江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从2020年起,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项目。今年,省委、省政府还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的考核。通过督查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经过多年来的综合治理,浙江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政府公平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各地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政策时,能充分考虑其与竞争政策的关系,慎用行政干预措施,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二是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反行政垄断执法,维护了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合规意识。三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度达92%。超过九成群众表示,对政府及其部门根据公平竞争审查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政策文件感到满意。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状武


  打造审查执法双闭环构建活力市场硬支撑


  今年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聚集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查办一批重点案件,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铁拳执法 仗剑立威


  针对交通、卫生、教育、燃气等行业性垄断问题,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打好一系列“组合拳”,持续查办相关领域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今年以来,已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7件。


  一是多渠道拓宽案件来源。发布专项行动公告,公布举报邮箱和邮寄地址,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召开视频会议,专题研究案件查处工作。今年初,对省住建厅在建筑单位购买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险上,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立案调查。对省安委办(省应急厅)《会议纪要》相关条款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向省政府提出修改相关文件的建议。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发出通知,宣布《会议纪要》有关条款“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二是多途径提升办案效率。2021年,对怀化城区瓶装燃气企业垄断协议案“一案双查”,既查经营性垄断,又查行政性垄断。相关企业被罚款182万元,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被追责,引起社会反响,被列为“全国反垄断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对举报案件坚持省局统筹,市州调查,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岳阳市卫健委限定采购医药用品、益阳市资阳区和安化县限定公职人员体检机构、常德市安乡县限定采购本地产品等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均采取与市州局成立协作专班的模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目前,委托市州局调查的4起案件、8条线索核查已全部办结。


  三是多举措提升执法效能。今年8月上旬,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召开行政告诫会,突出共保体违法开展保险等问题,对全省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信、交通运输、气象、医疗、教育、保险等领域14家行业协会(商会)、35家重点企业进行行政告诫,现场发出告诫函,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反垄断自律管理。


  铁尺审查 一审到底


  省市场监管局以公平竞争审查为抓手,全面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打造审查、执法双闭环,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刚性约束,从源头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一是组织领导持续加强。湖南省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省、市(州)、绝大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省直单位和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并作为省委依法治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交叉抽查和督导考评,以督查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二是审查制度持续完善。出台《湖南省增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指南》,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参考指引;持续推进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近期,针对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问题,省联席办发布工作提示,指导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审查质效持续提升。2021年全省共审查政策措施5000余件,清理修订存量政策措施193件,废止161件。今年,联合省发改委等四部门组织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共自查存量文件5288件,发现问题文件16件,已修改、废止、停止执行11件。联合省发改委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自查清理,自查存量文件5323件,发现问题政策措施13件,已修改废止、停止执行5件。


  四是三方评估持续加力。2021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株洲等7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评估,共抽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344件,发现涉嫌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文件12件。今年,又对长沙等7个市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全省教育、卫健、住建、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铁肩担当 革故鼎新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市场意识和公平竞争理念。


  一是培育社会公平竞争文化。通过媒体同步发声、同步推进宣传倡导工作,相继推出《新〈反垄断法〉关键条款解读及企业合规建议》《加强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垄断行为的识别和防范》等。总局公布的《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第一批、第二批),包含湖南查办的7件行政性垄断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提高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建立由教授、律师、行政人员等40余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今年7月中旬,举办省直属单位和市州市场监管系统200余人参加的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班,采取权威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的形式,全面规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增强行政机关公平竞争意识。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珍良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http://www.cmrnn.com.cn/content/2022-09/05/content_219501.html


  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三项制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作用,呼市财政局落实《呼和浩特市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政策措施抽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着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呼市财政局及时传达制度内容、细化工作要求,遵循“谁制定、谁处理”和“公正、高效”的原则,明确了责任科室单位、工作完成时限、清理审查标准、会审审查材料、会审结果应用等相关内容。


  一是进一步做好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采用定期清理、即时清理、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局起草和印发的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类文件做到应审尽审。


  二是复杂疑难问题申请公平竞争会审。在制定政策措施类文件自我审查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发函申请会审,根据会审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并及时备案。


  三是全力配合政策措施公平竞争抽查工作。配合市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抽查计划、抽查方案,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工作。对抽查要求整改的政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后书面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http://czj.huhhot.gov.cn/zwdt/gzdt/202207/t20220719_1320656.html


  4.信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导调研商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9月6日,信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王树中一行对商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县优化办、县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黄遵文主持。


  会上,黄遵文从人员调整、工作衔接、健全内审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学习培训、第三方评估审查等方面做了专题汇报,对商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作了剖析,并表示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正视问题、补齐短板,有力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商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督导组指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目的不应只局限于考核达标、完成任务,而是要通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更好地夯实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基础。


  督导组强调:一是明确审查主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将各单位会议纪要纳入审查范围;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第三方评估审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法依规做好第三方评估经费保障,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力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细;三是考核督促落实。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专项考核,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提升。


  会后,督导组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对商城县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商城县人民政府)
  http://www.hnsc.gov.cn/xwdt/bmdt/345491.html


  5.2022年8月29日-9月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2022年9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2年8月29日-9月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批准案件共计11件。

 

2022829-94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审结时间

1

GIP HighburyMeridiam SAS收购IWS France等八家公司股权案

GIP HighburyMeridiam SASIWS FranceSuez RR IWS MineralsSuez RR IWS ChemicalsOccitanisthe Société dExploitation de la Décharge Angevine SEDASCORI S.A.SCORI ESTSCI Laterre

2022826

2

赢创运营有限公司与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赢创运营有限公司,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2826

3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2022829

4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829

5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2829

6

橡树交通基础设施资本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收购美国港口集团公司股权案

橡树交通基础设施资本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美国港口集团公司,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

