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3900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700-3900

京都瞿凯俊律师办理的史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取保候审决定
发布时间:2020-08-28作者:瞿凯俊

  犯罪嫌疑人史某系北京某高档酒店前厅接待部负责人,被指控和酒店销售部负责人共同接多家旅游公司的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于2020年7月16日予以刑事拘留。

  京都律师事务所的瞿凯俊律师接受嫌疑人史某亲属委托后,前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并就涉嫌的罪名等到侦查机关了解有关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在侦查机关案件将案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瞿凯俊律师根据案件事实、情节等因素,认为犯罪嫌疑人涉案情节轻微,不应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为此,瞿凯俊律师与检察机关进行深入沟通,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应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材料。

  2020年8月21日,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史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侦查机关于同日对犯罪嫌疑人史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犯罪嫌疑人史某于当晚回到家中。

  瞿凯俊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对案件认真负责的精神深获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好评。

  瞿凯俊律师认为,对史某的取保候审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中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情节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没有羁押的必要,应当予以取保并得到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