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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雁峰、郑炫律师有效辩护,职务犯罪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3-07-26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雁峰律师、郑炫律师代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的辩护工作。通过积极履行庭前、庭上全方位辩护职责,尤其是精准掌握与控、审双方的沟通强度,保持着良好的意见互换,最终使当事人获得缓刑。


  案件背景


  本案当事人级别较高,其案发后,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公开通报,并被多家主流媒体转载报道。留置结束,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正式介入。在与律师沟通时,当事人多次表示希望律师尽力为其争取较轻判罚,希望判处缓刑。律师初步判断认为,虽然其具备自首、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但因本案系该领域近年来首起较高级别领导涉刑,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高,导致量刑建议和最终判决结果并不明朗。


  办案经过


  律师正式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阅卷。阅卷后认真梳理了案情细节,并与承办检察官就量刑建议交换了意见。结果正如前期所料,由于本案情况复杂,控方不同意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检察官称这个数额不好办,律师又提出数额有水分,检察官说他们不同意降低数额。在开局不利的情况下,律师迅速确定了边“打”边谈的策略,力争“部分指控无罪、全案减轻量刑”的辩护思路。


  在“打”的方面,律师通过提炼归纳,将对我方不利的证据逐一进行鉴真与排除;有利的证据和情节进行更细的说理与强化。对于在案《价格认定结论书》的认定方法和结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异议,并调取了新的证据,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涉案房产价格进行重新评估以对抗控方的价格认定结论。


  在“谈”的方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两次递交意见书,对于自首、退缴等情节的认定,从自首的时间和退缴的主动性上,说明其认罪悔罪态度。针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多年来在工作中一贯良好的表现,继续与承办检察官交换意见。进入审判阶段后,律师又多次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将辩护思路进行了重点展示,尽可能的在开庭前,提供更多对当事人有利的观点。


  最终,合议庭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判处了缓刑。检察院也对这一结果表示了认可,并未抗诉。


  办案总结


  在职务犯罪中,价格认定结论书往往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问题。价格认定过程的繁琐性以及价格认定结论的严谨性,决定了认定人员除了要熟练具备专业知识外,还要严格遵循《价格认定规定》等规章制度和行业职业操守。实务中,作为一种“准鉴定意见”,律师应加大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严格审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质疑,避免被其“裹胁”。


  办理案件时,律师不应一味猛冲猛打,在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应保持与各方的积极沟通。以“平和、主动、充分”的态度,努力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本案最终能取得缓刑的处罚,这是法院严格适用法律,公正审判的结果,是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贯彻。对后续案件起到了示范指引作用,达到了教育警示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