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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召开中美交流研讨会,呼吁落实诉权保障原则
发布时间:2018-01-08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7年2月“两高三部”颁布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改革的总体方案,随后颁布并在今年1月1日试行的“三项规程”则是对这一改革目标的进一步落实和深化,并提出了诉权保障原则,为解决实践中庭审虚化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法律的严格执行还必须有权利的救济和违法的制裁措施,才能将纸上的立法转化为实践中的执法。

 

  为此,2018年1月7日,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举办“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诉权保障原则之落实研讨会”,并邀请美国四位法律专家与我国十几位知名刑诉法学者、刑事辩护律师一起就该问题进行座谈。

 

“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诉权保障原则之落实研讨会”现场局部图

 

  本次研讨会由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邹佳铭律师主持。研讨会紧紧围绕中国律师所提出的辩护权保障不足、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庭审虚化等问题展开讨论,美方专家介绍了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如何通过法官的独立、控辩平等对抗、权利的救济、对滥用权力的制裁等制度来实现程序的公正。到会的中方专家指出应该站在历史进程、观念博弈的角度看待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些诉权保障不力的现象,司法的权威需要控辩双方共同尊重,更应该通过法庭的中立和公正来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个逐步迈进的过程,我们需要树立司法尊严的观念、调整诉讼结构、细化和明确相关立法,从而落实诉权保障原则。

 

  与会嘉宾以开放的思路、包容的心态从不同的视角阐释了观点与建议。现场观点交锋、气氛热烈、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诉权保障原则的认识,探讨了从制度上落实这一原则的具体措施,取得了圆满成功。

 

  以下为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嘉宾:

 

  美方嘉宾:

 

  Philip M.Pro:美国联邦资深法官,前内华达联邦法院院长

 

 Michael Johnson: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白水门案”主控检察官,前联邦司法部资深诉讼专家

 

  Mary Jo Barr:美国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加州圣地亚哥郡公设辩护人

 

 Daniel P. Yu:中美刑事法律专家,前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法治项目中国主任

  中方嘉宾:

 

樊崇义: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广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贵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原庭长

 

门金玲: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兼职律师

 

刘仁琦: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

 

邹佳铭: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

韩嘉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兆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誓华:北京典谟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文龙: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朱勇辉: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肖树伟: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金杰: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梁雅丽: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郭庆: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雁峰: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