2022829

7

深圳万深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与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深圳万深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829

8

华润数科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华润数科控股有限公司,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829

9

离岸风电投资第一合营公司与离岸风电投资第二合营公司等经营者收购海鼎一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离岸风电投资第一合营公司,离岸风电投资第二合营公司,离岸风电投资第三合营公司,海鼎一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鼎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鼎三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JERA有限公司

2022829

10

拉弗尔斯利文有限公司与荷兰汇盈战略不动产投资共同基金受托人等经营者收购TSH格拉夫顿有限公司股权案

拉弗尔斯利文有限公司,荷兰汇盈战略不动产投资共同基金受托人,TSH格拉夫顿有限公司

2022829

11

堡泉(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堡泉(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82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https://www.samr.gov.cn/fldes/ajgs/wtjjz/202209/t20220908_349882.html


  6.市场监管总局公布6件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1)瑞科洞石私人有限公司收购城市更新(英属维尔京群岛)A1有限公司股权案
  (2)苏州工业园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普洛斯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3)英国石油公司与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收购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太阳能光伏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4)科尔伯格有限责任公司与穆巴达拉投资公司等经营者收购Onecall控股公司股权案
  (5)瑞科枳椇私人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竹中工务店新设合营企业案
  (6)Platinum Spring B 2019 RSC有限公司收购TS KH Holdings II有限合伙股权案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
  https://www.samr.gov.cn/fldys/ajgs/jyaj/


国际动态


  1.澳大利亚:澳大利亚首例——四人因反垄断犯罪被判负刑事责任


  当地时间2022年9月8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下称“ACCC”)发布新闻称,澳大利亚联邦刑事检控署(下称“CDPP”)在ACCC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下称“AFP”)进行联合调查后,对悉尼汇款业务公司——维纳金融(下称“Vina Money”)提起公诉,联邦法院对四名个人判处缓刑,并对涉案公司处以100万澳元罚款。


  判决主要针对2012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涉案公司与其竞争对手协议操纵澳元/越南盾汇率的价格以及向汇款客户收取高额交易费用的事件。今年早些时候,与Vina Money及其竞争对手Hong Vina有关的四人认罪,他们是第一批根据反垄断刑事法被判刑的人。


  在宣判期间,亚伯拉罕法官强调“有必要阻止那些将处罚视为经商成本的人”。她指出,至少在固定汇率方面,这种行为是蓄意的,且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具有一定复杂性,并且这样做的目的是获得经济利益。


  然而,亚伯拉罕法官考虑了被告的个人情况和与新冠疫情相关的延误,决定根据担保令释放四人。


  Vina Money和Hong Vina在维多利亚州的福兹克雷区和新南威尔士州的卡巴玛塔区经营汇款业务,彼此之间存在竞争,两家公司都使用一家大型越南商业银行——西贡商信银行(Sacombank)代表他们在越南进行兑换货币支付。


  法院听取了两家企业与西贡商信银行(Sacombank)之间沟通的证据,这些证据证明Vina Money和Hong Vina协议固定货币兑换汇率,且这种安排持续了好几年。


  “反垄断法的执行仍然是ACCC的长期优先事项,我们会继续将涉嫌卡特尔行为的严重案件提交给CDPP考虑进行刑事起诉。同时,ACCC和AFP之间的联系也正在提高我们执行反垄断条款的效率和能力。”


  案件背景:


  2019年4月,CDPP对Vina Money和五名个人(四男一女)提出了垄断犯罪指控。


  2021年7月,所有涉案被告被移送至联邦法院进行审判。


  2022年2月3日,Vina Money和三名个人(Vina Money的前董事兼秘书Van Ngoc Le和Tony Le,以及Hong Vina的前董事兼秘书Khai Van Tran)认罪。


  2022年5月17日,第四人(Hong Vina的前股东Thi Huong Nguyen)认罪。


  上述嫌疑人于2022年6月9日被判刑。在涉及第五个人的法庭诉讼解决之前,未提前公布判决。


  (来源: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https://www.accc.gov.au/media-release/first-individuals-are-sentenced-for-criminal-cartel-conduct


  2.英国:Morrisons与McColl's的合并在少数区域引起竞争关注


  当地时间2022年9月8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下称“CMA”)发布新闻称,经过对威廉莫里斯超市连锁公司(Morrisons)收购McColl's零售商店的初步调查,CMA发现,这两个品牌在35个区域存在竞争问题。但总体而言,这笔交易不会对绝大多数购物者或其他企业造成损害。


  2022年7月13日,在两家公司提交了价值1.9亿英镑的交易审查申请后,CMA启动了调查。


  McColl's经营便利报刊亭,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拥有1,100多家商店,而Morrisons(由母公司Clayton,Dubilier&Rice又称“CD&R”所有)在英国拥有约500家杂货店。CD&R同时也是Motor Fuel Group(下称“MFG”)的母公司。MFG拥有800多家便利店,其中绝大多数附属在其加油站内。


  在第一阶段调查完毕后,CMA发现Morrisons和McColl's间的合并引发了35个区域的竞争问题,如果允许交易按计划进行,McColl's或MFG的便利店面临的市场竞争将会减弱。这可能导致受影响地区的客户所付的价格上涨或接受的服务质量下降。


  在调查期间,两家公司承认此次合并会在某些领域引起关注,并要求直接与CMA讨论解决这些问题的补救措施。Morrisons现在有5个工作日向CMA提出整改措施,以解决已确定的竞争问题。其后,CMA将有5个工作日来考虑是否接受提案,或将案件提交至第二阶段进行深入调查。


  (来源: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morrisons-mccoll-s-merger-only-raises-concerns-in-a-small-number-of-local-ar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